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功能性的理解

第十节 对功能性的理解

有人已经反复评论说,这些例子有助于具体说明与功能性有关的现象。我们想再一次强调指出:我们根本不想将机体的功能性转用于那些根据高级的、不发生任何变化的领域,也不想从这种功能性出发进行各种相似的推论。它只不过是某种相关的、在比较高级的形成过程中反复出现的结构而已;只是为了通过一个粗略的例子,表明功能性怎样位居于从客观角度来看独立自主的形成过程之中,我们才有必要下降到机体感觉这个层次上来。尽管我们在第一个例子(关于“喊叫”的例子)中,已经把这种功能性置于更加高级的心理领域之中,但是,我们仍然只是用这个例子,表现对与个体的心理组织相关的功能性的理解。因此,我们就这种联系而言所说过的话,仍然处于某种和个人心理生活有关的理解的心理学的领域之中。这样一种研究就会试图不是像那些专门关注内在意义的学科(艺术评论,美学,哲学等等)那样,从客观角度理解某种文化形成过程(比如说,理解一个艺术作品的形成过程),而是从发展的角度,从某种非内在的态度出发,通过按照这种形成过程与具有创造性的个体所具有的心理生活的功能性联系思考这种形成过程,来理解这种文化形成过程。

社会学的命运(特别是理解的社会学的命运)是与理解的心理学的命运极其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它和心理学一样,并不选择进行内在思考的立场、进行客观分析的立场,而是企图按照各种文化客观化的功能性,来理解这些客观化。虽然如此,相比较而言,它却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这个与“社会过程”——而不是与个体的心理生活——有关的作品的功能性,并且将各种文化形成过程都当作这种“社会过程”所具有的功能来理解。

现在,我们的任务在于表明:存在这样一种与社会主体相关(而不是仅仅与个体那些经验结构相关)的功能性,而且通过某种专门针对它的精神活动就可以理解它。

一旦人们就具有创造性的个体主体而言,承认各种文化形成过程都能够存在于某种功能性关系之中,简而言之,一旦人们承认了这种功能性关系本身,那么,我们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表明,在这另一个方面谈论功能性是否完全可能,以及这种谈论可以进行到何种程度。

个体并不是独自生活、并且仅仅为了自己而生活:从他的经验结构之中作为一种可辨认的形成过程而产生出来的东西,并不仅仅是他自己的经验流所具有的功能。个体所具有的很大一部分经验与其他个体的经验完全相同。这些经验——它们同时存在于所有那些属于由社会化过程和共同体形成过程构成的同一些存在物的个体身上,必定是以某种与存在于个体经验流之诸组成部分之间的方式相似的方式,在结构上相互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在描述处于某个特定历史时期之中的群体所共同具有的经验内容的过程中,比如说,把这些经验内容都设想成同时存在于——从单子的角度来看相互封闭和孤立存在的——个体内心之中的经验成分的总和,是根本不能令人满意的。我在一个群体之中所具有的成员资格,并不在于我偶尔根据我自己的动机模式同意其他属于同一群体的那些个体的经验内容,而毋宁说在于能够完成对我与这个群体的其他成员共同具有的、有模式的经验的非常重要的延续。只有当我们都把这样一些共同具有的经验延续置于脑后的时候,我们才会在这种程度上进入共同体之中(vergemeinschaftet)。这一点很容易用一个例子来说明。一个政党由许多各不相同的个体组成。归根结底,依靠最五花八门的个体命运和经验模式,这个政党是有可能达成有关各种政治事件的相同观念、并且对这些政治事件作出反应的。但是,存在于许多个体中间的一致——这些个体认为,这种一致是由不同个体碰巧在较多方面走到了一起,并且在另一个场合又联合起来所产生的结果——就像快乐事件的某种汇聚那样,并不会产生某种集体意识,无论这些偶然的后果重新出现的多么频繁,情况都是如此。通过某种前定的、借助某种经过准确调整的心理时钟装置而使从单子角度来看孤立存在的个体平行发展的和谐,也不会导致这种共同联合的出现。只有当各不相同的个体,都在他们自己的内心之中按照同一种经验模式——至少就他们的一些外部命运而言(在我们的例子中,它是就政治命运而言的),这种经验模式是共同的——行事的时候,共同的集体经验才会产生。那些被称为政治意识形态、党纲等等的形成过程,都是由这些经过集体总结的经验延续产生的,而在这些情况下,个体显然并没有把这些经验延伸当作他自己的经验延伸来体验,而是当作属于集体的东西来体验。

就这些意识形态和党纲的出现——在这里,我们可以意识到人们从集体角度提出它们的方式——而言,每一个个体都可以在自己的内心之中体验到这些观念所具有的、与共同体有关的功能性。当个体不仅以他自己的名义、而且以所有人的名义活动时,当他以所有人的名义参加辩论时〔10〕),他知道他所走的并不是他自己的生活道路,而且,他必须把正在出现的各种形成过程看作是共同的流所具有的功能。就这种状况而言,所有各种产生于其他方面的动机形成模式——例如,就像那些在他的偶然的个体经验中产生的动机形成模式那样——都是在不产生任何效果的情况下被自动地提出来的;这种个体利用他的自我的一部分生活在这种共同的流的存在之中〔11〕;他把这些观念所具有的功能性理解为共同的流具有的功能性,理解为某种与共同命运的内在格局和外在格局有关的条件联系在一起的功能性。因此,这就是关节点之所在——在这里,人们已经根据集体的命运、而不是根据正在进行体验的个体的命运来体验某些意识形态所具有的功能性了。

我们刚才已经走过的路首先在于我们试图表明:任何一种从属于客观理解的形成过程,也可以被看成是一种经验模式所具有的功能,而人们则首先必然把这种经验模式表现为属于个体生活的东西。一旦我们获得了有关下列事实的真知灼见,即所有客观内容都有双重意义——一重意义是纯粹客观的意义,另一重意义则是与个体的经验形态相关的功能性意义;一旦我们非常清楚地理解了这种专门针对功能性的态度是一种显著的态度,那么,我们剩下的任务就只不过是要表明,这里还存在某种与共同经验相关的功能性。但是,这样的功能性只有通过与各种模式或者与多种经验结构的关系才能存在;与从某些灵魂内容之中产生的、单一的项有关的功能性是不可能存在的。因此我们必须表明,这里不仅存在碰巧同时发生、并且具有同样内容的孤立的经验,而且存在许多真正是集体经验的、作为人们理解的某些内容所具有的功能而存在的经验延伸——只要这些经验延伸本身表现出来,他们就会把它们都归因于这种集体经验结构,而不是归因于某人自身。因此,社会学的思考具有两种预设前提:第一,把各种客观的理智内容都完全当作各种生活状况和经验结构所具有的功能来看待的能力;第二,理解某些显然与某种共同的流本身有关、而不仅仅与个体的命运和经验有关的功能性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