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社会学的任务

第一节 文化社会学的任务

虽然我们在前面的一系列研究的第一部分,曾经试图通过方法论与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过程的联系,研究方法论的各种构成问题的产生过程,为大家提供一篇有关方法论所具有的社会学联系的研究性论文,但是,进行这里的第二步研究的目的在于,努力为我们在前面的第一步研究中已经运用过、而且在下面的研究过程中还会加以运用的关于思维的社会学,提供某种体系性的基础。存在于这两个部分之间的重叠可以用下列事实来说明,即它们互相以对方为预设前提:如果人们从社会学的立场出发研究一个时代的思维,那么,他们必定会利用我们在第一部分之中已经思考过的、在历史上得到发展的各种思想方法之中的某种思想方法。但是,如果人们应用这样一种方法,他们就必须像一个社会学家那样,承认这种思想方法在这个具有总体性的过程之中所具有的根深蒂固状态,并且把这种根深蒂固状态考虑在内。在这里,我们没有必要讨论这样存在于两种思考事物的方式之间的、互相以对方为预设前提的情况在哲学上产生的后果;在另一个语境之中,我们已经把注意力集中在处理——通过各种历史性预设前提把它自己的基础考虑在内的——哲学(而且就任何一种理论而言情况都是如此)所具有的问题之上了〔1〕。我们在这里感兴趣的是,抓住某些已经被人们正式归类到某个单一的专门学科之中的体系性问题,并且以历史学-社会学的方式来看待它们;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们在第一步研究中所具有的首要目标是,通过一种像方法论这样影响深远、这样抽象的学科与从社会学角度确定下来的一般过程的关系,对这样的学科(它毕竟是第二级反思)加以理解。

一般说来,人们只是把对于意识形态的各种研究推进到下面这样的极致,即各种明显的阶级利益强行进入到理论和各种观念的形成过程之中。但是,意识形态研究必须以通过社会学对意识形态的决定过程理解“总体性的意识形态上层建筑”,作为其终极目标。我们并不认为,人们只有达到最后的细枝末节的时候,才能使这种研究取得成功,因为个人的因素也决定各种观念,而且已经专门化的内容也决定知识的形式。但是我们的确认为,我们可以把这种与社会因素的联系一直追踪到抽象理论的终极出发点。例如,人们必定有可能表明,就某种特殊的方法论类型所具有的体系性出发点而言,这种方法论是对某种特殊的思想意志Denkwollen)的表现,而后者则是一种特定的综合性意志的组成部分——由于这种综合性意志所面对的独特压力,人们接下来就可以表明,它在这种社会过程所具有的某种特定的格局之中,是直接与某个特定的社会阶层相一致的。如果文化社会学和意识形态研究打算超越某种由对于那些受到利益决定的思想的偶然观察组成的集合,那么,它们就必须使用这种经过改进的方法。

我们必须引进“直接旨趣”(unmittelbare Interessiertheit)概念和“间接介入”(mittelbares Engagiertsein)概念,以之作为这种方法的组成部分。即使就对于历史的经济解释而言,通过上层建筑的所有组成部分而把整个上层建筑看作是直接与——由社会基础产生的——利益联系在一起,这也可能是一种庸俗化。人们可以表明,有一些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理论,以及历史表象的成份,完全是由利益决定的——这种利益在人们构成这些成份的意识形态特征的过程中,甚至可以达到有意歪曲的程度。当然,我们必须对这些由利益决定的情况进行揭示和分析。但是,只有当人们超越了这些出发点,并且试图表明所有各种政治意志都植根于某种综合性意志——要么(像就各种保守主义意识形态而言所出现的情况那样)从综合性意志之中产生出来,要么(像就那些正在崛起的社会阶层而言所出现的情况那样)它本身从某种政治意志和社会意志出发扩展成为一种综合性意志——的时候,真正的问题才开始出现。换句话说,我们越是对存在于社会过程和文化过程之间的、深刻的结构性联系坚信不疑,也就是说,我们对不仅使社会过程从社会学角度决定各种个体观念、而且也使社会过程从社会学角度决定各种世界观的基本构想过程的方式研究得越多,我们就会对各种由利益决定的特殊事例强调得越少。与这种做法不同,我们将寻求有关各种——处于各种各样从社会角度得到决定的关系之中的——文化社会学理论的真理。

