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结性知识使人们形成共同体的力量

第五节 联结性知识使人们形成共同体的力量

因此,各种历史概念都使下列最清楚的证明成为可能,即在概念形成过程中存在某种形成刻板模式的抽象过程,这种过程是沿着一种与旨在进行定义的一般概括过程完全不同的方向发展的。这种作为联结性命名过程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而存在的抽象过程和相对的一般概括过程,既坚持各种内容的视角性和这些内容与某种特定的经验性空间的相关性,也坚持某种特定的、由实际知识组成的符合体。

相形之下,超越联结性的一般概括目的在于使各种概念非拟人化,或者说至少在于从某个特殊的共同体之中把它们的意义抽取出来,再把它们重新定位在普遍有效性的层次之上。所以,冯·魏茨泽克(Von Weizsaecker)正确地进行了下列评论,即虽然进行一般概括的概念形成过程可以导致普遍有效性,但是,把主体包括在经验共同体——无论这种共同体的范围有多么广泛——却只能导致人们在共同体范围接受这些概念〔19〕。这里实际上存在某种质的飞跃,这种飞跃植根于这两种概念类型之间的实质性差异之中。一般的概念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可能都是有效的,即使实际上只有一个人在思考它;一个只在共同体范围内部存在的、具有联结性的(具有历史性的)概念,只有对于那些参与某个经验性空间的人来说才是很重要的,即使实际上每一个人都参与了这种经验性空间。在某种具有历史性和联结性概念之中存储起来的知识,具有并且会长久地具有视角主义的色彩;相形之下,一般的概念则试图消除有可能使人联想到视角的任何一种东西。联结性概念要求人们从生存性的角度与某个特定的“世界”、与一个共同体产生共鸣和同情;一般的概念则是在人们已经把这种与特定的共同体的联系消除殆尽的层次上产生的。因此,从这里可以得出下列合乎逻辑的结论,即我们虽然强调联结性概念所具有的形成共同体的力量,但是却否认一般的概念具有这种力量和能力〔20〕。存在于这两种概念类型之间的区别,完全是与滕尼斯从社会学角度出发对共同体和社会的相似的区分〔21〕相一致的。其中的第一种概念类型与共同体意识相一致,第二种观念类型则与社会意识相一致。

这种区别也与来源于同一种根源的、有关“文化”和“文明”之间的另一种区别相一致。自然科学所具有的一般概念都是文明方面的概念,而那些有关联结连性知识的概念则是对附属于某种特定文化的意识的表达。我曾经在其他地方试图表明:以各种各样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历史编纂学、哲学和解释的艺术,都是与各种各样的文化领域相关的;而且我在那里已经指出,相形之下,所有各种文明的存在物都组成了某种单一的和经过统一的体系。正因为如此,所以,人们有可能转用知识、并且在后一种情况下逐渐积累知识,而附属于文化的所有各种概念(例如哲学的各种概念,而且还包括那些真正的历史概念),则都是从特殊的系统化过程和那些终极的生存性中心之中产生出来的,因而人们只有通过参考这样的过程和中心才能理解这些概念〔22〕。

这一点以下列情况为预设前提,即一个经验共同体——就我们的例子而言,这种共同体在开始的时候只局限于两个个体——有可能扩大成为一个“宗派”、一个文化共同体、或者扩展成为其他类型的共同体。然而,文化共同体是我们迄今为止所知道的、对具体的联结性经验共同体的范围最广泛的扩展。在这里,我们不打算讨论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类现在是否能够、或者是否从来就能够发展成为联结性的经验共同体。认为从联结性角度进行命名的概念对于构造和维护具体的经验共同体来说必不可少的观点,是不需要任何证明的。具有视角主义色彩的经验模式就储存在这些概念之中;人们是通过它们来创造新的生活的;新的生命都以它们的名义产生出来;新的到场者、新的几代人被传授了有关它们的知识;而且,对它们的理解同时也意味着参与一个经验性共同体的生活结构。除非人们在理解一个语词的同时实现与这个语词有关的生存性活动,否则,任何一个语词都不会得到理解;除非生活过程所遵循的道路适合于存在于这个特定的共同体内部的各种过程,否则,任何一种生活过程都无法得到表达、无法变成可以理解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