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结性知识的动态

第十一节 联结性知识的动态

如果我们打算正确地理解联结性知识,那么,我们还必须坚定地将它与这些一般的、共同依附于各种精神过程的动态联系起来——在这里,没有部分的运动是独立于其他部分的运动而存在的,而且,一个具有整体性的世界也随着它所从属的共同体的命运变化而变化;我们必须把它置于这个由共同体决定的生活和精神性空间所具有的总体性之中。

当具有联结性的认识过程寻求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的时候,它总是要领会这些精神性实在:不是以某种方式把这个世界“本身”当作可能会存在的样子来理解,而毋宁说是把这个世界理解成实际处在共同体的命运和发展过程的某个特殊阶段的东西。因此,具有联结性的认识过程在任何一个地方都只会遇到各种精神性实在。它领会各种制度、作品和集体创造过程——简而言之,它只领会意义的各种形成过程,尽管这些形成过程是最多种多样的。它总是领会从精神角度来看充满了同一种精神的事物。它从某个特殊的视角出发,领会充满了意义的经验空间和生活空间,因而,任何一种从认识角度对各种社会事件的洞察,都只有在社会过程的一般状态允许的范围内、只有在它就社会的持续存在而言必然作为“下一步”而表现出来的程度上,才能取得成功。因为社会共同体的认识和自我认识过程,也都是这种一般动态的组成部分,而且,社会对它那些形成过程的认识必定会达到某种特定的程度——只有这样,它的自我发展才会沿着下一步的方向进行下去。

人们用来研究论述集体性精神空间的总体性的各种问题、观点和概念体系,都完全依赖于以前那些探讨和概念的发展状况和发展方向。无论下一步具有多少革命性,它都只有从由人们已经认识的东西组成的平台出发才是可能的。

因此,如果人们打算理解某种理论探究路线、或者某个新观点在社会科学抑或历史研究之中的出现,那么,他们就必须牢记两件事:首先,他必须牢记在这种正在得到讨论的、先于这种探究路线而出现的历史共同体中,具有反思性的知识所已经达到的阶段,其次,他必须牢记这种历史-社会过程所具有的总体状态,对于这种状态来说,新的知识将会成为具有生存性的东西——也就是说,新的知识对于这种总体状态来说,命中注定会变成某种创造历史的因素。因为历史空间并不像一处风景——人们在这里可以四处游览,并且对一个又一个的事物进行描绘,似乎它们都是碰巧被并排在一起那样:这里是一座山、那里则是一条河,这里是绿色的、那里则是灰色的。这里所存在的是与现在和过去的社会过程和文化过程有关的、变得完全可以观察的东西,而人们用来观察这种东西的顺序和各种视角,则取决于这种知识对于这个正在进行认识的共同体的继续生存和工作成就来说必不可少的程度,取决于它在这个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的过程之中发挥整合功能、并且在此基础上获得关于这种过程的意义的程度。

就精确的自然科学知识而言,人们一旦使它表现出来便可以发现,这里的探究路线在很大程度上是内在固有的,因为一个问题通过理论方面的必然性从它自身之中导致了另一个问题的出现。但是,就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而言,内在固有的理论必然性只有一些很小的扩展范围,而且人们可以表明,这里的问题所具有的框架和一般状态,都是从社会过程之中产生出来的,并且常常是来源于社会冲突。

对于关于认识、尤其是关于社会认识的社会学来说,这种情况既导致了一组具有重大影响的任务,也导致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领域,因为这种学说涉及重新把所有有关社会和文化史的知识,与这种知识在它从其中产生的社会过程中所具有的支持点联系起来;涉及通过参照作为人们进行这种思维过程之原因而存在的一般过程,理解这种探究路线所具有的特殊视角,也涉及在这种直接得到某种观念服务的特定的运动和一般运动之间确立关系。只有从这种问题复合体着手,人们才有可能说明为什么社会学很晚才产生(实际上,它直到十八世纪才产生出来),说明为什么这种这么晚才出现的探究路线经历了某种转变,而它那些观点和概念体系只有根据这种一般运动所具有的总体性才能得到理解。

然而,不仅社会学的起源,而且任何一种历史学和社会学的探究路线所内在固有的特殊的视角性,都只有通过参照这种一般运动的发展方向和意义才能得到理解。我们已经看到,一般说来,视角性是所有各种联结性知识的基本特性,但是,为什么一种视角适合一种经验性空间、而一种不同的视角却适合另一种空间(这样一来,这些视角的独特性就可以在每一种情况下,都通过有关概念形成过程的公理表现出来),则只有通过参考人们决定那些对于一般运动的认识所具有的功能,才能得到说明。

