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录
中共彝良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各驻彝单位:
经县委研究,现将《县委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担当作为形成攻坚合力。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大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聚焦夺取脱贫攻坚大决战全面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了全面部署,安排了2020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任务。为确保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县委确定了2020年度全县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时限要求、牵头领导、协办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形成了《任务书》。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对表《任务书》确定的重点事项,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思谋意识,以务实管用的工作措施、苦干实干的优良作风,全面冲刺、合力攻坚,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细化措施、履职尽职,高质量抓好各项工作推进。各牵头县级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率先垂范、主动协调,对照《任务书》确定的目标任务,组织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研究,指导督促和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要准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细化具体措施办法,抓好推进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牵头抓总、协调联络作用,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在牵头领导的带领下,按照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责任化落实的要求,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以“钉钉子”精神确保每项重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保质保量圆满完成。各协办领导、责任单位要履职尽责,加强与牵头领导、牵头单位的沟通联系和支持配合,做到工作不漏项、落实不打折,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乡镇既要加强与相关牵头领导、协办领导和县直部门的汇报对接,又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任务书》确定的重点事项,县委办将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协调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等相关部门,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适时开展跟踪督查问效,实事求是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重要内容。
各牵头单位要严格对照各项工作任务,准确收集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分别于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以表格形式梳理汇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县委督查室,上报内容要表述准确、数据真实、存在问题客观实在、下步工作建议切实可行。牵头单位为2家及其以上的,由排在首位的单位负责报送;未明确牵头单位的,由各责任单位分别报送。各牵头单位须落实专人负责材料上报,并于2019年6月20日前,将其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报县委督查室。
牵头领导分工若有调整或职务变动,所牵头重点工作由相应领导同志自行接替,不再另发文。
县委督查室联系人:余义燕,联系电话:5122126,邮箱:ylxwdcs@126.com。
附件:县委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书
中共彝良县委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附 件
县委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书
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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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彝良县委办公室 彝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彝良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各驻彝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彝良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彝良县委办公室 彝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
彝良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全县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社区)“两委”〕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将进行换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党内法规和法律,以及《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昭通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昭办通〔2020〕62号)要求,结合彝良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坚持“一村一策”,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带头人,健全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体系,使换届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领导、发扬基层民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的过程,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推进乡村治理,推动彝良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支撑。
二、换届范围
全县155个村(社区)“两委”集中进行换届,同步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统筹共青团、妇联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及其他村级组织成员推选。其中,角奎镇蚕桑林、角奎、大河边、中河坝4个社区,牛街镇牛街社区,发界安置区团结、前进、扬帆、远航4个社区属城市社区,按照居委会的换届要求开展;角奎镇塘坊、花生地、新场3个社区,奎香乡红旗社区、荞山镇石院社区、洛旺乡小河坝社区,村组调整优化中新成立的寸田社区等4个社区,集镇村改设的9个社区,属于未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农村社区,按照村委会的换届要求开展。
三、换届时间
在完成村组调整优化和集镇所在村改居后,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2020年11月启动村(社区)“两委”换届,2020年12月1日启动村组调整优化和集镇所在村改居。2020年12月10日完成村组调整优化和集镇所在村改居。2021年1月5日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2021年2月5日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2021年3月5日前完成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村(居)民小组长及共青团、妇联、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其他组织推选。
四、职数设置
村(社区)党组织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行政村和农村社区的村(居)民委员会由3至7人组成,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由5至9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所有村(社区)都要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统一设主任1名、委员2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全面推行交叉任职,行政村、农村社区“两委”设7个职数,城市社区“两委”设9个职数。22个宗教工作需要加强的村(社区)分别设1名宗教干事,由村(社区)“两委”成员兼任,按村(社区)副职保障其待遇。各村(社区)具体职数分配详见《彝良县2021年“两委”换届职数分配表》(附件2)。
五、选优配强
(一)全力推进“一肩挑”。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依法将实现“一肩挑”的有关要求写入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参加“三个一百”工程,定向招聘为乡镇事业人员的10名村(社区)干部,现任正职的原则上要回原村(社区)报名参加选举,现任副职的可由录取乡镇灵活安排。对于本村(社区)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乡镇党委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社区)培养帮带出合适的党组织书记人选,“一肩挑”人选未培养成熟的,下派干部一般不撤回。
(二)大力推进“交叉任职”。推行设岗定责,村(社区)“两委”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制,科学设岗、合理定责、人岗相适、权责分明,从严加强管理,强化考核问责。共青团、妇联等村级组织负责人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治保主任、调解员、民政助理员、计划生育宣传员(计生协会秘书长)等上级有关部门安排到村级的重要岗位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按规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社区)计生协会会长应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不得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提倡村(社区)“两委”成员兼任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小组长一般应由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或党员担任。
(三)优化班子结构。力争通过换届,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新进村(社区)“两委”成员人选,学历要在高中(中专)以上、年龄在5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经乡镇党委集体研究并报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条件;对超过60岁、身体健康、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经乡镇党委集体研究并报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继续留任,不简单以年龄划线。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成员中至少有1名28岁以下的共青团员或1名35岁以下的中共正式党员,并兼任团组织书记。采取专职专选等办法,确保每个村(社区)“两委”成员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并兼任村(社区)妇联主席。各乡镇要保证辖区内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妇女比例达到10%以上,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比例达到30%以上,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比例保持在50%左右。
六、资格条件
(一)严格人选标准。要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在行政村和农村社区要重点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在城市社区要重点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列为人选:1.政治上的“两面人”;2.有犯罪前科或受过刑事处罚的;3.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4.组织、实施或参与邪教和非法宗教的;5.涉黄涉赌涉毒受到处理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列为人选:1.受党纪政务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和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2.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行贿人员名单的;3.涉及宗教势力、从事宗教活动、有浓厚宗教感情的;4.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5.拉票贿选或干扰破坏选举的;6.担任村(社区)干部期间,长期不公开村(居)务,侵占集体资产或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7.选举前拒绝作出竞职承诺、履职承诺、辞职承诺的;8.违反社会公德、违规大操大办宴席、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9.存在非法占地、私搭乱建、毁林开荒等行为未整改的;10.长期外出或丧失行为能力,不具备履职条件的;11.因侵占公私财物、侵害群众利益,曾受过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的;12.乱编造、乱告状、挟私报复、诬告陷害经查证属实的。各乡镇要指导将“五不准、十二不宜”要求写入村(社区)选举办法,督促抓好落实。
(二)提高人选质量。拓宽人选来源渠道,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中选拔村(社区)“两委”成员,重点选拔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人员。重视选拔优秀退役军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本村(社区)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身体健康、能力素质强的,经乡镇党委审核通过,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限制,选拔进入村(社区)“两委”,一般要能任满一届。强化党组织把关,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各乡镇党委要“下深水”选人,逐村(社区)分析研判、做好人事安排、深入细致考察,切实把好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注重把有干劲、会干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人培养选拔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实现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相统一。
