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

【政治监督】 突出政治监督首要职责,建立政治生态定期研判机制,制定出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工作办法》,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六稳”“六保”等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事项开展监督检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针对落实措施不力、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通报乡镇和单位5个、干部14人,免职1人,问责单位2个、干部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认真履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下发《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实行县委常委带队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推动“两个责任”联动贯通、一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15名乡镇党委书记、5名县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正风肃纪】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着力点和突破口,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持日常监督和重点督查相结合,聚焦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严明纪律要求,制作“廉洁过节提醒卡”,利用微信、网站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辅导。将制止餐饮浪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结合起来,一并作为督查内容开展督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件8人,给予党纪处分5人、问责3人。开展干部长期借用公款问题专项整治,41个单位和乡镇完成清退干部借用公款2535.26万元。开展存量资金上缴不及时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严防资金低效无效、闲置沉淀、损失浪费等现象发生,50余个单位和乡镇上缴存量资金7470.18万元。对财务管理混乱的1个乡镇进行了全县通报。

【精准监督】 切实扛起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持续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情况、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履行职责使命情况以及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得当,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16人次,同比增长109.4%,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处理为189人次、74人次、41人次、12人次。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坚持失责必究、问责必严,针对失职失责、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问题,问责单位3个、干部14人(其中科级干部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通报典型案例1件3人。加强廉政审查,严格执行《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办法》对受理范围、部门职责、办理程序、工作纪律、时限要求等方面的具体规定,规范回复提拔使用、轮岗交流、评优表彰及退休等党风廉政征求意见158件10219人次。建立完善全县1051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完成全县16635名监察对象信息采集。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围猎:行贿者说》等警示教育片,开展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及警示教育“三个一”活动,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惩贪肃腐】 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反腐败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处理信访举报1009件,其中检举控告428件,同比下降26.21%。处置问题线索342件,同比增长85.9%。立案168人,同比增长43.6%。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3人,同比增长10.8%。科级干部立案29人。使用审查调查措施3979次,留置5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1万余元。严肃查处了中国邮储银行昭通市分行角奎镇支行原行长雷友志等人违法发放贷款、挪用公款的金融领域违纪违法窝案;严肃查处了海子镇瓦厂村原党总支书记邓书友等7名村干部集体套取私分低保补助资金、龙安镇摸槽村原党委书记陈永云等7名村干部集体套取农危改补助资金、奎香乡奎阳村小河边村民小组长程忠贵非法侵占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等系列村组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抓实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推进“一案一整治”,督促案发乡镇和单位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9份,提出整改建议51条,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规章制度11项。

【政治巡察】 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突出政治监督作用,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突出精准发现问题,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将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对县住建局人防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2个。完成第5轮对14个县直单位和7个乡镇58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发现各类问题312个、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0件;完成第6轮对20个县直单位党组织的驻点巡察,实现十二届县委巡察全覆盖。充分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各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开展“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22个;完成省委第八巡视组开展“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30个;完成市委第十轮对角奎、龙安、小草坝、龙海、牛街、柳溪“巡乡带村”提级交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565个。

【整治“微腐败”】 大力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夺取脱贫攻坚大决战全面胜利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发挥监督推动作用,围绕政策落实、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定点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3轮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8个。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开展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农危改补助问题专项整治,共清退97户160.59万元;对公职人员在农村有危房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督促整改完成972户;清缴217名公职人员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金94.51万元。将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先后在全县范围内抽调100余人次,开展扶贫领域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清零”专项行动,共排查处置问题线索151件,立案审查调查8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9人。通过“清零”行动,推动全县纪检监察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5.2%,11个乡镇信访量均出现下降趋势,特别是办结可能影响村级换届的村组干部问题线索409件、可能影响乡镇换届的科级干部问题线索141件,在村级组织换届、科级干部岗位调整和职级晋升公示期间仅收到反映村干部问题线索14件、科级干部问题线索2件,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进一步强化对“小微权力”监督制约,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建立了彝良县惠民资金(项目)大数据监督平台,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队伍建设】 始终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为标准,着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严把准入关口,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资格准入规定,着力优选品德过硬的人、担当的人、廉洁的人、工作需要的人,通过公开招录公务员9人、考察选调7人、选拔调用8人,进一步充实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着力提升审查调查专业化水平,初步形成了“三个50%”的专业人员配置格局(即法律、财会、金融、工程、信息化“五大专业”超过人员总数50%,法律专业占“五大专业”人员数50%,能承担职务犯罪案件主办人的人员占法律类专业人员数50%)。深入开展全员培训,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工作质效和综合素质得到有力提升。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三风”行动(抓学风、转作风、立新风)和全县“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专项整治活动,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最严格的监督约束。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培养和选拔,提拔任用县纪委机关干部7名,予以职级晋升9名;提拔使用乡镇纪检干部7名。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实现机关审查调查部门纪检监察内网全覆盖,全面启用了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坚持刀刃向内,注重“政治体检”,以铁的纪律维护队伍的纯洁性,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1名,给予全县通报2名。

【表彰奖励】 邓升林于2020年3月17日被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评为“2019年度全省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大事要事】 1月16日,县纪委班子成员到1号楼7楼电子政务会议室参加中共云南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第一次会议。

1月17日,县纪委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到1号楼7楼电子政务会议室参加云南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

2月10日,王华余到1号楼7楼电子政务会议室参加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

2月20日,王华余到1号13楼会议室参加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月28日,王华余到县政法委会议室参加全市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

3月13日,王华余到县公安局五楼会议室参加昭通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度工作推进会。

3月26日,王华余1号楼7楼电子政务会议室参加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回头看”及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意见反馈会。

5月7日,王华余参加市委四届六次全会。

5月8日,王华余参加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体会议。

5月9日,王华余参加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座谈会暨“三风”行动推进会议。

5月28日,王华余到市纪委6号楼第六会议室参加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推进会。

7月13日,王华余到省纪委参加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建设座谈会暨培训班开班动员会。

7月31日,王华余到1号楼7楼会议室参加昭通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12月25日,王华余到1号楼13楼会议室参加全省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

(供稿:贾开正、雷 召、刘立贵、李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