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的自然观
一个民族自然观的形成,跟其风土有密切关系。幅员辽阔的民族,自然环境变化较大,其自然观相应也呈多样化,如中国古来就有南北之分,黄河与长江两河各自流域的自然观就有差异,但由于传统文化起源于中原,所以中原风土在传统自然观中烙下较深的印记。日本国土虽然跨幅不小,但幅员相对逼窄,自然观的一致性相对明显。
“自然”一语是日本人借用汉语对洋语“nature”的译语,其原义在欧美一般作为“文化”“精神”和“历史”的对应语。明治以前日本人对“自然”的观念,原本并非西洋意义上与“精神”和“意识”对立的外在世界,即自然界的存在物。古代日本人所言及的自然,除了来源于华夏的“自然而然”的外在自然之外,常常还是如盆栽和庭园一般凝聚着“匠心”的自然“具现”物,也就是具有美的和文字价值的“自然”,或者说是经过人工运营的、作为审美对象的自然。20世纪30年代,日本的两位学者和辻哲郎(1889—1960)和寺田寅彦(1878—1935),曾经对日本人自然观的内涵及其成因发表过重要著述,至今仍被视为权威言说,广为征引。
文化学者和辻在其名著《风土——人间学的考察》中首先对风土做出释义,他所谓的“风土”,并非只是人类生存的外部“自然环境”,而是“人类存在的构造契机”,即是“主体性人类存在的表现”和“自我了解的方法”。和辻的定义有些过于哲学化,意蕴隐深。用比较浅显的话来说,“自然环境”是远在人类诞生之前就已存在的实体,而“风土”却是自然环境加上人类的文化观照。和辻把人间学(人学)和伦理学融进其“风土”概念,可以说是从文化学角度阐释“风土”,所以他又称“风土”是人与自然的“间柄”(相互关系),两个因素缺一不可。和辻把世界上的风土,大致分成三大类型:即亚洲的“季风地带”,阿拉伯、非洲和蒙古的“沙漠地带”,以及欧洲的“牧场地带”。他指出“沙漠型”因其干燥缺水,生存环境险峻,人与自然多呈对抗关系;“牧场型”因其水草丰穰,天灾稀少,人将自然置于支配之下;而“季风型”因其自然惠泽与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祸福相倚,人对自然一体接受,虔敬忍耐。和辻的风土分类法显然过于大而化之,对不同类型风土的特征描述也有过于简单化之嫌。不过,他认为日本人的传统自然观重视人与自然的“一体性”,而与另外两大类型的“二元对立”做出区分,却是对日本人传统自然观的准确描述。
寺田是一位物理学家,他对日本人自然观的形成与发展,观察上更多一些实证与经验的成分。他的随笔《日本人的自然观》远比和辻的《风土》篇幅为小,却具有相等的影响力。他从日本岛具备亚热带到亚寒带的一应气候水土条件出发,指出其为大陆和海洋要素的混合体,既有周期性的季节循环,又不乏突发性的变化与替代,以气候多样性和变化频繁性为特征。岛上特殊的自然条件,形成动植物的丰富多样化,尤其给农作物提供了优渥的生长环境。但是海陆季风的交汇与地形构造的复杂,也在岛上引起周期性的台风暴雨与突发性的地震海啸等天灾。一方面是周而复始、充沛无尽的自然惠泽,而另一方面却是突发无常、肆虐性的自然灾害。寺田将两者形容为“慈母的慈爱”和“严父的威严”。大地母亲的慈爱,往往和天灾的惩罚相交替,如影随形。在很多日本人看来,自然灾害就像“严父的鞭笞”,警策在安逸中容易流于“游惰”的人心。既然天灾不可回避,就无需生出反抗叛逆之心,而应该委顺自然的威力,通过师法自然,学会与自然相处。“甘享”慈母的惠泽与“甘受”严父的惩罚,是人类作为自然大家庭一分子的应有姿态,寺田认为这就是日本人自古以来的基本自然观。
这种自然观的形成,当然与日本的本土神道教和中世传入的佛教有很大关系。浸透神道思想的记纪神话中,物(自然)与神是同时诞生的,自然物即神,神即自然物,神物一体。日本人的神祇崇拜,其实就是对自然的崇拜,所以征服和支配自然,就像征服和支配神祇一样,在日本先民看来是不可想象的。神道教认为人从自然来,归向自然去,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而且从属于自然。日本人看自然“诸行无常”,一直处在变化中,变是常态,无恒久性可言。平安末歌人鸭长明在《方丈记》中列数史上地震、台风、洪水、旱灾、饥馑、火灾、恶疫等灾害,它们影响人世的枯荣盛衰,让人慨叹“世事无常”。他主张逃脱“无常”的去处就是佛门寺庵,在自然的怀抱里找到“安住”之道。佛教还主张有生则有死,有惠泽则有灾难,祸福交替,无法以“善恶”价值观来判断是非,既然是“不可避之物”,就必须忍耐“甘受”,也成为日本人自然观的哲学宗教基础。