(三)做好人选审查。实行村“两委”近亲属回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的,不得同时在同一村(社区)“两委”班子任职。乡镇党委要对照“五不准、十二不宜”、近亲属回避、选民登记范围等要求开展任职资格初审,在此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牵头,会同县级纪检监察、政法、统战、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信访、民宗、住建、农业农村、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组成人选资格联审小组,对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干部人选和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进行联审把关。联审中要落实容错纠错办法,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分析研判。
七、程序步骤
(一)选举准备阶段(2020年9月1日—2020年12月10日)
1. 村组调整优化和集镇村改居。按照《彝良县村(社区)调整优化和集镇村改居计划》(附件1),抢抓时间节点,迅速开展村(社区)调整和集镇村改居工作,确保在2020年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为村(社区)“两委”换届打牢基础。
2. 健全机构专班。县级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下设机构,健全由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部门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推进机制。乡镇要及时成立换届领导小组、指导组和换届办公室等相应机构,抽调换届专班人员,明确职责任务,确保换届有序开展。
3. 深入分析研判。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挂村安排,对村(社区)逐个深入调研,摸清社情民意、广泛宣讲政策,全面了解党组织设置、班子配备、“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存在困难、补贴待遇等基本情况。县级挂联领导要带领乡镇党政班子在此基础上集中分析研判,精心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对选情复杂的村(社区)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并在换届选举期间深入一线开展指导,及时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4. 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乡镇党委要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中谈话结合的方式,与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乡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
5. 强化业务培训。县级举办专题培训班,对乡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分管副乡镇长和换届专班开展业务培训。乡镇要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等参与换届工作的人员开展全覆盖培训,讲清换届的政策、要求、流程、办法等,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业务能力。
6.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会议座谈、横幅标语、活动场所大喇叭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宣讲换届精神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
(二)选举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1年3月5日)
1. 开展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
(1)上报换届请示(2020年12月5日前)。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换届选举事宜,提前1个月向乡镇党委上报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乡镇党委及时研究批复,指导做好筹备工作。
(2)开展“两推”。①村(社区)党员和群众推荐。全体党员和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部分群众参加大会,对现任党组织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按照任职条件和职数要求,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必要时乡镇党委可直接提名人选。村(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当选的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②乡镇党委推荐。乡镇党委召开委员会会议,综合各方面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人选通报村(社区)党组织。
(3)组织考察。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建议名单,报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组织候选人初步人选开展竞职承诺、履职承诺、辞职承诺“三项承诺”,经县乡人选资格联审后,乡镇党委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考察。乡镇党委将联审考察情况反馈村(社区)党组织。
(4)确定预备人选。人选由乡镇党委会议研究,反馈村(社区)党组织,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须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根据反馈结果,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全村(社区)公示,并向乡镇党委上报候选人预备人选请示,乡镇党委及时研究批复。
(5)大会选举。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表决通过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组织委员。新当选委员召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按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进行选举,书记、副书记等额选举。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批准后公布。
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换届选举,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同步按程序组织开展。
2. 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2020年12月10日—2021年2月5日)。
(1)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法定程序,召开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者村(居)民小组会议(城市社区召开居民会议),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5至11人、居民选举委员会由5至9人的单数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要引导推选政治强、素质好、群众公认的人员进入选举委员会,依法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将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和村(居)民代表推选为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提倡将党组织副书记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拟任人选推选为选举委员会副主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后,退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由选举委员会副主任主持选举工作。
在本次大会上,由推选产生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推选产生选举监督委员会。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一般由3人组成,成员应是本村有威信、作风正派、关心村内事务的村民,提倡将本村的各级“两代表一委员”、老党员、驻村工作队员、村民代表、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选进入选举监督委员会。
(2)制定选举办法。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结合实际,及时拟定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选举办法。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参选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人选资格条件、女性专职专选、近亲属及相关人员回避、“五不准、十二不宜”等要求写入选举办法,提交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并报乡镇备案。
(3)开展选民登记。在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的主持下,依法开展选民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和公告,搬迁安置户以迁入地登记为主,涉及村组调整优化的以新成立村(社区)登记为主,不得“两头”登记。符合规定条件,在户籍所在村外参加选举的,在参加选举村进行登记,不得再在原籍村进行登记。村(社区)选举委员会要对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造册备查,在登记发放参选证、发放选票时备用,不允许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违法参加选举。选民名单于选举日20日前在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张榜公布,并在村(居)民小组张榜公布该组选民名单。对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选民名单出现变动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公布。选民外出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依法委托投票,每名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受委托人不得再委托他人,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能接受委托。由户代表、居民代表选举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不得委托投票,并要保证一定的群众参选率,避免出现少数人选少数人的情况。选民名单无误后,及时发放参选证,做好发放、签收等记录。
(4)提名确定候选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职数,分别拟定候选人名额,候选人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采取单独、联名或自我提名的方式直接提名,居民委员会成员还可以由乡镇向居民选举委员会推荐。经县乡两级资格联审后,依法确定正式候选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于选举日7日前,将正式候选人名单分别按照得票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张榜公布。候选人名额不足时,按原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并经过县乡两级资格联审后确认。
(5)大会选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于选举日7日前公告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方法。要严格规范投票现场组织工作,投票选举村(居)民委员会时,应当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和设投票站投票,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各乡镇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实际,采取大会选举的可设流动票箱,但应当严格控制范围。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公共代笔人代写,但不得违背委托人意志。选民外出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依法委托投票,每名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受委托人不得再委托他人,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能接受委托。由户代表、居民代表选举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不得委托投票,并要保证一定的群众参选率,避免出现少数人选少数人的情况。实行当场开票、唱票、计票,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计票结果符合法定程序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当场只公布得票情况,经县乡两级资格联审后方能宣布是否当选。
3. 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及加强其他配套组织建设(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5日)。
(1)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新老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移交之前,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其任期与村(居)民委员会任期相同。若以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方式推选的,须先完成村(居)民代表的推选工作。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财会人员不得推选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推动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
