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社会学的各种变体
我们一直在用与我们的下列论题相一致的方式研究论述文化社会学的各种变体,即文化社会学已经给自己提出了完全不同于社会学的任务本身的任务,而且,它也具有某种完全不同的内在结构。我们之所以能够着手根据各种各样的方向——甚至在对社会学本身细分以前就——把文化社会学归入“具有自主性的”群体(也就是说,独立于社会学而存在的群体)之中,原因就在于此。这些方向表明了它们自己与世界观这个概念的关系。正如我们已经表明的那样,任何一种文化社会学都只有当通过各种——可以表明与那些社会安排同等重要的——经验结构,把这些社会安排与各种文化形成过程联系起来的时候,才能从社会-发生学的角度对这些文化形成过程加以说明,而这样一来,这里便出现了针对由此产生的问题的各种解答。使文化社会学的发展本身得以表现出来的关节点,是独立于社会学的各种变体而存在的。
但是,这里有一条纽带,它将每一种文化社会学与社会学本身联系在一起,而就这个方面而言,这条纽带的形式取决于社会学。这种联系的关节点是,社会学作为方法投射到文化社会学之中。我们通过谈论“把社会学的概念层次提高到”已经被人们还原为世界观的那些文化形成过程上去,使人们注意社会学这种对文化社会学的渗透。在这里,我们没有必要详细重复这种提高社会学概念层次的过程所涉及的东西,因为我们已经详细地陈述过它了。但是,在研究各种社会学类型的过程中,我们也已经看到,这种社会学概念层次可能呈现出各种各样的形式——它究竟采取什么形式,取决于人们究竟把它是当作一种纯粹的社会学、当作进行一般概括的社会学,还是当作历史-动态的社会学而加以详细阐述。文化社会学的各种变体本身也与这种观点有所不同,所以我们能够谈论纯粹的社会学、进行一般概括的社会学、或者历史-动态的社会学——这取决于当我们在通过世界观把各种文化形成过程与它们联系起来的过程中,我们所使用的相应的社会学概念的类型。因此,我们将对在这里出现的每一组问题分别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