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政

民 政

【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股室与上年相同。有在职在编职工44人,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1人,副科级领导干部4人,女性18人,少数民族领导干部2人。政府购买劳务服务13人,通过劳务派遣岗位6人,通过彝良县益民社工服务中心购买服务岗位7人。

【社会救助】 精准认定,实现应兜尽兜。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兜底保障一批”的重要职能作用,准确把握兜底保障对象的认定标准,将卡户中低保对象分为兜底保障户和一般保障户,卡户中“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低保对象认定为兜底保障对象,卡户中“有业可扶、有力脱贫但目前生活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认定为一般保障对象,编密织牢兜底保障网,实现应兜尽兜,有效防止“一兜了之”或“只扶不兜”问题。全年,有农村低保对象61238人,城镇低保对象16182人,特困供养对象2772人,其中低保兜底保障对象2065人,特困供养2009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25人。一般保障对象有51032人。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25720万元,发放特困供养金3117万元。查缺补漏,严防漏保漏兜。严格按照市民政局的安排部署,及时会同扶贫、残联等部门联合下发《彝良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采取“七步骤、五节点”措施,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专项行动;根据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百日提升”行动,在坚持现有标准、确保低保制度持续平稳运行的基础上,认真开展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救助对象扩面等专项行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适度扩大救助覆盖范围,解决更多贫困边缘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将低收入群体中重病重残人员按单人户施保”精神,高度关注重病、重残人员及易返贫监测户、易致贫边缘户,及时核实,及时救助,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确保应保尽保、严防漏保。排查核实重病、残疾人员及昭通市重点监测预警对象28641人,符合条件新增纳入保障对象1583人。动态管理,做实做细返贫监测。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有关规定,对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水平已超过扶贫标准但仍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宣布脱贫后可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做到“脱贫不脱保”;人均收入超过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可给予半年至1年的渐退期,渐退期间最低生活保障金仍按原核定金额发放。通过按月比对、按月核查的方式,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将2019年10月以来城乡低保取消名单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低保保障标准1.5倍(即6750元)的建档立卡贫困调出低保对象疑似具有致贫返贫风险的花名册反馈各乡镇进行逐一核实,并详细说明原因。对仍然符合条件的对象,督促乡镇及时恢复享受,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加强动态监管,确保稳定脱贫。2019年10月以来城乡低保取消名单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低保保障标准1.5倍(即6750元)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369人,经乡镇核实符合继续保障的对象已在系统中恢复享受有98人。加强标准衔接,实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的统一。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不降低标准、又不吊高胃口”的原则,逐年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确保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动态略高于预脱贫标准,实现了“两线合一”的目标。2016年全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2700元/人/年,2017年由2700元/年提高到3180元/人/年,2018年由3180元/年提高到3504元/人/年,2019年由3504元/年提高到4200元/人/年,2020年由4200元/人/年提高到4500元/人/年。完善机制,确保政策落实。建立完善“1+1”模式的村级民政工作网格化和挂乡包村工作机制(即:1名村级网格员+1名挂包人员),通过村级网格化机制和挂联包保制度的有机结合,实现上有督促指导,下有工作抓手,责任压实到位,全面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确保各项民政救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加大临时困难救助工作。对因病、因灾、涉法涉诉及易迁对象筹备搬迁造成的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全年救助16116人次,支出救助金3664万元。做好20世纪60年代精减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进一步做好12名救济人头生活补助兑现工作,全年累计发放生活补助金2.9万元。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优惠配套政策。全年为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发放电费补贴291万元,为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4187万元,以减少因非洲猪瘟疫情及市场供应量减少带来的影响。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为进一步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更加及时高效、公平、公正地开展,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由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承接机构彝良县益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买人为主,聘了县、乡乡镇民政协理员42名,对村级实行以买事为主,以基础服务费和年终考核绩效相结合方式兑现服务费,有效提高了乡、村两级的工作积极性。