(2)推选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组长。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30日内,组织村(居)民小组会议或者户代表会议,行政村和农村社区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城市社区按每个居民小组推选3至8人,推选产生村(居)民代表,同时推选村(居)民小组长。人选须提前逐级通过乡镇初审、县级联审,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当场只公布得票情况,经县乡两级资格联审后方能宣布是否当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任期与村(居)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村(居)民代表。要积极把品行好、素质高、顾大局、作风正派、有一定议事能力、在群众中威信高的村(居)民选为村(居)民代表,党员村(居)民代表要占一定比例,女性村(居)民代表要占一定比例;少数民族聚居的村,少数民族村(居)民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3)统筹安排群团组织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换届。共青团、妇联换届选举,由团县委、县妇联制定方案,乡镇团委、妇联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与村(社区)“两委”换届“压茬”进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通过法定程序将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三)做好后续工作(2021年3月5日—2021年3月15日)
1. 平稳推进工作交接。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移交村民委员会印章、账目、办公场所和办公用品、集体财物、工作档案等。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未能按时移交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并组织移交。移交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或拒不移交的,应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做好换届选举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各乡镇的总结报告及统计资料于换届结束后10日内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2. 做细思想疏导工作。各乡镇要深入细致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进退去留,支持新班子工作,继续发挥作用。按程序落实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和离任补贴,及时帮助办理养老保险停保、续缴等手续,按时足额兑现离任补贴。
3. 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乡镇要及时指导村(社区)制定5年发展规划,探索乡村振兴的载体措施,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及时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重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细化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向村(居)民小组延伸,健全“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机制,规范村(社区)干部用权。
4. 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坚持分级分类、条块结合、全员培训的原则,构建干部培训体系,以政治理论、农村实用技术、农村政策法规、村级财务管理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突出“实际、实用、实效”和“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对新一届村组干部全覆盖开展素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村组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优先在新班子成员中培养发展党员,落实村组干部待遇,引导村组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八、组织领导
(一)压实工作责任。县级联系领导要落实牵头指导责任,对乡镇换届工作方案审核把关,做好换届选举期间应急处突准备。乡镇党委要严格落实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主体责任,及时成立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工作合力;乡镇党委书记要把换届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在手上,牵头研究制定各村(社区)工作方案,部署调度各项工作;乡镇挂村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具体责任,深入一线对村(居)民小组开展研判,提出初步人选和工作建议。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全程参与换届选举各环节,确保步骤不落、程序规范,保障选举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有效。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要保障换届工作经费;卫健部门要指导做好换届选举有关活动中的疫情防控;纪检、政法、信访、农业农村、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县委把换届工作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地方,及时约谈有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二)加强督促指导。换届工作要坚持先易后难、压茬推进的原则,把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与当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各级机关干部重心下移,集中精力抓好换届工作。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要对各乡镇换届工作方案进行前置审核,组织做好业务培训。县乡两级分别成立指导组,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工作调度,对基层提出的问题及时研究答复,全程指导推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对换届选举重点难点村(社区)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县级联系领导要指导各乡镇党委制定换届应急预案,派驻工作组全程指导,及时处置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换届选举重点难点村(社区)及安置点(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严肃换届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纪律要求,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重点对参与换届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参加选举人员加强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组织签订纪律承诺书,引导党员群众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合法正当有序参与选举。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宗教势力、宗族势力和境外势力干扰渗透基层政权,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强大震慑,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要高度重视信访举报问题,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对举报问题和线索逐一进行核查处置,狠刹乱编造、乱告状、乱诬陷等不良风气。
(四)注意风险防范。强化底线思维,对换届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加强预判、做好预案,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反应敏锐、抓早抓小,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注意防范化解各种干扰风险、信访矛盾风险、舆论炒作风险、疫情防控风险。特别要关注疫情变化,综合考虑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投票的场地条件,优化领票、写票、投票流程。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对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优秀人才回引计划、“百名好支书”和村组调整优化、集镇村改社区等做法的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引导。采取“万名党员进党校”“党课开讲啦”和政策宣讲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严格新闻宣传纪律,密切关注换届选举敏感话题或不实报道,及时核查引导,严防不实炒作,营造换届选举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党委要在2020年12月4日前将换届工作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前置审核;换届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资料,并将总结报告及统计资料于2021年3月15日前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附件1:彝良县村(社区)调整优化和集镇村改居计划
附件2:彝良县村(社区)“两委”换届职数分配表
附件1
彝良县村(社区)调整优化和集镇村改居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村(社区)、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工作的通知》(昭办字〔2020〕14号)文件要求,经摸底排查、分析研判、收集民意、制订方案、调研指导、汇总审定,全县拟拆分8个行政村(新增4个村、4个社区),9个集镇所在村改设社区,具体情况如下:
一、村(社区)调整优化
1. 角奎镇坪政村分为坪政村、龙石村;
2. 角奎镇发达村分为发达社区、云乐村;
3. 奎香乡寸田村分为寸田社区、迤乌村;
4. 奎香乡奎阳村分为奎阳村、处乐村;
5.树林乡林口村分为林口村、双营村;
6.树林乡树林村分为树林村、思源社区;
7.荞山镇咪咡村分为咪咡村、大塘村;
8.小草坝镇小草坝村分为小草坝社区、宝藏村。
二、集镇所在村改居
1. 柳溪乡水果村改设为桐林社区;
2. 两河镇两河村改设为两河社区;
3. 洛泽河镇毛坪村改设为毛坪社区;
4. 洛泽河镇龙潭村改设为龙潭社区;
5. 龙街乡龙街村改设为龙街社区;
6. 海子镇海子村改设为海子社区;
7. 龙安镇龙安村改设为龙安社区;
8. 钟鸣镇钟鸣村改设为钟鸣社区;
9. 龙海镇龙海村改设为龙海社区。
附件2
彝良县村(社区)“两委”换届职数分配表
续 表
续 表
续 表
续 表
中共彝良县委办公室 彝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彝良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各驻彝单位:
经中共彝良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62次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彝良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彝良县委办公室 彝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彝良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动员全县各族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不断取得新成效,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3号)、《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昭办通〔2020〕37号)和2020年7月16日省政府推进全省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结合彝良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树党旗”的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城乡裸露垃圾,消除城镇旱厕,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大力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做到党员示范引领、人人参与,着力健全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
(二)具体目标
1. 城乡建成区、交通沿线,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等无裸露垃圾。
2. 城镇消除旱厕,城市新(改)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至少有1座无害化公共卫生厕所。
3. 公众场所洗手设施数量足够、配套到位、管理规范。
4. 餐饮服务场所环境卫生明显改善、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确保群众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
5. 实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客运站(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宾馆、商场、电影院、学校等卫生管理全达标。
6. 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达到整洁有序。
7. 推广健康文明新风尚,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
8. 通过创建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9. 通过党旗引领党员示范引导群众主动整理家居、扫路清河、拆违拆旧、抵制歪风、割除陋习,培养良好的卫生观念和生活习惯,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和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二、专项行动
(一)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
通过强化城乡和交通沿线保洁,消除城乡建成区道路路面、背街小巷、广场公园、河道水面、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裸露垃圾;全面清除公路用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定期清理铁路沿线裸露垃圾。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健全自然村保洁长效机制、实现保洁员全覆盖,组织农户清扫,实现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沟渠水塘等无裸露垃圾。保证村庄垃圾有人清扫、有人清运、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县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彝良分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彝良火车站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二)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