在这里,我们必须提出——我们已经在我们的研究过程中遇到的——一个异乎寻常和非常重要的事实。尽管存在任何一种精神性实在都是为了某个历史上的生活共同体而在某个特殊的历史空间之中产生、对于这个空间来说才存在这个事实,但是,与特定的视角性相比、与特定的反思性认识过程相比,这样的精神性实在却是某种具有普遍性和总体性的东西——即使当这样的视角性和认识过程在同一个生活空间之中、在同一个共同体之中出现,并且同时作为有待于人们认识的形成过程而存在的时候,情况也仍然是如此。这也就是说,例如,处于某个时期之中的polis所具有的精神性实在,并不一定会得到这个时代的理论的最适当和最充分的理解。后来出现的理论状况由于具有独特的探究路线、独特的侧面和方面,很可能比那种与polis同时出现的理论对那个时代的polis有更加深刻的理解。这种事实,这种存在于形成过程和人们对它们的理解之间的差别,也可以通过进行下列思考来加以说明,即具有反思性的理论认识过程,是在一个与人们对各种意义内容进行天真朴素的精神性适应的意识层次完全不同的意识层次之上出现的——即使就个体意识而言,情况也同样是如此。在这个polis之中生活、在其中进行精神活动,并且在这种意义上实现它,虽然也是一种具有精神性的行为举止方式(因此并不只是无所用心的生活),但是,这种存在于这个polis之中精神性生存却与关于这个polis的反思性知识没有任何关系。把人们的生活建立在polis所具有的精神之上,与获得对于这种精神的认识并不相同。就关于思想的社会学而言,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涉及精神形成过程的精神性生存所具有的发展阶段,而人们从它所具有的那种精神出发对于它的反思正是在这个阶段变成了必不可少的东西——无论这种情况标志着它的(像黑格尔所认为的那样的)精神发展的解体,还是标志着它的精神发展的圆满,情况都是如此。

在单个个体所进行的精神性行为举止和反思性活动之中,人们已经可以看到所谓以精神方面的问题为目标的、非理论性的精神创造过程,而且各种精神形成过程——只要它们都是人们可以认识——都代表着某种超越那个特定的历史空间、对于所有各个时代都仍然有效、具有超越时间的客观性的认识目标。无论一个艺术创造过程还是一个哲学体系,即使对于那个已经把它创造出来的、具有创造性的主体来说,也都作为某种独立自主的存在物而具有不可抗拒的和独特的客观性。人们也许会认为,具有创造性的主体是最有可能理解他自己的作品的人,而一旦这个作品被创造出来,它就会对人们提出一个进行解释的任务——即使对于它的创造者来说,情况也同样是如此。当然,他最了解他打算通过他的作品做什么(我们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打算对一个精神形成过程所预期的的意义进行定义),但是,当它作为一个独立存在的客观形成过程面对他对他的作品的解释的时候,他并不一定是最有能力进行判断的人。一旦他为自己提出了任务,他就只能使他的任务变成通过参照那些深深隐藏在作品之中的趋势来理解这个作品。在他的生命过程中,他有可能把这个任务置诸脑后,也可能比以往更加深刻地理解它,并且只是到后来才领会了他自己所创造的事物的意义——就好像他对自己的伟大感到不可思议那样。只有通过这种联系,诸如“对康德的理解超过了康德对他自己的理解”,或者“理解康德就意味着超越康德本人”这样的短语才具有某种意义。

根据我们最近通过下列回忆进行的各种反思,即一个作品总是从某种历史共同体之中产生出来,保留了为数众多的要素、主题思想和成份,而且最重要的是保留了那些深刻的、追求实现被人们认为适合于作品的意图的倾向,我们就能够解释下列似乎不可思议的事实了,即某个人甚至能够创造连他也不能完全理解的某种事物。这些主题思想都坚持集体的方案,而且,它们也都得到了——处于我们一直在谈论的前反思的精神视角性层次之上的——创造性主体的吸收,然后便被他当作他的作品的素材来运用。下列情况非常容易在这种事物状态之中发生,即创造者虽然把某种有关这个共同体的主题思想吸收到他的作品之中,但是他只是片面地理解了这种主题思想,而且,这种主题思想只是在学术史的发展过程之中,通过它那大量内在固有的可能性,根据后来那些趋势和环境所具有的、把握它的不同方面的能力,才把它的影响充分发挥出来。在这里,人们可以把马克思所使用的黑格尔的成份当作一个例子来引用。当人们着手理解马克思的体系所具有的客观意义的时候,无论马克思在把黑格尔的辩证观念结合到他的体系之中的时候,究竟是意识到了黑格尔的辩证观念所具有的全部领域、还是完全由于轻率而用黑格尔的语言来装饰他自己的论述,这都是一个次要的问题。尽管确立马克思所“预期的意义”很可能是一项既重要又具有相关性的任务,但是就我们的探究路线而言,这并不是我们必须首先加以思考的事情。就这种情况而言我们感兴趣的是,这种从马克思的时代精神(Zeitgeist)所具有的特殊潮流出发、变成马克思著作的组成部分的辩证法要素,对于后来的时代来说很可能再次变得非常重要,因为根据这个后来的时代所具有的、由各种观念和问题组成的新的格局来看,它能够在辩证法中发现某种与认识过程有关的、重要的方法论形式,而人们以前很可能从来都没有以这种方式发现过这种方法论形式。

