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 安

二、公 安

(一)维护社会治安

1953年,大坪区设立公安特派员,协助上级公安部门做好清匪、反霸运动,以及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等工作。20世纪60年代初期,在整顿社会治安的同时,全面查封赌场,从严惩处聚众赌博的头目,有效遏制赌博歪风,这一时期处置各类治安案件500多宗。1981年9月,成立大坪公安派出所,进一步加强治安管理和户口管理工作,维护一方平安。1999年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开展取缔法轮功非法邪教组织专项斗争。2000年后,重点开展扫除“黄赌毒”等社会现象,加大打击“六合彩”赌博活动。2005年起,加强治安防范和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构建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净化治安环境,当年查处治安案件32宗。2010年后,组织开展社会治安“打、管、建”的九项重点工作,以源头治理为重点,深入清理治安乱源,重拳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这一时期,重点打击治安案件408宗。2015年后,加大对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危爆物品的安全监管,严格枪、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结合“百警进校园”活动,对全镇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大检查,全力确保校园安全。2020年,大坪派出所按照市公安局“1、3、5分钟”快反快处机制,提升社会面治安整体防控水平,深入解决治安突出问题,全年处理治安案件36宗。

(二)开展严打专项斗争

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人、财、物流通急剧增大,大坪相对封闭的态势被打破,社会治安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城乡恶势力犯罪、流氓犯罪、青少年犯罪、团伙犯罪增多,公路沿线扒车越货、盗抢机动车辆、车匪路霸、抢劫、抢夺、入室偷盗、经济诈骗等犯罪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稳定。面对治安严峻形势的挑战,大坪派出所坚持“严打”不放松,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治安分析,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对突出的治安问题抓苗头、打露头,重典法治,集中攻坚。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的工作任务,不断开展一系列的严打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重点打击了抢劫、诈骗、入室盗窃、农村恶势力、车匪路霸等严重刑事犯罪。这一时期,打击各类犯罪团伙156个。1990年,开展反“车匪路霸”和“盗抢机动车”专项斗争,侦破刑事案件9宗。1995至2000年,开展“两反一打一禁”“两打一扫”“春季严打整治”“冬季严打行动”“反入室盗窃”专项斗争,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17宗,有力地打击了这一时期突出的犯罪活动。2005年,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猎狐行动”“两抢一盗”等严打专项斗争,有效遏制了刑事案件的发生。2010年,组织开展“粤安10”“长安101”“创平安,迎亚运”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全镇刑事警情出现同比下降趋势,全年侦破刑事案件25宗。2018年后,在中央、省、市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下,大坪派出所积极开展好“扫黑除恶”“飓风”“梅安”等专项打击整治工作,同时多措并举,主动出击,加大力度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活动,破小案和防范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大力开展“全民反诈”“全民禁毒”活动。在严打斗争中,大坪派出所以侦破重特大案件为重点,严厉打击严重的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至2020年,在这次严打专项斗争中,侦破各类刑事案件64宗。

(三)户籍管理(https://www.daowen.com)

明清时期,每户门牌注有户口姓名、丁口数。1927年,区公所设立户籍干事负责管理户口工作。1948年,乡保甲逐级加强户口清查、编造户口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户籍由民政助理管理。1958年1月,中央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由公安部门主管,以户为单位登记。城镇实行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等7项登记,农村实行常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等5项登记。

1987年7月至1988年3月,大坪派出所开展户口清理查报工作,进一步摸清户口底数,完善户口管理,健全户口登记制度,解决人户分离,杜绝空挂现象。1988年5月,实行常住人口登记管理,第一次颁发居民身份证。1990年4月,农村常住户口管理首次实行户口簿管理。1996年,大坪派出所实现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1999年5月,常住人口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管理,完成农村户口城市管理“六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2000年,实现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2006年6月,颁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1年11月,开展清理双重或虚假户口工作,全镇清理出500个双重或虚假户口。2013年,提出建立城乡统一户籍制度。2016年1月,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分,大坪按地缘位置把圩镇周边的祠堂、秋水、大福、鸽池村及社区居委会划分为城镇户口,其他村划分为农村户口。同年6月,取消省内户口准迁制度,直接由迁入地受理和办理户口迁移。同月,全面取消入户限制措施,户籍人口数量得到大幅提升。2017年,全面清理核查无户籍人员,做到有人就有户。2018至2020年,继续做好人口户籍“出生、死亡、迁入、迁出”四项工作,管理好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协助管理监外执行人口和重点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