消除城镇旱厕。大力推进学校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城市新(改)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开展农村公厕提质达标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至少有1座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公共厕所干净、卫生,达到相应规范标准。(县住建局牵头,县教体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科局、县文旅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彝良火车站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三)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
在公众场所配置洗手设施,减少传染病经手传播。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原则,重点对学校、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室内公共场所、公园广场、客运站(火车站)、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的洗手设施进行建设、改造、升级,确保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使用方便。(县住建局牵头,县教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运局、县工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四)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
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条件,全面落实“不达标就整改,不整改就严处”的要求,实现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确保群众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工科局、县卫健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五)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
以“环境卫生制度化、清洁消毒标准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为重点,通过“整治一批、规范一批、达标一批”专项活动,推进常态化清洁消毒,落实疫情防控重点要求,实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客运站(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宾馆、商场、电影院、学校等场所卫生管理全达标,打造卫生安全、公众放心的公共场所,严防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传播。(县卫健局牵头,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工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彝良火车站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六)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
全力整治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打造安全放心农贸市场。以“优环境、防疫情、保健康、促规范、提品质”为主题,狠抓环境卫生、疫情防控、食品安全、野生动物及活禽交易监管、周边环境、提升改造等6项重点工作,改变农贸市场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周边乱象的“五乱”状况,落实有完善的硬件设施、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整洁的场容、有安全放心的商品、有井然有序的周边环境“五有”要求,实现净化、美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五化”目标。(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科局、县卫健局、县林草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七)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
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倡导“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推广健康文明生活习惯;创新方式方法,开发健康科普核心信息,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大幅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在审批、办证、收费等为民服务窗口及公交、医疗、银行、车站(火车站)等公共服务行业全覆盖开展“以文明卫生我示范、高效便民解民忧”的文明卫生窗口(行业)创建活动。让人人成为健康第一责任人,人人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人人参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人人享有健康文明幸福生活。(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县直机关工委、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工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邮政公司、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彝良火车站等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八)党旗引领党员示范行动
坚持把党旗引领党员示范作为文明卫生创建的重要保障,在爱国卫生运动中让党旗飘起来、让党员站出来,引导群众主动整理家居、扫路清河、拆违拆旧、抵制歪风、割除陋习,培养良好的卫生观念和生活习惯。切实发挥党组织优势和领导干部“群雁效应”,引导群众加强思想认识,提高爱国卫生认可度、参与度,凝聚爱国卫生运动强大合力。(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直各党工委配合;各乡镇党委具体落实)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中旬)
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解读专项行动有关内容。县直各有关部门按照会议和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根据“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的要求和“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可持续”及“目标明确、时间明确、措施明确”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指标任务,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月下旬—12月)
按照“突出重点、统筹推进、重点指导、分级管理”原则,全县同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彝良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发现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分专项确定工作重点,针对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制度,统筹推进各项行动,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月—12月)
全面总结集中整治阶段的经验和不足,巩固和转化专项整治成果。适时在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召开现场推进会。着力从体制机制层面理顺关系,强化责任,实现从集中整治向建立长效机制转变,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级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彝良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专项行动要沿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组织体系和模式,严格落实精准滴灌和网格化管理,继续按照脱贫攻坚原渠道实行处级领导挂乡镇蹲点督办,落实单位划片包街和网格化精准管理,推进各专项工作全面落实。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参照县级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作用。政府主要领导对专项行动负总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
(二)压实部门责任
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牵头建立沟通联络和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务实管用的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督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专项行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要科学合理设置考核内容,简化考核程序,优化考核流程,减少台账资料报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适时组织开展不定路线、不听汇报、不开会议、不事前通知的暗访检查;在广播电视台设置专项整治曝光台;开通专线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鼓励委托第三方独立考核,强化日常抽查和平时考核权重,强化结果应用,在考核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原则,把社会和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和依据,并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四)落实经费保障
各牵头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专项行动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能落实落地。县级将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对专项行动成效明显、具有全县示范引领作用的乡镇,按国家、省、市、县各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奖励。
(五)加强宣传动员
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各类媒体、平台运用多种宣传方式,深入宣传推进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和重要意义。加强舆论引导、政策解读、科普宣传,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共同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落实,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及时总结经验,展示工作成效,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为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 件:
附件1:彝良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2: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3: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
附件4: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
附件5: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
附件6: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
附件7:公共厕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
附件8: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
附件9: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自觉养成行动
附件10:党旗引领党员示范行动
附件1
彝良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根据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昭办通〔2020〕37号)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彝良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县委书记
陈祥彬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戴 荣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堂发 县政协主席
张 莹 县委常委、副县长
陈皓霁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余 平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宣传部部长
杨家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罗小勇 县委常委、副县长
高正坤 副县长
梁 华 副县长
李章和 副县长
陆 丹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罗 军 副县长
刘 涛 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李珊梅 县政协副主席、文旅局局长
成 员:王明银 县委办常务副主任
魏国玺 县政府办主任
韩 钰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徐 梅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彭怀琴 县文明办主任
李家洪 县发改局局长
唐 毅 县工科局局长
杨 忠 县教体局局长
刘开祥 县公安局副政委
万光勇 县民政局局长
胡绍鸿 县人社局局长
汪宏静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金松 县环境分局局长
邰盛轩 县住建局局长
陈 松 县交运局党组副书记
王明香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毛宗喜 县水务局局长
皮 敏 县卫健局局长
张庭钰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应会 县林草局局长
王意如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扶贫办主任
梅 伟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刘佰银 县住建局副局长、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钟 琼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杨 鑫 团县委书记
