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关于思维的社会学的基本论题
我们在前面进行的、试图把方法论和逻辑的发展与社会过程联系起来的反思所具有的主题是这样一种评论,即就这种总体性的过程之现代发展而言,它已经在认识论之中产生了两种倾向。第一种倾向以精确的自然科学知识为取向,如果把这种倾向说得更明确一些,那么,它认为知识的理想存在于把所有定性的东西量化的过程之中、或者说至少存在于使人们已经认识东西非拟人化(这归根结底相当于使这种东西社会化)的过程之中〔1〕。第二种倾向最初通过有关宗教经验的模型、后来又通过有关历史知识的例子,为另一种知识形式奠定了基础,并且为方法论选择了一些完全不同的出发点。对于我们来说,这两种现存的经验方式所具有的截然对立状态,通过由自然科学和关于文化的历史科学组成的二元状态最清楚地具体表现出来,而且它通过这种形式找到了进入方法论探究的道路,这实际上是不足为奇的。因为现代精神所进行的最具有说服力的创造,恰恰就是这两类科学。
我们已经强调指出,与某种集中注意历史知识的哲学相比,从自然科学知识的范式出发的方法论和认识论,必定会作出、而且实际上已经作出了完全不同的本体论假定、逻辑学假定和方法论假定。就我们的历史-社会学的概括论述而言,我们所试图表明的是,把关于自然规律的知识的主体与其对象联系起来的方式,完全不同于把关于历史的知识的主体与其对象联系起来的方式。前者产生于资产阶级的理性主义所具有的精神倾向,而后者则只是在保守的浪漫主义所进行的精神方面的对抗运动中形成自身——这种运动保留了主体所具有的、曾经一度受到资产阶级启蒙运动压抑的、比较古老的态度和行为,并且把它们提高到可以意识的层次之上。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学术史所具有的一个独特的特征。最初似乎是统一的意识出现了分裂,而它可能具有的发展方向则在某个特定的时间点上由于一些特殊的社会群体而产生出来——这些群体所具有的世界规划详细阐述了这些发展方向,并且使它们变成了绝对的东西。对这些发展方向持反对态度的群体,则采纳了其余的那些思想倾向。就关于思维的社会学而言,这虽然是最重要的事实之一,但是,它直到现在也没有得到足够的承认,因为关于理性的哲学所提出的(认为理性是某种超越时间的、与自己同一的东西)抽象教义,已经被人们不加任何修正地接受了,而且,这种统一的理性在历史上、在社会过程之中的具体形成过程,也一直没有得到人们的调查研究。与此同时,我们还希望指出,我们在上一章中描述的所谓存在于社会群体之间的角色分工必定始终保持不变,所谓理性主义(或者其继承者)总是与进步的世界规划联系在一起、非理性主义则总是与那些相反的倾向联系在一起,都根本不是我们的观点。的确,我们已经看到,这种图式性的对立是不适当的,而且,对“第四等极”的各种理智性方法(包括出现在马克思主义之中的社会主义思想)之构成的分析,也必定会对这种存在于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之间的暂时性对立加以区别。我们还看到,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这种具有进步色彩的反对,已经包含了某种异乎寻常的对非理性成份和理性成份的结合。但是,即使实际情况不是如此,如果直到现在为止,角色分工都一直通过“理性化过程将表明自己完全是进步的、依附于非理性成份的东西则总是保守的”这样一种情况,而以某种极其单纯的形式存在,那么,职能的变化就仍然是可能的,而不是不可能的。任何一种事物都依赖于这种作为一个整体的过程的发展方向;例如,资本主义在达到发展顶点之后,就可能让位于不同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而在这后一种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之中,那些以前曾经促进社会发展的阶层会变得保守,与它们联系在一起的理智倾向——理性主义——也会突然作为保守主义倾向表现出来。