【养老服务和社会组织】 做好高龄老人统计工作,按时足额发放高龄补贴。全年有80岁以上老人9996人,其中80—99周岁老人9987人,100周岁以上老人9人。按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计算,全年累计应发放高龄补助602.46万元(省配套60.25万元、市配套资金180.74万元,县级配套的361.47万元)。开展老年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尊老敬老良好氛围。通过悬挂横幅、挂图和发放《中国老年人防诈骗指南》等形式,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抓紧项目实施,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全年完成十件惠民实事项目5个,分别是洛旺乡小河坝社区、荞山镇双河村、龙海镇镇河村、小草坝镇大桥村农村养老互助站和角奎镇扬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农村敬老院5个,分别是荞山片区、白水江片、小草坝、龙安、奎香片区。《老年人优待证》办证工作。为做好《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在县政府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老年人优待证》办证窗口,坚持“随到随办,方便快捷”的原则,切实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服务,全年为364位老年人办理了《老年人优待证》。推进60周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摸底调查及统计录入工作。按时完成60周岁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能力评估摸底调查及系统录入工作,已录入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老人12396人。推进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行动方案的通知》(彝民政〔2020〕29号)到15个乡镇。全县有特困供养人员2774人,具备生活能力1740人,半失能580人,失能455人。建成敬老院6所,设养老床位659张,全部投入运营。集中供养特困人员583人,其中具备生活自理能力65人,半失能265人,失能245人,床位使用率88.47%。社会组织管理逐步规范。全县有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114家,其中社会团体6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8家。是年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6家,其中社会团体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完成变更登记14家,其中社会团体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9家;完成1家社会团体的换届选举工作。完成65家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其中合格64家,有1家为基本合格。全县8家行业协会商会无涉企收费行为。

【基层政权建设】 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管理。对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取消、及时新增、及时发放。发放完成是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219.63万元。做好全县村(社区)缺额干部补选指导。配合组织部门,制定村(社区)缺额干部补选问题解答、各类公告模板、统计表册等资料,做好全县村(社区)缺额干部补选指导工作,相关工作已全面完成。配合开展全县村组干部联审。配合县委组织部拟发彝良县村(社区)干部候选人联审机制的相关文件,建立乡镇审核、县级联审的村干部任职资格审核机制。全年开展24次村(社区)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治保主任、村(居)民小组干部和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干部候选人等人员的任职资格联审,对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和“村霸”等问题的村(社区)干部已全部清理,对可能存在问题的村(社区)干部进行集中研判,逐个过筛子,形成初步意见,并对曾严重违纪违法的村级干部,责成乡镇党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推进社区建设工作。推进村(社区)优化调整工作,完成8个村(社区)、149个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准备工作;做好易迁安置点群众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易迁安置的迁出乡镇和迁入乡镇配合做好安置点各项民政工作。

【殡葬改革】 火化数。全年,完成火化遗体349具,超额完成全年火化任务。宣传引导。定期或不定期采取书写永久性标语、悬挂横幅、广播、电视、微信、微彝良、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殡葬改革进行大规模、全方位的宣传。全县15个乡镇宣传全覆盖。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回头看”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联合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和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整治殡葬环境。收到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12459份,对辖区内大墓、豪华墓、活人墓进行统计,“三沿六区”大墓、豪华墓、城市面山坟墓进行种草绿化、植树遮蔽,拆除。对辖区内非法治丧场所、非法打碑造墓、火葬区棺木制售、丧葬用品销售点进行全面摸排统计。各乡镇共排查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12957座(其中大墓、豪华墓6110座、活人墓6847座),目前已拆除活人墓6847座;整治大墓、豪华墓6110座,关停非法打碑造墓点115个,整治丧葬用品非法销售点5个,关停火葬区棺木制售点6个。加大惠民政策实施。减免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涉及遗体243具,合计减免金额31.14万元,发放特殊困难群体遗体56具火化补助,合计金额5.7万元。加快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县城至殡仪馆14.7千米道路建设完成投入使用,投资2350万元新建殡仪馆、骨灰堂项目建设完成主体工程,正在进行装饰装修;经营性公墓建设一期建设墓穴1442个完成主体建设,已具备安葬条件。

【社会事务与儿童福利】 全年,全县办理结婚登记9728人。其中初婚7431人,再婚2081人,复婚215人,办理离婚登记2680人,补录婚姻档案历史数据19948条。按照省厅及市局有关要求,对全县1195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全年基本生活费1835.52万元。开展城市生活无着落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5人,其中本省籍62人,外省籍12人,地址不详1人;男性63人,女性12人;解决各类救助资金26万余元。全年办理收养登记3人。严格按照“乡镇初审、残联审核、民政审定、财政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开展相关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对全县10838名残疾人发放全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1069.2万元。开展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摸清留守儿童的数量、构成、特点、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100%的落实监护责任书并核实监护人是否有能力监护,是否履行监护责任,要求对留守儿童要多加关注,发现心里异常的要及时与家长沟通。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翔实的留守儿童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录入系统留守儿童11287人,困境儿童12302人,建立翔实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系统实行季度更新,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较好地掌握了留守儿童基本情况。

【科学规划区划地名】 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完成相关成果转化,具体内容有:地名档案归档,地名志编纂,制作县行政区划图,完善相关地名管理系统。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巩固勘界成果,维护边界社会稳定,协调处理边界资源纠纷。完成与贵州威宁、赫章、四川筠连及大关、盐津、威信、镇雄、昭阳区的边界联检,与相关县区共同创建平安边界,并建立联检档案资料。完成区划调整申报工作。撤销角奎镇建制,设立角奎街道、发界街道建制,完善相关申报材料。四是完成县城区域主要道路街道的命名及发界安置区街道命名及街道标志设置。