马明燕 县妇联常务副主席
林世洪 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彭 洪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向 敏 人行彝良县支行行长
王文彬 县供电局局长
崔世周 移动公司彝良分公司经理
屏 智 联通公司彝良分公司经理
陈兴涛 电信公司彝良分公司经理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办,设一室六组。办公室主任由余平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高正坤、李章和同志担任,成员由皮敏、韩钰、徐梅、邰盛轩、张庭钰、王明香、杨鑫等同志组成。办公室从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单位抽人集中办公,在专项行动开展期内由办公室负责领导调度、集中管理。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副科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信息报送等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8个专项行动工作,研究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的新内涵、新机制和新要求,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梳理总结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专项行动工作组
(一)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工作组
组 长:张 莹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陆 丹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邰盛轩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陈金松 县环境分局局长
王明香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毛宗喜 县水务局局长
皮 敏 县卫健局局长
刘佰银 县住建局副局长、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周 勇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崇杰 县文旅局副局长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二)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工作组
组 长:梁 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庭钰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唐 毅 县工科局局长
陈金松 县环境分局局长
邰盛轩 县住建局局长
皮 敏 县卫健局局长
刘佰银 县住建局副局长、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三)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自觉养成行动工作组
组 长:高正坤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皮 敏 县卫健局局长
成 员:徐 梅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彭怀琴 县文明办主任
唐 毅 县工科局局长
杨 忠 县教体局局长
刘开祥 县公安局副政委
陈 松 县交运局党组副书记
毛宗喜 县水务局局长
李应会 县林草局局长
梅 伟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邰盛轩 县住建局局长
刘佰银 县住建局副局长、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林世洪 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钟 琼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杨 鑫 团县委书记
彭 洪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马明燕 县妇联常务副主席
李崇杰 县文旅局副局长
顾 雄 县卫健局副局长
向 敏 人行彝良县支行行长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四)党旗引领党员示范行动工作组
组 长:陈皓霁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韩 钰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县直各单位、各驻彝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五)宣传报道组
组 长:余 平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徐 梅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韩 钰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彭怀琴 县文明办主任
王明香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邰盛轩 县住建局局长
张庭钰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皮 敏 县卫健局局长
彭 洪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各乡镇党委副书记
(六)督查检查组
组 长:余 平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王明银 县委办常务副主任
苏文勇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吴守英 县委办正科级督察专员
刘焰林 县委办副科级督察专员
蒋道强 县政府办副科级督察专员
附件2
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续 表
续 表
附件3
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彝良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一
一、行动目标
消除城乡建成区、交通沿线(含铁路)裸露垃圾,扎实推进村庄清洁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健全自然村长效保洁机制,实现保洁员全覆盖;有指定的堆放设施点,村庄垃圾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完成录入国家信息系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实现城镇垃圾全收集全处理。城市建成区内垃圾容器化覆盖率达80%以上,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乡村有指定的垃圾堆放设施、无垃圾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及时就地或转运处置的比例达100%。
二、重点任务
(一)整治城乡建成区裸露垃圾。以主干沿线、道路路面、背街小巷、广场公园、公共厕所、建筑工地、河道水面、城乡接合部、旅游景点景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大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消除城乡建成区范围内裸露生活垃圾,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建筑垃圾规范清运处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确保县城达到60%以上。乡镇镇区按照共建共享、就地就近处理的原则,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县住建局牵头,县文旅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彝良分局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二)消除交通沿线裸露垃圾。抓好公路的保洁工作,做到路面无生活垃圾、无浮石浮沙、无灰尘堆积,公路护栏定期清洗;全面清除公路沿线用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乱堆乱放的污染物;及时清理高速公路服务区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裸露垃圾。铁路车站站房内垃圾每日清理、确保干净整洁,整治铁路沿线危害铁路安全运营的有害垃圾,定期清理铁路沿线裸露垃圾。(县交运局牵头,彝良火车站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三)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围绕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组道路、水塘沟渠、公共场所、集贸市场等,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等重点工作,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按照自然村规模及垃圾处理的工作量配备保洁员,实现所有自然村保洁员全覆盖。组织农户定期清扫,实现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水塘沟渠等无裸露垃圾,保证村庄垃圾有人清扫、有人清运、有指定的垃圾堆放设施点,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根据村庄实际,指导农户对垃圾就近分类减量处理,配置满足需要的分类垃圾的堆放设施,建设能满足垃圾投放需要的收集清运设施。(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彝良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
(四)加快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遵照《云南省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引(试行)》,按照“一处一策”的原则,全面完成录入国家信息系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加强各项管护制度建设,落实长效管护责任,杜绝垃圾复堆、偷倒等行为。对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要加强监督和管控,巩固整治成效,避免反弹或出现新的临时堆放点,若存在不达标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达标。(县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彝良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五)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结合实际需求建设垃圾转运站,有条件的应建设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普及密闭运输车辆,做到密闭、卫生。加强收集设施周边卫生管理,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现象,定时清运收集的生活垃圾。城市建成区、距离城市较近的乡镇、村庄,采取城乡一体化模式,将收集的生活垃圾纳入城镇终端处理设施,实现无害化治理;距离较远的乡镇、村庄因地制宜就近治理,并遵照有关规范技术要求对终端治理设施加强管理。(县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彝良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中旬)。县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各乡镇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单位、保障措施等,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全面启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月下旬—12月)。各乡镇按照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基本消除城乡建成区、交通沿线裸露垃圾,建立健全自然村保洁长效机制,实现所有自然村保洁员全覆盖,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全县涉农乡镇、村庄达到《云南省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意见》明确的一、二、三类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求。县级各牵头部门要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加大督促检查指导,总结能复制、易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督促工作滞后乡镇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月—12月)。各乡镇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查缺补漏,巩固专项行动治理成果。
附件4
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彝良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二
一、行动目标
学校厕所建设达标、公共厕所管理达标、农村公厕提质达标。巩固提升城镇建成区旱厕消除成果,确保全县城镇消除旱厕,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公共厕所干净、卫生,达到“三无三有”(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标准或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标准,切实提升公共厕所品质形象。
二、重点任务
(一)学校厕所建设达标。消除学校旱厕,大力推进学校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改造提升中小学旱厕。完善洗手设施,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落实厕所保洁、消毒、运行维护措施,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县教体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二)公共厕所管理达标。确保全县城镇消除旱厕,所有乡镇公共厕所达到“三无三有”标准。巩固提升城镇建成区旱厕消除成果,新(改)建67座城市公共厕所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12座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全面落实厕所粪便、尾水无害化消毒处理,完善洗手设施,加强景区景点、电影院、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旅游交通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城镇建成区内加油站点、商场、超市、铁路车站和城市公共厕所运营维护管理,达到“三无三有”标准;加强国(省)道公路沿线服务区、客运站、火车站、农贸市场和乡镇建成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县住建局牵头,县“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三)农村公厕提质达标。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民族风俗等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公厕建设改造,选择适宜的技术和改厕模式,探索多种形式的厕所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模式,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76座以上,确保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至少有1座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将农村公共厕所保洁纳入村规民约,达到干净、卫生标准。(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中旬)。各牵头单位分别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重点、细化任务,全面动员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月下旬—12月)
