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金融流通

二、金融流通

1949年前,大坪未有金融机构,人们之间的金融往来只是通过借贷、当铺进行。高利贷盛行,农户因赌博、疾病、自然灾害、受拉丁勒索的影响,只得向富户借贷,写卖田契约、卖屋契约作抵押,每百斤稻谷,纳利谷45斤,或每10元纳利谷50斤,到期头利一起还清,如不还清,则夺田、封屋。抗日战争后期,出现借钱还钱、以家业抵押的现象。如坪洋一带,每一个圩期还利,如农历每月一、四、七日岗背赶集日,农历每月二、五、八日龙田赶集日,农历每月三、六、九日黄陂赶集日,这叫“圩利”,每10元(旧币)纳利钱5角。到期不还本利,则利钱又作本钱交纳利息。农村叫作“本变利、利变本、利上加利、利滚利”,结果大部分借钱户都是倾家荡产。

1949年后,金融方面变化趋于缓和,国家严禁民间借“高利贷”,开始借贷无利息,完全是互助形式。1950年,设立中国人民银行(含农业银行)大坪营业行,隶属县银行领导,实施大坪区的金融管理工作。1953年,银行指导农村实施自愿入股组建储金会,进行信用借贷。储金会选出理事会委员会,村设协储小组。1954年,储金会转为信用合作社,归属银行管理,由各农户集股金入社,是为农村借贷关系的组织,国家银行相应贷款支持信用社,农村借贷杜绝高利剥削。大坪各村分设信用社,坪洋分设坪光、潭坑、大东信用社,每股1.5元,各社选管理员1人。1961年坪洋信贷存款6000元,贷款1.3万元。1972年,坪洋设立银行营业厅,一切财政金融收支,统一纳入银行管理,形成银行、信社、税所有秩序管理的财政金融机构。1975年,坪洋存款1.4万元,贷款5.6万元;1984年,存款15.3万元,贷款40.5万元。

1985年,集镇存款额21万元,发放各项贷款308.7万元,农村存款60万元,发放各项贷款1004万元。(https://www.daowen.com)

1985年10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大坪设立保险公司代理站,开始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是年,全区投保人数1500多人,投保份数2800份。

进入21世纪后,随着人们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坪、坪洋存款数额逐年增加,金融贸易流通更加活跃。2020年,大坪信用社和大坪邮政储蓄累计各项存款达5亿元,累计投放贷款近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