这就需要某种像我们的理论这样的理论,为了使我们自己定位在一种立场——根据这种立场,人们就可以尽可能sine ira et studio无怨无悔和积极热情地)着手进行所有各种社会学研究了——之上,这种理论强调包括我们自己的思想在内的所有思想,都完全是由社会学决定的。因此,它必定既彻底地分析保守思想,也彻底地分析进步思想,而这样一来,人们就可以理解它们对于这个总体性的过程所发挥的作用了。

当我们强调所有解释性知识所具有的基本视角性的时候,我们恰恰不能以一种肤浅的方式,把它当作对于那些存在于某种斗争之中的弄虚作假或者立场的表现来解释。基本视角性这个概念决不会作为一门深思熟虑的宣传科学所具有的良心而发挥作用。它并不是对于认为我们的知识更加真实的观点的认可——我们越根据我们自己的希望和旨趣构造我们的世界观和历史进程——也就是说,我们越进行有意识的弄虚作假活动,情况就越是如此。揭露这些弄虚作假并不难,而我们这样做就会陷入有关一种特定的视角性究竟是真实还是不真实的问题的领域之中。与这种既虚假又肤浅的观点形成对照的是,这种关于视角性的理论断言,即使当我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所有各种有意无意的弄虚作假从我们对历史的构想过程中清除出去的时候,它仍然包含着一种无法避免的、表现我们如何看待历史的立场的剩余物。我们在人们为了进行宣传而弄虚作假的过程中发现的、某种立场的根深蒂固状态,总是可以被揭露和避免的。相形之下,基本视角性对于一种历史世界观来说则是秩序的基础。因此,这种不可避免的看法存在于下列事实之中,即各种特定的历史内容都只是就某种特定的方面而言,从那些特定的、在这种历史本身内部出现的特定生活中心出发,才是具体可见的。也许只有历史过程本身能够使所有各种可能存在的、人们理解历史所依据的立场突出表现出来;而且,即使我们能够通过一个不会再变成具有视角主义色彩的综合性构想过程,把以前的所有各种视角都统一起来,我们也仍然只能拥有这样一种作为某种相对的总体性而存在的构想。

我们通过这样说还打算承认,在某些特定的时刻,历史过程是人们允许对过去那些理智性方法和世界观进行综合的。为了理解历史过程所具有的总体性,人们必须承认各种各样的观点所做出的贡献:进步的思想家必须承认保守思想所发挥的作用,反之亦然。但是,即使就这样一些综合而言,人们自己的立场本身也最终会表现出来——主要是通过确立个体层次在整个历史过程中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通过界定这种过程的发展方向表现出来。这是人们能够根据历史,并且在历史内部形成的任何一种思想方式和任何一种综合所具有的、无法消除的根深蒂固状态的一个组成部分。只要我们不相信某种突然在我们心头浮现出来的、超越历史的立场,而是牢记我们正试图从某种本身就具有历史性的立场出发,对这种历史方面进行理解,我们就不仅不能克服我们的出发点,而且我们也不想克服它。我们实在太熟悉下面这种经验了,即任何一种脱离历史的企图,都只有通过使片面的立场实体化才能取得成功。通过及时把我们能够加以利用的所有各种事物的全部范围考虑在内、而不是通过主张某种“绝对的立场”,我们就更有可能避免各种与使有限的东西实体化有关的危险。

因此,关于文化和思想的社会学理论所关注的,就不是通过某些特定的观念内容而对某些社会阶层所具有的直接利益的研究,而是对这些社会阶层间接介入属于这些内容的整个世界观的研究。就这种研究的结果所具有的社会学含意而言,这些结果虽然并不引人注目,但是却具有比较大的重要意义。因为显而易见的是,不仅在这个世界上的一个群体的利益与其他群体的利益有冲突,各个世界之间也彼此争斗,而且,具有总体性的文化过程就是这种从生存性的角度来看根深蒂固的冲突的结果。任何一个对某种理论所具有的活生生的含义进行彻底思考的人,任何一个参与社会斗争的人、或者甚至只是受到不同社会阶层的压力的人,都必定会得出下面这样的结论,即社会冲突在各种伦理观念、思想方式和流行时尚等方面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而且,这些方面都是互相联系在一起的。他必定会认识到,各种生活方式和思想方式,都是人们由于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那些一目了然的冲突而进行的斗争的前哨阵地。任何一位思想家、任何一个活生生的人都会感受到,某些思想隐含着人们对某些特定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中并且针对这个世界的——意志的承诺。因此,如果文化社会学和意识形态研究的任务应当是,不仅研究那些直接利益在其中发挥作用的领域、而且也研究各种社会群体的间接介入,那么毋庸置疑,它们的研究方法就必须得到改进。