各乡镇遵循“统一标准、统筹推进、分类施策、重在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加快建设进度,加强运行维护管理,确保达标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月—12月)。各乡镇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巩固和转化行动成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完善制度机制,实现精细化管理;各牵头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对本系统负责的建设任务完成、管理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形成总结报告。
附件5
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彝良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三
一、行动目标
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原则,重点对学校、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室内公共场所、公园广场、客运站(火车站)、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洗手设施进行建设、改造、升级,实现洗手设施全配套,确保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使用方便,让勤洗手、讲卫生成为健康彝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二、重点任务
(一)洗手设施全配套
1. 学校。教学楼、宿舍、食堂、操场等公共区域配置方便师生的洗手设施,原则上每个水龙头服务师生人数不超过50人。(县教体局牵头;各学校具体落实)
2. 医疗机构。按照“布局合理、数量足够、方便患者”原则,在医疗机构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餐厅等区域配置或提升洗手设施。(县卫健局牵头;各医疗机构具体落实)
3. 集贸市场。在市场出入口、市场内各分区等区域配置洗手设施,对市场内公共厕所现有手触式水龙头改造升级。(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4. 公园广场。在城市公园、广场绿地等人员密集区域规划、配置洗手设施,加强盥洗废水排放去向管理,避免污染环境。(县住建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5. 客运站(火车站)。一级客运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6个感应式水龙头,二级客运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4个感应式水龙头,三级客运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2个感应式水龙头。(县交运局牵头,县工科局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6. 旅游景区。在旅游景区合理配置或提升方便游客洗手的设施。(县文旅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7. 高速公路服务区。宜昭、泸昭高速公路彝良段每个中心服务区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10个感应式水龙头,每个普通服务区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6个感应式水龙头,停车区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4个感应式水龙头。在公路沿线加油站和城镇建成区加油站配置洗手设施。(县交运局牵头,县工科局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8. 室内公共场所。在商场、餐厅、超市等公共场所按需配置洗手设施。(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工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二)洗手设施配置管理标准化
1. 洗手设施配置。洗手设施至少应包含感应式水龙头(农村地区学校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洗手池、洗手液等,有条件的场所可增加擦手纸、干手器、手消毒液等。
2. 洗手设施管理。各公共场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设置洗手引导标识,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张贴科学洗手宣传画,确保洗手设施保持正常状态。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中旬)
各乡镇要摸清辖区8类公共场所洗手设施底数,针对具体情况,分类制定新建、改造、升级工作计划,明确重点,细化任务,部署安排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二)集中建设阶段(2020年8月下旬—12月)
严格按照本方案和有关的工作计划,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按照“一地一策”“一场所一策”要求,对目前未配置洗手设施或数量不足的场所新建一批洗手设施,对现有手触式水龙头改造为感应式水龙头,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全面提升,示范引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月—12月)
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共场所洗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机制,探索在公共场所配置洗手设施长效机制。
附件6
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彝良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四
一、行动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开展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为突破口,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条件,全面落实“不达标就整改,不整改就严处”的要求,实现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确保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
二、重点任务
(一)周边环境整洁
1. 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门前路面(空地)整洁,门前垃圾必须及时清扫,保持店面周边无杂物、无垃圾、无积水、无污物。
2. 设置专门餐厨垃圾投放容器,不得将潲水和垃圾倾倒在街道两旁,及时清理垃圾桶,不留异物、不产生异味,不对周边卫生和空气造成污染。
(县城管综合执法局牵头,县工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二)就餐场所干净
1. 就餐区美化:就餐区布置优雅美观,色调和谐,给消费者创造舒适、清洁、愉快的就餐环境。
2. 就餐区日常清洁:指定专门卫生人员负责就餐区日常清洁,保持桌面、座椅、墙面、地面清洁,门窗洁净明亮,每日收档后对就餐场所、菜单簿、保洁设施、人员通道扶手、电梯间等消费者频繁使用和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清洗消毒。定期清洁就餐场所的空调、排风扇、地毯等设施或物品。营业期间保持空气流通。鼓励主动提供公筷、公勺,并从材质、形状、规格、标识等方面予以区分。
3. 卫生间和洗手设施:卫生间不宜直对就餐区,不得设置在食品处理区内,卫生间出入口不应直对食品处理区,卫生间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应设置冲水式便池,配备便刷,做到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香薰,应在卫生间出口附近设置洗手设施,洗手池应不透水、易清洁,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感应式等非手触动式开关,配备洗手液(皂)、消毒液、擦手纸、干手器等。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科局、县卫健局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三)后厨合规达标
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明厨亮灶”要求,严格规范后厨卫生管理。
1. 依法建立后厨、设施设备、工用具清洁制度。每天对后厨进行全面清洗,保持后厨清洁卫生,定期定时对后厨设施设备进行消毒。
2. 及时清理餐厨废弃物、污物、垃圾等,保持后厨地面整洁、排水沟通畅,不留异物、不产生异味。加强排油烟、排气、通风等设施设备的清理、维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满足卫生要求,保持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 加强防蝇、防鼠、防病虫害管理,定期开展灭蝇、除鼠、杀虫;加强门、窗、下水道、排风口等对外通道管理,增加防护网,防止有害生物侵入;做到无蜘蛛网、无积尘、无虫害、无鼠迹,确保食物、设施设备不受污染。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科局、县卫健局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四)仓储整齐安全
1. 全面清理杂物和废旧物品,保证食品和物品分类分架,防止混放造成误食误用;对各类设施设备实施标识管理,做到标识清晰;确保食品和物品存放整洁,消除虫害滋生和藏匿地。
2. 加工、存放、盛装植物类、动物类、水产品类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分区存放,防止混放造成交叉污染。对冷藏冷冻食品进行定期清理,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分开贮存,避免不同类食品积压、混放。冷藏冷冻食品应有包装或密闭容器盛装,并保留或标明食品标识,避免裸露存放。
3. 开展食品原料自查,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禁止生产经营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规范记录处置结果。禁止采购经营非法野生动物、白水江(洛泽河)流域渔获物,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科局、县卫健局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五)餐饮用具洁净
1. 落实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配备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人员培训,做到有人员、有制度、有设施、会操作。
2. 确保餐饮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饮用具清洗消毒不留残渣、不积水、不油滑,达到“光、洁、涩、干”效果。一次性餐饮用具不得重复使用。
3. 加强消毒后的保洁管理,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入柜、密闭、不外露,防止消毒后的餐饮用具被重新污染。供餐时即时提供餐饮用具,不预先将餐饮用具摆放在餐桌。
4. 加强对集中消毒的餐饮用具采购、验收管理,索取餐饮用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合法资质证照,索取每批次餐饮用具的消毒合格证明文件,检查餐饮用具包装和外观,凡有食物残渣、污渍或包装破损的,不得采购、使用。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卫健局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六)从业人员健康
1.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通过岗位知识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应进行临时健康检查。严格实施晨检制度,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凡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并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2. 从业人员进入厨房时,必须更衣、换鞋、洗手,进入厨房的从业人员上岗时不得佩戴饰物、涂手指甲;厨房区域内严禁吸烟;从业人员在从事任何可能污染双手的活动后必须洗手。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卫健局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七)配送过程规范
1. 配送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专用工具分拣、传递,专用工具定位放置,防止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配送。应使用专用的密闭容器和车辆配送食品,容器的内部结构应便于清洁。
2. 配送前,应清洁运输车辆的车厢和配送容器,盛放成品的容器应经过消毒。配送过程中,食品与非食品、不同类别的食品应使用容器或独立包装等分隔,盛放容器和包装应严密,防止食品受到污染。食品的温度和配送时间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 餐饮外卖食物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每天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食品配送人员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配送过程全程佩戴口罩。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科局、县卫健局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中旬)
各有关部门迅速制定落实措施,组织动员各有关单位全面启动专项行动,抓好工作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月下旬—12月)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目标要求,突出重点,分工负责,协同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执法检查、清理整顿和宣传教育,确保各领域、各环节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月—12月)。
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监督管理,巩固集中整治效果,形成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长效机制。
附件7
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彝良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五
