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社会学知识的关联

第十二节 文化-社会学知识的关联

就文化社会学知识所具有的显著特征和关联而言,我们从上面的所有论述中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呢?

第一,只有已经社会化了的人,才能研究、理解和检验文化社会学。虽然自然科学知识本身可以表现出来,以致于至少从原则上说,它使人们不再注意所有那些拟人化的参照(因此,它具有将所有性质量化的倾向),但是,文化社会学却要涉及人——不仅把人从造物的角度作为肉体存在本身来涉及,也把人作为社会主体来涉及,而且,它必须这样做。社会化的个体既是认识的主体,也是社会学的研究主题。

应该说,这种观点所涉及的只是文化社会学知识的认识来源,而不是它的呈现过程。如同在其他科学中一样,人们必须用概念手段来进行呈现过程表明过程、表现和论证过程;然而,就人们接近文化社会学知识和这种知识的各种经验基础而言,不仅一般的人类个体,而且还有社会化的个体,都由于参照这种社会维度而受到更加彻底的影响。

第二,从这种独特的环境中可以得出下列结论,即对各种文化形成过程的社会发生学思考,实际上只是对一种属于对“日常生活经验”〔13〕的态度的一贯保持和延伸,而且,它不能、也不应该毫无顾忌地脱离这种基础。许多人对由伽利略的成就在自然科学中导致的各种显著成功感到惊讶和不知所措,他们认为,各种文化科学、尤其是各种社会科学,也都只有在这里、只有当这种同样脱离日常生活态度的做法开始处于主导地位〔14〕的时候,才会走向繁荣。这种倾向已经反复导致过徒劳无益的、把自然科学方法移植到文化科学之中的努力。这种倾向除了导致某种实证主义的、对有关各种精神事物的那些最明显事实的盲目性以外,没有产生其他任何结果:人们一直试图压制日常经验所具有的、所有各种在活生生的文化生活内部得到详尽阐述的方法和探讨。除了技术态度以外,自然科学的确放弃了日常生活所具有的、针对自然事物的态度的各个部分;但是,对于人们所试图理解的各种文化形成过程来说,这种做法却是不可能成立的。例如,如果文化科学为了“精确”而企图完全脱离朴素的艺术态度,那么,它会变成什么样子呢?但是,正像这里存在某种原创性的、无法进一步还原的、适合于艺术经验并且作为任何一种“精确的”艺术科学之终极源泉而存在的方式那样,这里也存在某种原创性的、适合于社会经验、尤其适合于各种精神形成过程的方式,而且这种方式实际上一直存在于生活过程之中。对于文化社会学来说,调查研究有关所谓的“从前科学的角度向经验学习”的现象——人们一直持续不断地把这种现象当作某种尚未成熟的知识形式来对待,现在还应当把它发展成为科学——的做法,必定会构成一个特殊的问题。

为了反对这种观点,我们必须注意、并且当作一个问题来对待的是,下列情况是否不可能存在,即自然科学知识所利用,并且因此而仅仅从某个方向上、从内在的角度得出其最后结论的能力,只是人类精神所具有的、用来创造知识的各种能力之一,而与知识有关的其他能力则处于闲置状态,杂乱无章地存在于所有知识的母体之中、存在于“日常经验”之中,而没有被人们以科学的名义加以利用。所有从认识角度对各种精神实在——这些精神实在本身已经由于日常生活所提出的各种任务,而在前科学的知识内部得到了发展,因而达到了不可思议的完美状态——的探讨,都由于没有任何保证的对自然科学方法的扩展而声名狼藉了。心理学之中正在流行的危机就是这种事态的明显标志。自然科学的心理学从来无法用它那些方法来满足人文主义科学对它寄予的期望。它已经证明自己没有能力说明和解释那些更加高级的心理现象。

然而,放弃这种自然科学的方式就意味着走理解的心理学的道路,这种做法即使不仅仅是某种向有关人们从前科学角度向经验学习的各种方法的回归,至少也是一种对这些方法的意义深远的开放状态。这种转折之所以发生,是因为除了其他方面以外,下列情况简直是太明显了,即虽然自然科学的心理学持续不断地得出至少与人们理解各种精神形成过程无关的结论,没有经过训练的心理学和性格学却能够把握作品与创作者之间、经验与内容之间的最微妙的联系。由此产生的结果并不是人们直接回归从前科学的角度向经验学习;而毋宁说是人们把注意力转向下列事实,即各种方法和感受性都在日常态度中处于闲置状态,而对这些方法和感受性的利用和“完善”,则恰恰能够取代那正在从科学的内在发展中消失的东西。社会学对于它自己起源于前科学的“整体的人”、并且与之持续不断地联系在一起不应当感到羞愧,而毋宁说,它应当把这样的起源和联系都放到它那些预设前提之中加以承认。

因此第三,由社会产生的知识所具有的这种前科学起源,无论如何都不是指人们应当引进不精确性。社会人是社会产生的知识的预设前提之一,这并不意味着社会学知识比下列情况更不确定,即音乐鉴别力是音乐科学的预设前提之一,便会使这种科学具有不确定性:这种情况本身并没有包含对它的理论有效性的任何相对化。音乐科学之所以是一门科学是因为下列事实,即它通过各种概念来表达音乐经验,而且只要有可能,它就会确定这些概念在音乐中的合法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认识上的发现——即只有某个具有听音乐的“耳朵”的人,才能把握和检验这些命题——不具有任何可证实性。只有从这种意义上说,我们才要求和允许社会学对功能性的集中关注成为社会学理论的前理论预设前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