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司法行政

【机构设置】 2020年,县司法局机关内设股室、派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沿袭2019年。3月20日,县机构编制委印发(彝编办〔2020〕3号)文件确认落实机构改革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相应调整编制,原县政府法制办划入县司法局的2名行政编制置换为政法专项编制。局机关政法专项编制21名、参公管理编制4名,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19名,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8名。是年,局机关1人病故。有干部职工50人,其中女性17人、少数民族9人。

召开司法所所长座谈会

【法治建设】 11月26日,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暨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安排全面依法治县、法治建设工作,通报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实地督查情况,部门、乡(镇)在会上交流发言。7月,组织对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15个乡(镇)、县直35个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三项制度”实地督察。是年,审查规范性文件20件次,公告8件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结案13件、未结案3件、终止1件、自行纠错3件,行政应诉52件。15个乡镇、35个行政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

中共彝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人民调解】 是年,组织乡(镇)调解员在县司法局视频会议室开展业务培训2(期)次,培训调解员60余人;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到乡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2场(次),培训人民调解员120余人。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00次,调处矛盾纠纷2314件,调处成功2271件,调处成功率98.14%,其中复杂疑难案件178件,协议金额1139.62万元,履行协议2242件,履行率为98.72%。兑现2019年度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12.536万元。

【普法宣传】 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印发《彝良县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彝良县“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全县开展《民法典》宣传,发放《民法典》读本500册。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制作宣传册5000册、《社区矫正法》彩色宣传海报40份。联合部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性侵专题知识讲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外出农民工集中培训、“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4·26”知识产权宣传、森林防火宣传、防艾宣传、“12·2”道路交通安全宣传、“12·4”宪法日宣传等活动。抽调人员参与角奎镇河湾村专项工作组,组织开展宣传,处置各类问题。全年发放宣传资料8.5万余份,制作展板12块,出动宣传车35(场)次。7月,市“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组第三组检查验收彝良县“七五”普法工作,通过市级考核验收。

【特殊人群管控】 是年,接收刑释人员502人,其中一般帮教493人,重点帮教9人,帮教率100%人,全县在册刑释解矫人员2552人。向监狱回复刑释人员回访调查114人次,接收监狱送回彝良的刑满释放人员39人,协调乡镇、家属到监狱接回刑满释放人员94人。在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工作中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搬迁昭通靖安、鲁甸卯家湾、彝良发界安置点移交管理工作67户。7月13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成立彝良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彝办通〔2020〕25号),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明确委员会职责,要求乡(镇)成立相应机构。是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72名,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692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80人,其中缓刑344人、假释29人、暂予监外执行7人,衔接率100%。办理新入矫279人,矫正解除人员253人;受理调查评估225件。3人涉嫌重新违法犯罪,重新犯罪率为0.07%;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矫正人员给予训诫7人、警告处分11人。

【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 8月,开展法律服务行业执业活动专项检查。12月7日,启动开展为期1年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教育整顿专项工作。彝良有云南意衡(彝良)律师事务、鸿霄律师事务所2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7人;有角奎法律服务、律正法律服务所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人员22人,其中专职12人、兼职10人。10月,市律师协会批复同意成立意衡(彝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意衡(彝良)律师事务所搬迁到角奎镇渔湖二期新办公地点办公。是年,意衡(彝良)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23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0件;鸿霄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40件。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乡镇2个、企业法律顾问2个,代理民事案件103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18.2万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基层法律服务“三个一”工作,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建立微信群102个,进群人数800余人。

【公证业务】 云南彝良公证处有公证员3人,公证助理员1人。是年,受理各类公证事项435件,收取公证费31万元。

【法律援助】 落实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做到“应援尽援”。是年,办理援助案件340件,其中刑事诉讼案件125件,民事诉讼案件215件。

【扫黑除恶】 开展“行业清源”工作,对本系统监督领域涉黑涉恶问题进行排查,推进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排查治理。落实“两类人员”涉黑涉恶监督管理,做好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注重对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加大对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规范律师代理行为,掌握涉黑涉恶案件情况,完善律师事务所接案审查、集体讨论、请示报告和责任追究等制度。9月,县扫黑办、县司法局到钟鸣镇检查指导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是年,指派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6件37人次。

【司法所建设】 是年,县委考察任命司法所所长7人。司法所调入局机关2人。召开司法所所长座谈会、司法行政业务培训,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政治轮训,提升业务能力素质。聘用33名社区矫正专职辅助人员,加强司法所社区矫正队伍工作力量。县政府批复同意自2021年1月起,社区矫正专职辅助人员工作经费60万元纳入部门预算。

【党 建】 开展“互联网+党建”“三会一课”等活动,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市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学习和讨论活动。开展党费日、主题党日,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座谈会交换意见,开展走访党员群众。

【扶 贫】 选派5名副科级干部驻村,其中1名任两河镇白米村第一书记、2名为扶贫工作队员,另2名分别在两河镇田黄村、龙街乡恒底村驻村。局机关干部职工分期、分批到村、社开展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脱贫攻坚总攻、入户消除存在问题、第三方评估入户等工作。

【疫情防控】 普法办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的通知》,部署全县开展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制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宣传折页,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局机关抽调驻村扶贫5名人员、司法所人员协助驻地党委政府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局机关13人参与角奎镇城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两类”特殊人群疫情防控,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控、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接收疫情防控要求;排查并向市主管部门报告湖北、浙江、山东、北京等重点地区所属监狱刑满释放的彝良籍15名人员情况。4月23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转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转发的《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配合实地督察组开展依法防控疫情专项督察的通知》,安排全县迎接省、市依法防控疫情专项督察检查工作。

【爱国卫生运动】 县司法局作为牵头责任单位,责任区域怡良半岛小区、仁和居、实验中学、县计生服务站职工宿舍、角奎司法所职工宿舍街面和背街小巷。责任单位有农商行、妇幼保健计生中心、实验中学。成立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组,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6条新风尚进行培训宣传,干部职工签订履职承诺书。责任区域各单位的201名干部职工包保1294户。全年,责任单位投入资金40万余元,投入人力500余人次,清运垃圾35吨;改造部门卫生间、厕所、中学公共厕所;设置公共洗手设施1处,改造单位洗手池、公共洗手设施、感应水龙头等;整治维修街面、老旧小区污水沟2处200米,督促业主落实门前“三包”。党支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主题活动,党员干部亮明身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大事要事】 2020年12月建设完成,省、市部署建设县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县政府印发《彝良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项目建设方案》,县司法局牵头负责,选址在角奎镇长房九年一贯制学校内,面积440平方米。每年可以接待5000人以上,能容纳200人同时参观。

(供稿:陶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