一、行动目标
在全县公共场所开展以“环境卫生制度化、清洁消毒标准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为主题的清洁消毒行动,实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客运站(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宾馆、商场、电影院、学校等场所卫生管理全达标。
二、行动范围
政务大厅、车站(客运站、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公共交通工具、住宿场所、商场(超市)、银行网点、(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所、学校、医院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和为民服务窗口。
三、重点任务
(一)环境清洁卫生。采取湿式清扫或其他合适的清扫方式,每日一清扫,确保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积尘、积水、污物,墙壁和天花板无蛛网、霉斑、脱落等现象。按要求做好“门前三包”。
(二)有效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尽量使用自然通风,确保空气清新,无霉味、烟味和其他异味。每周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滤网进行一次清洗消毒。
(三)物体表面消毒。对公众高频接触的酒店门把手、电影院放映厅、电梯按钮、存储柜、购物车筐、扶梯扶手、座椅、3D眼镜、公共洗手间、公共垃圾桶等物体表面,按照《公共场所消毒技术规范》要求,每日进行2-3次清洁消毒。
(四)用品用具消毒。可重复使用的杯具、茶具等公共用品用具应每客用后清洗消毒;床单、枕套、被套、毛巾、浴巾、浴衣等布草类物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游泳池水、沐浴池水做到循环过滤,持续性消毒,消毒剂余量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五)公共交通工具清洁消毒。每日对客运站、火车站、候车厅的栏杆、门把手、电梯按键、座椅表面、扶手等人员经常接触的部位进行清洁消毒。每日开展公共交通工具预防性消毒,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对车厢进行预防性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每周洗涤、消毒。
(六)学校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对食堂、教室、宿舍、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图书室、体育活动场所、浴室、卫生保健科(卫生室)和厕所等重点区域每天清洗消毒。学校应建立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课追踪、通风消毒等制度。
(七)医疗机构环境卫生消毒。完善落实消毒隔离制度,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定专门部门及人员负责,保持环境卫生整洁,落实重点科室感染管理,做好医务人员及患者个人防护,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严防医院感染的发生。
(八)终末消毒处理。当出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九)从业人员健康。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落实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凡有发热、咳嗽、腹泻等传染病疑似症状时应暂时离岗及时就医,待完全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工作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十)扫码进入场所。传染病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进入公共场所人员需检测体温、扫健康码、佩戴口罩,若发现红码、黄码的严禁入内。
(十一)重点达标场所。客运站(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宾馆、商场、电影院、学校等场所卫生管理全达标。达标场所应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 37487-2019)及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参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评价,总得分在90分以上。
(县卫健局牵头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住宿场所、商场、超市、文化娱乐场所、医疗机构的清洁消毒及三星级以上宾馆达标;县交运局牵头负责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客运站及客运交通工具的清洁消毒及达标;县工科局牵头负责(移动、联通、电信)营业厅的清洁消毒及商场达标;县文旅局牵头负责A级以上的旅游景区、电影院的清洁消毒及达标;县教体局牵头负责学校、体育场所的清洁消毒及达标;彝良火车站牵头负责火车站及客运列车的清洁消毒及达标;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负责为民服务窗口的清洁消毒;人行彝良支行牵头负责银行网点的清洁消毒;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8月中旬)。各乡镇组织制定辖区具体行动计划,部署安排专项行动,明确职责,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县卫健局和有关部门按照本行动方案作出统一部署安排。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月下旬—12月)。县卫健部门及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公共场所“三个一批”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确保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整治一批,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和开展卫生质量抽检,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公示查处结果。规范一批,对整治阶段存在问题的公共场所“回头看”,再次进行卫生质量抽检,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公示查处结果,督促整改落实到位。达标一批,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宾馆、商场、电影院、学校等卫生管理全达标,通过“微彝良”“一部手机办事通”等向社会公告、推介,引导公众和公共场所经营者不断增强公共场所卫生意识,全面提升文明卫生水平。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月—12月)。建立公共场所长效监管机制,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坚持定期通报机制,完善公示制度。制定《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卫生监督要求》等系列文件,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建立健全和执行卫生管理制度。提升监管能力,落实综合监管制度,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开展执法培训,提升执法队伍水平。
附件8
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彝良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六
一、行动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优环境、防疫情、保健康、促规范、提品质”为主题,打一场全县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全提升攻坚战,整治农贸市场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周边乱象“五乱”状况,落实农贸市场有完善的硬件设施、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卫生整洁的场容、有安全放心的商品、有井然有序的周边环境“五有”要求,实现农贸市场净化、美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五化”目标。彻底解决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突出问题,强化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逐步建立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提升长效机制,着力打造整洁、安全、放心,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需求的现代化农贸市场。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整治市场环境卫生。加强对市场开办方的监督管理,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按照市场环境卫生标准,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配齐配全专职保洁人员和卫生监督员。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大清洁”的清洁消毒措施,对操作台面、垃圾桶、下水道、卫生间、通道、客货梯、运输车辆、肉类、活禽及水产等区域和部位实施重点消杀。定期组织各类店铺、摊位开展“搬家式”大扫除,门店经营户要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确保摊档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污渍。袋装化(桶装化)垃圾及废弃物定时收集清运,确保垃圾无外溢、无蚊蝇。市场公厕内外无乱堆放、无污迹、无异味,能正常使用,有洗用水。市场鼠、蚊、蝇、蟑螂(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工科局、县卫健局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二)着力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压实农贸市场开办方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常态化防控措施,研究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规范市场人员佩戴口罩、扫码进出场、健康监测、商品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清洁消毒等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加强健康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广播、海报、健康提示、液晶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与措施,强化市场经营人员教育,提升市场交易参与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定期组织开展市场环境风险监测,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农贸市场所在区域疫情风险等级上升为中、高风险,农贸市场开办方要坚决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病毒通过冰鲜肉类、活禽、水产等商品传播。(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科局、县卫健局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三)着力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按照“四个最严”和食品安全大检查要求,对市场内的食品(含餐饮)经营主体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贸市场内食品安全。督促统一上墙悬挂有关证照,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严格查验生鲜、冷冻水产品和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经营户的采购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有关台账记录,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产品。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市销售。强化食品安全检测,加强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四)着力强化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监管。严格杜绝野生动物非法经营行为,全面禁止国家及地方列入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和除《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之外的陆生野生动物交易(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防止野生动物回流餐桌。各乡镇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活禽交易管理工作,要依法依规制定出台活禽交易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活禽交易。倡导和鼓励集中屠宰、检疫合格的白条禽上市交易。着力推动活禽交易市场完善经营设施条件,严格落实清洗消毒、大扫除、休市等制度。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一批家禽集中屠宰企业,积极推进家禽“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生产消费模式。鼓励现有的屠宰厂充分挖潜拓能,增加生产线,满足周边地区活禽集中屠宰需求。支持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冰鲜、冷鲜禽产品专卖区,确保禽肉产品安全新鲜和稳定生产。积极开展禽类及禽类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宣传,引导公众形成健康的禽类消费习惯。(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科局、县卫健局、县林草局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五)着力清理市场周边环境。按照“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方针,对规划定点的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实施提升工程,解决划行归市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环卫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实现周边市容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对非规划定点的农贸市场周边实施集中整治,清除“脏、乱、差”现象,并推动规划建设、升级改造。对未经批准的马路菜场,合理疏导,应该取缔的依法予以取缔。坚决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六)着力提升农贸市场标准化水平。实施标准化农贸市场示范工程,全力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鼓励支持市场主办方参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对市场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和提升;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鼓励民营资本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农贸市场。力争县级城市标准化农贸市场水平明显提高,乡镇、村级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购物环境、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县工科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中旬)。各乡镇摸清辖区农贸市场底数和情况,制定具体整治工作计划,明确重点,细化任务,部署安排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月下旬—12月)。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按照“一场一策”,制定每个市场的推进计划、措施和进度,做到清查一个,整治一个,规范一个,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月—12月)。巩固和转化专项整治成果,总结经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日常监管机制,形成规范、有序、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9
