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化机构设施
(一)文化机构
1950年,开始成立文化宣传机构,各村设立俱乐部、文化室,中学、小学、各村先后建立文工团、文艺宣传队。1976年11月,成立大坪公社、坪洋公社文化站,与广播站“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大坪公社配备专职文化站干部3名,坪洋公社配备专职文化站干部1名,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管理影剧院和社会文化等。1978年3月,大坪分设大坪、吴田、兰亭3个公社文化站,坪洋公社文化站保留不变,均配备1名专职人员。1983年11月撤社并区后,设立大坪区文化站和坪洋区文化站,各大队(村)建起了文化室,由村干部兼职管理文化室。
2004年11月,大坪、坪洋两镇合并,称为大坪镇,文化机构设大坪镇文化站。2007年,大坪镇文化站被广东省文化厅评估定级为一级站。2008年,成立大坪镇老协文艺队,活跃圩镇文化生活,开展文化下乡演出。2010年,大坪镇被梅州市评为“文化先进镇”。2012年,乡镇部门实行机构改革,设立大坪镇文教体育服务中心,职能除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外,增加对村村通广播电视的管理工作。2020年,在省文化厅评估定级中,文化站定为二级综合文化站。
(二)文化设施
大坪镇文体活动中心
大坪镇文体活动中心,位于大坪圩镇老街,原是大坪影剧院旧址。1969年,兴建一座砖瓦木结构并能容纳1000多人的大坪公社影剧院,兴宁县电影公司第四放映队经常下乡在此放映。1971年春,县电影队撤离后,成立公社电影队,配备8.75毫米电影机放映电影。1983年11月撤社并区后,影剧院有35毫米放映大机1部、16毫米电影放映机3部。20世纪90代年末,因影剧院建筑老旧成危房,映机破旧,放映活动停止。2008年重新在老影剧院址规划建成占地面积约2000多平方米的大坪镇文体活动中心。其中建筑面积约450平方米,楼高三层,内设排练演出厅、图书室、阅览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培训室、书画展览室、健身室等。另外设有露天舞台、篮球场、羽毛球场、户外健身场所等。2015年,在镇政府大门前右侧边建成一个文体广场,占地面积约2000多平方米,设有灯光篮球场、舞台、健身器材等,成为圩镇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
坪洋老人活动中心(https://www.daowen.com)
坪洋老人活动中心(互助幸福院),位于大东村,成立于2009年仲夏。活动中心场地为原坪洋供销社废旧的办公地址。2010年,成立兴宁市山歌协会坪洋分会,经常开展山歌对唱及其他文艺活动。2016年春,将原坪洋敬老院的房屋进行全面装修,5月中旬迁入新址。2017年,老人活动中心占地面积400多平方米,室外建有门楼、舞台,室内有接待室、会议厅、活动室、化妆室等,有一大批办公桌椅、会议桌、音响等配套设施,功能较为完善,成为原坪洋片及周边村民休闲、娱乐、健身的首选场所之一。
2020年,活动中心会员150多人,每逢邻近圩镇赶集日(农历一、四、七日)为休息时间,其余时间全天开放。
村级文体活动场所
20世纪80年代初期,各村设有文化室,负责开展村级文化活动和普及文化知识,逐步完善村级文化设施。1992年,吴田村建立全镇第一个文化活动中心——吴田村老年人文娱活动中心,拥有1栋二层楼房,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0平方米,设有图书室、活动室、排练室等功能室,丰富乡村文化生活。2004年,大坪、坪洋两镇合并后,村级文化室增至37个。2014年,兴宁市开展“一村一文化活动中心”创建活动,至年底,经兴宁市考核验收组评审通过,全镇38个村(居)中建成37个文体广场。2016年,上黄坑村建成文体广场,从而实现“一村一文化活动中心”全覆盖。
村级农家书屋
2000年,各村先后建起农家书屋。至2013年,全镇38个村(居)均有农家书屋,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每一个农家书屋有可供借阅的实用图书2000册左右、电子音像制品10多种(套)、为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