基于这样的自然观,日本人很少有“人定胜天”的霸气,也没有“愚公移山”的豪气。日本学者举例说:当暑溽难忍时,西洋人会发明电扇和空调等,日本人最初却只会考虑如何与自然“和谐”,如开窗垂帘,吊个风铃什么的。或在桌上放一钵鱼缸,置三两条戏水的金鱼等等,寻求一种形而上的“精神凉爽”。日本料理重视刀工,而对自然食材不大追求烹调功夫,借以保持食材的原汁原味。西式庭园讲究几何学对称、对照和比例,从古罗马以来强调通过“人工”对自然的支配,而和式庭园更重视在有限的空间“放置”自然,让自然水石草木自显匠心。和式庭园布置的非对称性,如池缘的非方正非圆非椭圆非菱形,石板曲径的蜿蜒蛇行,布置荫翳和青苔,以彰显岁月流逝的痕迹,也不同于西式庭园重视大草坪的宏放格局。西式庭园常置精美雕塑,而和式庭园往往只置老松数株,灯龛几尊,投闲置散,让人感受岁月的倥偬,也引人思考空间和时间的意义。人们还可以对比西式庭园平恬光滑的大理石与和式庭园未加雕琢的原石、西式改变水流方向的喷水池与和式溪沟的潺潺流水和听琴窟的水声琤琮,看出两种基于互异自然观的审美定式。
那么,华夏传统的“天人合一”说,与日本人“人与自然一体”的自然观,有何不同呢?“天人”之“天”,最初为自然神格,然后发展为人格神,如“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玄鸟》)与“有夏多罪,天命殛之”(《汤誓》),便是这种人格神的写照。《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天”上还有个“道”,作为其根据,然后“道”上还有“自然”。老子的“自然”到底是什么概念呢?作为“道”的圭臬,肯定不是大自然,因为根据文意,“天”和“地”合成大自然。《老子》此句稍前有云:“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这是道、天、地和人的排序,合称“域中四大”。“自然”就不该是个“实物”,如果“道”之上还有“自然”,就应该有“五大”了,与老子自己提出的“四大”说有违。因此,合理的解释就是“自然”不是一个维度层面,也不是“道”的取法对象,而是“道”的取法方法,即“自然而然”。其实王弼(226—249)早就看出其中的奥妙了,他在《老子注》里解释说:“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非常精确。“法自然”指的是该方的时候方,该圆的时候圆,自然无碍,自然无违,自然而然。所以“天人合一”之“天”大概并非指称“自然”,而是有意志的“义理”,是“顺乎天而应乎人”的“天人感应”,基本上与人和自然的关系无涉。
农业的发明,是迄今为止对自然最大、最深刻的改造,人类最终脱离自然,如告别狩猎采集的生活,从自然中分离出来。以笛卡尔开始的现代西洋自然观,吹响了工业时代“机械论”征服自然的宣言。工业化开始了人类历史上对自然及其物种的大规模破坏和毁坏,人类与自然从此成为尖锐对立的一对怨偶。最终以“发展”和“进步”的名义,人类将生存的自然环境破坏殆尽,使得人类安身立命的自然根基倾颓崩塌,如全球性气候变化,无疑是在警告人类正在走向自我毁灭之途。“人定胜天”的自然观,既是开启现代科学技术文明的动力,又打开了人类贪欲的魔瓶。科学技术发展的本身,如果缺乏人类伦理和是非价值的约束机制,对自然索取无度,肯定会招致自然对人类的报复与惩罚。我们期待新的自然观的诞生和形成,在此同时,传统思想资源如日本人的自然观,或许还有些参考价值。
原载:2016年4月27日 上海 澎湃新闻“外交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