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自觉养成行动——彝良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七
一、行动目标
人人成为健康第一责任人,人人参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人人享有健康文明幸福生活。每月开展1次大扫除,广泛倡导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
充分发挥爱国卫生社会性、群众性优势,人人动手、人人参与、人人共享,在每月最后1个星期五统一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持续推进“门前三包”,形成常态化。窗口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行业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确保为民服务窗口材料齐全、流程公开、牌匾规范、标识鲜明,车辆同向依次停放、人员往来秩序良好,办公场所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整体环境干净卫生、清爽舒适。(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彝良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二)倡导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
1. 社交距离。鼓励娱乐、休闲、餐饮等公共场所采取限量、预约、错峰等方式,减少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各类公共场所设置明显标志,倡导公众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进入医院、公共交通工具、为民服务窗口等较为密闭的场所时佩戴口罩;公共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口罩。(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2. 勤于洗手。督促公共场所、餐饮、学校、医院、为民服务窗口等场所设置洗手池,配备洗手液;广泛宣传“七步洗手法”,在节约用水的前提下勤洗手;倡导公众在咳嗽或打喷嚏后、照顾病人时、制备食品前后、饭前便后、处理动物或动物排泄物后、外出回家时用洗手液(肥皂)和流动水洗手。(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
3. 分餐公筷。制定餐饮服务单位分餐制管理规范和使用公勺公筷的倡议书;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托幼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行分餐制;鼓励饭店、餐馆提供分餐服务,在醒目位置设置“分餐分食,公勺公筷”宣传提示。(县工科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4. 革除陋习。倡导健康文明饮食,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生肉、草乌等陋习,少食腌肉腌菜等腌制食品,普及识别有毒野生菌知识,树立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饮食新风尚。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县卫健局、县林草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交运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邮政公司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5. 科学健身。持续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完善各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15分钟健身圈”,推进全县行政村以上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全覆盖。推动大、中小型公共体育设施向全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试点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并落实“工间操”制度。学校坚持组织开展每天1小时以上校内体育活动。(县教体局牵头,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卫健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
6. 控烟限酒。全县党政机关和为民服务窗口全部建成无烟党政机关或无烟单位,巩固全县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创建成果;促进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党员、政府机关公职人员、医务工作者和教师带头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为全社会作出表率;加强有害饮酒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不饮酒、少饮酒、不酗酒。(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牵头,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三)开展文明卫生窗口创建
坚持把窗口服务行业规范化管理作为创文明、树形象的示范和引领,审批、办证、收费等为民服务窗口及公交、医疗、银行、车站(火车站、客运站)等公共服务行业全覆盖开展“文明卫生我示范、高效便民解民忧”文明卫生窗口(行业)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无障碍设施、消防设施,确保设施完备、使用正常、管护正常,有条件的地方倡导设立母婴关爱室等人性化服务设施。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做到“八有”(有标识、有标牌、有志愿服务人员、有服务指南、有服务指南的公示、有服务指南公示的物品、有服务记录、有服装),不断改善为民服务窗口和公共卫生服务行业的环境卫生面貌、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让窗口服务行业成为展示昭通形象的“前沿橱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8月中旬)
县级各牵头部门和单位按照行动重点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各乡镇要参照县级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落实目标任务。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8月下旬—12月)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卫生窗口创建活动,宣传倡导“彝良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开发群众喜闻乐见,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健康科普信息,大力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六进”活动。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等重点区域,增加宣传频度,提高宣传覆盖率、针对性、有效性,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共建、全民共享氛围。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健康宣传资料制作一批、发放一批,健康知识音视频作品创作一批、传播一批。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月—12月)
总结行动经验,树立典型,推广先进,做好行动结束后的衔接工作,建立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机制和倡导树立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10
党旗引领党员示范行动——彝良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八
一、行动目标
以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和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为目标,坚持把党旗引领党员示范作为文明卫生创建的重要保障,在爱国卫生运动中让党旗飘起来、让党员站出来,引导群众主动整理家居、扫路清河、拆违拆旧、抵制歪风、革除陋习,培养良好的卫生观念和生活习惯,推动形成人人爱卫生、人人讲卫生、人人搞卫生的良好局面,促进农村环境面貌与精神面貌同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思想教育。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各级各部门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相关要求纳入学习重要内容,至少组织开展1次爱国卫生运动相关知识学习,切实加强爱国卫生运动思想教育,让爱国卫生运动相关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提升积极性、主动性。充分整合包保干部、村(社区)工作人员、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督战小分队等力量,结合入户走访、板凳会、院坝会等契机,加大群众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并利用宣传标语、手机短信、微信平台等载体,全面营造爱国卫生运动的浓厚氛围,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推动形成爱护卫生、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直各党工委配合,各乡镇党委具体落实)
(二)推进共驻共建。各机关单位党组织要自行确定主题,联合所在社区开展1次爱国卫生运动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推进共驻共建共商共治共享。要建立机关单位参与城市社区环境卫生维护常态化机制,采取分段分片管理或自选区域,深入开展“党旗引领党员示范行动”,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加大社区街道、卫生死角、小广告等清理力度,推动党员干部在爱国卫生运动中亮身份、当表率、作承诺。探索落实党员示范街、党员责任区、党员责任岗、党员突击队等措施,推动全体党员人人示范带头、干部职工个个主动参与,以实际行动引导群众养成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形成人人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共建共享卫生成果的良好氛围。(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直各党工委配合,各乡镇党委具体落实)
(三)强化挂钩指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落实挂钩联系指导制度,每年至少深入挂钩联系村开展1次爱国卫生运动专题指导。各村(社区)要以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或片区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党旗引领党员示范行动”,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群众、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的作用,组织群众每季度定期开展1次道路清扫、垃圾清理、家居整理、屋前屋后杂草清除活动,带动每个安置点、每个村庄、每条道路、每个公共场所都动起来、干起来,引导群众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彻底解决人居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制度作用,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维护等制度机制,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常态长效,引导群众切实养成爱护卫生、保护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共同营造和谐美丽的乡村环境,提升群众健康生活品质。(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直各党工委配合,各乡镇党委具体落实)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中旬)。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对爱国卫生运动相关要求进行学习,将“党旗引领党员示范行动”各项规定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各村(社区)要结合入户走访、群众会议等工作开展,加大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强化群众思想认识,根植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的优秀品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月下旬—12月)。按照“示范带动、层层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力、组织力、号召力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全面动员群众参与道路清扫、废旧拆除、河道清理、家居整理等活动,全面营造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的浓厚氛围。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月—12月)。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自检自查,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将爱国卫生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等内容,巩固爱国卫生行动成果,持续营造平安健康、干净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氛围,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