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成立大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隶属于兴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安全教育和其他培训工作,负责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协管员的培训教育、业务指导等工作。2019年并入市场监督管理所,不再保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历任负责人:叶东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