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至1978年

二、1949年至1978年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开始当家作主。1950年10月,农村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实现耕者有其田,生产积极性高涨。在圩镇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农业生产发展较快。

1956年秋,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开始走集体化道路。开展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大坪分社兴建大浪、钳口陂、圳塘、佛坳水库,坪洋分社兴建布尾、罗子塘水库,还修筑许多山塘,农田灌溉得到保障。(https://www.daowen.com)

同一时期,开始发展集体企业,组织成立建筑同业工会、大坪手工业联社。将缝纫、铁器等小手工业工人组织起来,在圩镇成立铁器社、木器社、缝纫社,大坪酒厂、食品厂、铸造厂等,进行专业性生产。群众分别发展家庭副业、养殖业,经商、兴办企业,一些传统生产经营产品(豆腐、腐竹)开始复苏,经济发展出现良好的势头。

1965年,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国民经济“八字”方针,工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全面开展造林绿化运动,个体工商业逐步兴旺起来。办起农械厂、综合加工厂、酿酒厂、机缝社、文用厂、萤石厂等社办厂场。至1965年,有社办厂7间,职工375人,职工人平月工资30元,企业年总收入29万元,利润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