【挂钩扶贫】 县民政局挂联扶贫奎香乡寸田村,派出帮扶干部41人次,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381户1753人。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3人,派出下沉人员21人,定期驻村开展工作。

入户遍访,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民政局每两个月一轮组织所有包保干部职工到寸田村开展遍访工作,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群众会议、群众代表会议,入户走访、田边地角走访,印发宣传资料、标语、广播、电视、微信群等形式,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各级支农惠农和扶贫开发政策。民政局干部职工共计到村697人次,其中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48人次,参与了户脱贫补短板、人居环境提升、完善户档案和资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务工就业、脱贫普查之清查摸底等工作。每到贫困户家中,都认真细致核对各种信息,拉拉家常,宣传党的脱贫攻坚政策,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抓好“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完成补短板工作。开展遍访工作,围绕户脱贫五条深入查找全村户脱贫存在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督促,确保所有户脱贫短板全面按期补齐,实现户脱贫存在问题的农户在户脱贫五条上全面达标。按照“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要求,通过广泛宣传和反复入户做工作,限期并督促“两头住”农户搬入新房,基本实现“两头住”清零。有序推进易迁户、农危改户的旧房拆除工作。

做好居环境提升。大力宣传村规民约、爱心超市积分管理等制度,通过院坝会宣传教育、入户检查等形式,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的宣传整治力度。广泛动员全村公益性岗位、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挥积极作用,对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实行分区负责制,将任务分解到户到人,定期进行清扫。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下沉人员或包保干部实行包片包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确保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指导和帮助农户整理家务、打扫卫生、学习健康卫生常识,制作10条永久性的人居环境宣传标语和村规民约进行张贴,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和提高健康卫生意识,自主行动,全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对全村卫生厕所进行了调查统计,对588户厕所进行了改造。

推进产业培育和发展。组织开展好2019年实施项目的后续管护工作,组织开展魔芋等种植技能培训3场,参加培训352人次,完成马铃薯样板种植300亩、魔芋种植200亩、花椒种植286亩,推动了全村产业的发展。

完善档案。按照县、乡对脱贫攻坚档案归档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村级档案,对948户贫困户一户一档和到户资料袋进行了查缺补漏,确保档案资料齐全、数据符合逻辑。

开展务工就业宣传动员。针对大部分在外务工就业人员都回乡过节的实际,通过大喇叭、小喇叭、微信群、电话、标语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广东、浙江等地的务工就业信息,动员广大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同时,及时收集外出务工后又返乡人员情况或就业不稳定情况,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妥善措施,确保全村广大劳动力能稳定务工就业。组织开展魔芋等种植技能培训3场,参加培训352人次,推动了全村产业的发展。

开展脱贫攻坚排查走访。围绕户脱贫5条标准,及时组织对全村农户进行全覆盖的走访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召开研判会,逐户逐项研究落实解决措施并限期督促整改到位。根据县乡对脱贫普查之清查摸底工作的安排,及时组织对全村94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全覆盖走访,全面核实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收入、住房、教育、医疗、饮水、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情况。

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为寸田村解决办公经费4.5万元,投入短板资金63.5万元,帮助解决脱贫工作中的各种短板问题。在春节期间,组织对全村948户贫困户及边缘户进行了全覆盖的走访慰问,共发放慰问金30.75万元。各挂包干部在入户走访中,认真与群众交心谈心,积极了解并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有效提高了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

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好兜底保障工作。把经过产业等扶贫都无力脱贫的对象进行民政保障兜底,将不符合享受社会救助的对象清退,将卡户中符合社会救助的对象全部纳入享受,确保他们能在2020年如期顺利脱贫。

【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 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发展紧密结合,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时刻以负责、精益求精和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动力。县民政局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核工作,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 局党组团结带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专项活动为契机,以筑牢民生保障防线为目标,全面筑牢思想防线。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将整改落实各级巡视反馈问题作为完善工作思路、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有力抓手,将党纪政纪挺在前面,不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时时刻刻审视自我的思想言行,时时刻刻规范自我的行为举止,做到未雨绸缪。加强对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监督管理,及早发现问题、趁早解决问题、及时杜绝问题,在民政系统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民生保障环境。

【表彰奖励】 1月,何泽文被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脱贫攻坚事业单位先进个人记功;李应凤、曹帮富、彭申玉、范国忠、王天荣、王忠静、张际毅、邱真银、毛贵文被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脱贫攻坚事业单位先进个人嘉奖奖励。

(供稿:王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