让我们把下列情况仅仅作为一种可能的解释指出来,即除了资本主义有可能崩溃这个事实之外,通过形成各种信用而产生的计划经济,也有可能取代自由-民主的资本主义。这种仍然有可能在资本主义内部发生的变化,完全有可能导致某种新的分工,导致各种现存的社会阶层和另外一些社会阶层的职能发生变化,而这些社会阶层对于正在如此演化出来的这个世界的兴趣和承诺,将会与目前的社会阶层所具有的兴趣和承诺有所不同。那些在今天仍具有进步性的群体(例如,在一个由那些信用巨子左右的、稳定的世界里,正在崛起的资产阶级就有可能被推到背景之中去)将会变成保守的群体,而它们与启蒙思想的历史联系则会使这种思想转变为某种保守的理智倾向。我们只是把这种情况当作一种思想实验来说的,其目的在于指出,我们也必须从动态的角度看待这些事物,而且,根据一个历史时期的各种思想形式在社会学方面所具有的结构来分析这个时期,并不会得出对所有历史时期都有效的普遍规律。我们在这些情况下必须始终记住,任何一个社会阶层、即使是一个突然占据了主导地位的社会阶层,都不会凭空把它的思想方式设想出来。通过盗用某种特殊的、可能只是以一种尚未发展的形式存在的理智性倾向,使它受某种职能变化的影响,并且仅仅以这种方式使它变成某种从客观角度受到时代推动的、实质上是新的东西,这样一种思想方式就能够发展成为某种已经存在的世界观和思想体系〔2〕。
为了回到我们的第一个论题上来,我们现在应当详尽论述存在于这两种知识类型及其各自的方法论之间、存在于“自然科学”思想和“历史”思想之间的区别——我们在上一章已经提到过这种区别,但是并没有加以准确表述。
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误解,我们必须指出,我们为了某种方法论而将要提出的对于历史知识之特征的描述,并不指涉有关历史成份的整个知识领域。并不是历史以某种认识方式所记载和研究论述的任何一种事物,都会通过历史方法而受到这样的研究论述。只有那些仅仅通过解释性理解而得到人们领会的内容领域、只有当这些领域通过这种方式而被人们领会的时候,这些领域才会受到我们将要讨论的疑难问题的影响。更准确地说:在我们看来,解释理论必须经历某种以方法论为起点的修正。尽管我们进行了这样的限定,只要加以更加仔细的考察,我们的注意中心无论如何都仍然包括历史学家所研究的的绝大部分问题,因为对于历史来说必不可少的东西,的确都是通过解释性理解传达出来的。
我们无论如何都根本不相信:例如,从编年史角度对于一个历史事实的年代的确定(一个事件究竟是在这一年发生还是在另一年发生;如何确定存在于两种客观事件之间的联系),会受到我们感兴趣的问题的影响。当历史学家或者文化社会学家试图理解那些具体的文化具体化过程或者个体性特征的时候,自然科学的参照系所无法把握的问题复合体便第一次表现出来;在这里,无论历史学家还是社会学家,都试图确定那些由存在于个别的具体化过程和适合于这些过程的世界观总体性之间、存在于各个社会阶层和他们的意识形态之间的可以理解关系组成的复合体;在这里,他所关注的是努力把各种观念的连续性及其功能的变化揭示出来;总而言之,当历史学家或者社会学家所运用的表达工具是各种各样的解释性理解,而且他所面对的问题并不是只弄清各种事实及其像法则那样的规律性的时候,自然科学参照系所无法把握的问题复合体就会表现出来。
正是因为在此之前,这种先于自然科学的思想方式而存在、并且超越了自然科学的思想方式的思想方式,并没有作为一个问题而表现出来,所以人们才有可能认为,即使只局限于研究各种社会过程的社会学,也能成功地运用自然科学方法进行研究工作。对于它来说,我们所关注的那些问题也是当具体解释开始以某种形式出现、开始作为意识形态研究或者作为文化社会学研究而出现的时候,才第一次变成了具有相关性的东西。事实上,从历史角度来看情况也是如此。只有在这里,这种新的疑难问题才会出现。只有这种新的、对意识形态进行探究的任务,才在社会学内部引起了使面对解释性理解这个问题的人们联合起来的需要。〔3〕
在下面的论述中,我们将仔细讨论这一章的实际主题,并且努力说明有关解释性理解的方法论所具有的各种预设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