这种改进主要不在于使探究的框架局限于有关手段-目的关系的范畴,“旨趣”这个概念就是一个有关的实例。旨趣指的是,一个对意识形态感兴趣的人,认为某些观念是达到某个直接目的的最佳手段。但是,人们是不能从这种发挥激励作用的原理之中,把文化的总体性领域推导出来的——只有当文化本身是一种自然过程的时候,人们才能通过参照它来理解文化。如果人类历史只不过是一场为了生存而进行的斗争、只不过是一种有机的过程,那么,那些不断发生冲突的社会阶层就没有必要通过世界观来互相斗争了。在这些情况下,如果精神在任何程度上都存在,各种政治意识形态作为那些暴力斗争工具的补充就足够了。但是,正是由于人具有超越生理本性的、属于人的领域,所以,人还拥有把这些意识形态结合到其中的各种世界观,而且,这些意识形态之所以有效,完全是由于这种深深的植根状态。另一方面,这种由一些世界观组成的文化领域并不是如此不受约束,因此,它那些出发点都没有与具体的生存、与社会生活的自然方面和社会方面联系在一起——不是在社会生活直接决定它的意义上这样联系在一起,而是在它间接地植根于社会生活之中的意义上这样联系在一起。

然而这意味着,如果把文化社会学或者意识形态研究当作一个整体来看,那么,它就代表了对自然科学方法和社会科学方法的某种结合、代表了这两种方法的联系。它把某种关于社会过程的自然科学理论,与某种经过专门确定取向的、对整个文化上层建筑的解释结合起来了。虽然进行一般概括的社会学能够利用它那些方法理解社会过程,但是,它充其量只能研究论述那些——应当被视为直接被这种过程决定的(也就是说,可以根据各种手段-目的关系加以定义的)——观念性内容。如果它想有所进展、为使这些内容植根于某种世界观所具有的总体性之中的中介过程定位,它就必须诉诸解释性理解Verstehen)、必须诉诸解释。它必须使用某种完全不同的方法——这种方法虽然与历史的解释相关,但是并不等同于历史的解释一——去研究各种世界观成份的内在联系。

如果我们更仔细地进行观察,那么我们就会注意到,即使人们根据利益进行的第一步解释,也是在解释性理解的框架之中出现的。从这种意义上说,马克斯·韦伯谈论理解的verstehende理解的)社会学是正确的。但是,这种目的合理性解释——马克斯·韦伯认为社会学本身只限于进行这种解释——是在理解其他人的心灵及其各种内容的维度内部出现的——我们曾经称这种维度为“把握”,并且有意识地把它与人们从生存性角度进行的解释性理解区别开来。的确,对各种手段-目的关系的理解也就是对意义的理解,这种情况使人们——在“解释”这个语词的最宽泛的意义上——可以正确地称它为解释。但是,它并不是在真正的解释性理解的维度之中出现的,因为这种理解通过它自己那些理智性运作过程,把主体投射到某种超越联结性的关系之中,并且像一般的自然科学思想所做的那样,根据它自己那些理性预设前提,对一般的联系进行理解。这种手段-目的关系是从心理学角度出发,对自然科学的因果关系的某种外推,而且,人们只有在自然科学的因果关系发挥作用的程度上,才能成功地运用这种手段-目的关系。实际上,就直接利益这个领域而言,它的确适用于心理生活。因此,这种说明方法是存在和精神之间的某种联系环节,因而能够建立一座桥梁,而通过这座桥梁,我们就可以把处于自然状态的东西转化成为精神。

运用这种方式,文化社会学便通过把自然科学的探究与从解释性角度进行的历史探究结合起来,变成了我们现在划定分界线的过程,而这两种探究以前是分别沿着不同的道路发展的。这门学科之所以无论就它那些历史起源而言、还是就它那些方法论问题而言,都是最富有价值的探究主题之一,原因就在于此。而这样一来,下列情况也就可以理解了,即对于处于这个发展阶段的文化社会学来说,以前只是在保守主义传统内部出现的、有关联结性知识和解释性理解的全部问题,都与这种统一体紧密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