许多富有成果的、客观的、可以进一步发展的萌芽,都同样深深地埋藏在那些最多种多样的作品和精神形成过程之中,只有既能够领会和确立人们占用和理解——那些在两个层次之上进行的——精神形成过程的过程,又能够领会和确立这些形成过程在与任何一种可以设想的解释的关系之中所具有的、独立的客观性的理论,才能公正地对待这些独特的发现。

因此,任何一种形成过程都既具有某种预期的意义、又具有某种客观的意义,而对于这些意义的理解也同样可以成为一种解释目标。但是,有意义的形成过程所具有的这种客观性却与永恒性没有任何关系。Polis在一个既定的时间点上实际上是什么,与有关具有(可以与有关发现毕达哥拉斯定理之所以永恒的原由的例子相提并论的)永恒的有效性的Polis本身究竟可能是什么样子的观念,并没有任何关系。这种探究路线是一种没有任何意义的、从理论领域输入某些东西的做法,因为理论领域完全不同于这种具有联结性的领域,在后者之中,只有那些附属于特殊的经验性空间的东西才是精神性实在。

让我们回到我们的中心观点上来,并且概括一下我们已经进行过的论述:那些最多种多样的精神形成过程充满了共同体的经验性空间,它们都是与主体有关的客观现实,而这些主体能够以两种方式使这些形成过程处于两个不同的层次之上:首先,他们通过在前反思的精神意向性之中实现它们(人们也把这种做法称为“生活在这些形成过程之中”)而做到这一点;其次,他们通过在理论和反思方面适应它们而做到这一点。人们只能从视角主义的角度出发适应各种精神形成过程。如果有人试图从图式的角度、从客观的角度看待这些精神形成过程,那么,它们作为精神形成过程便会从观看者的视野中消失——就像如果有人试图根据一幅在没有视角的情况下加以说明的地图观看一处风景,这处风景就会消失那样。正因为如此,所以,人们进行的所有具有实质内容的、定性的、对意义的认识过程,从本质上说都总是在某种从联结性角度确定下来的、集体的经验脉络之中进行的。即使有人决定使它超出这种具有联结性的方面,把它自身提高到——人们研究那些预先经过定义的、从系统的角度来看具有永恒性的概念的——抽象层次之上,它也仍然可以对一般的社会生活进行大量的揭示,但是这样一来,它便拒斥人们对各种精神内容所具有的具体丰富性的理解、拒斥人们“从内部”形成的有关历史生活的观点,并且因此而拒斥历史-社会知识的真正具有解释性的方面。

任何一种具有联结性的认识过程,都是某种追求实现——存在于思维过程和认识过程之中的——某种方案的倾向的承载者,人们可以在它所使用的概念层次之上发现它的客观的结晶。就文化共同体的生活而言,任何一个既定的时代都充满了几种不断竞争的“普遍方案”,其中的每一种方案都具有某种与之相对应的学术规划。在某些时代,这些规划的扩展能力极其巨大、极其重要,因此像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它们使所有可以想像的目标都从属于它们自己,并且至少努力以它们自己的精神改变和渗透整个生活空间。这样一种学术规划使任何一种新的事物都与这种生活空间联系起来,并且在这种基础上去理解这些新的事物。正如一个非洲土著人将文明的目标结合到他自己的经验性空间之中、并且以某种方式努力赋予它们神秘的意义那样,我们也根据我们看待和接触新事物的过程,我们把这些新事物结合到我们的生活空间之中,并且把每一种个别的形式都解释为具有某些精神特征。

由各种异质性材料得出的、进入到人们自己的生活空间和学习空间之中的最重要的结论之一,是把使我们的经验性空间接受各种历史记录。就历史知识就是解释而言,它就是把各种具有异质起源的精神性实在有条不紊地结合到我们的历史生活空间和学习空间之中。为了理解这种断言的真实范围,我们必须重申我们以前在论述解释的过程中所进行的论述,并且使这个解释问题成为我们探究的注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