党员代表大会

第二节 党员代表大会

1959年夏和1960年秋,分别召开中共大坪人民公社第一次、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1961年7月,大坪分出部分村设立坪洋人民公社,并成立中共坪洋人民公社委员会,机关驻地在大东村。同年秋,召开中共坪洋人民公社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1967年初起,中共大坪和坪洋人民公社委员会因遭受“文化大革命”冲击,停止发挥正常职能作用。1969年4月9日和1969年10月10日,分别成立大坪和坪洋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中共党的核心小组。1969年11月29日和1973年春,坪洋人民公社分别召开第二次、第三次中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委会领导成员。1970年8月和1973年8月,大坪人民公社分别召开第三次、第四次中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委会领导班子成员。1978年3月20日,大坪人民公社分出大坪、吴田、兰亭3个人民公社,吴田、兰亭相继成立人民公社委员会,机关驻地分设在吴田村和兰亭村。1980年夏和1982年秋,分别召开中共大坪人民公社第五次、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1980年夏和1982年秋,分别召开中共吴田人民公社第一次、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1980年夏和1982年秋分别召开中共兰亭人民公社第一次、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1980年夏和1982年秋,分别召开中共坪洋人民公社第四次、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1983年11月,撤销中共大坪、吴田、兰亭人民公社委员会,设立中共大坪区委员会;撤销中共坪洋人民公社委员会,设立中共坪洋区委员会。1987年3月,大坪区改称为大坪镇,同时撤销中共大坪区委员会,设立中共大坪镇委员会,并召开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坪洋区改称为坪洋乡,同时撤销中共坪洋区委员会,设立中共坪洋乡委员会,并召开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党委领导班子成员。1990年3月和1993年3月,分别召开中共大坪镇第八次、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党委会、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成员;同时分别召开中共坪洋乡第七次、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党委会、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1993年9月,坪洋乡改称为坪洋镇,乡党委改称为镇党委。1996年3月、1999年3月和2002年3月,分别召开中共坪洋镇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同时分别召开中共大坪镇第十次、第十一次、第十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产生了党委会、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2004年11月,大坪、坪洋两镇合并,称为大坪镇,同时撤销中共坪洋镇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2006年9月、2011年8月、2016年8月和2021年8月,分别召开中共大坪镇第十三次、第十四次、第十五次和第十六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党委会、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