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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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县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综合办、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部8个部门和彝良县人民法院奎香巡回法庭及毛坪、龙安、荞山、牛街4个中心法庭。共有在职在编干警82人,其中,入额法官28人,法警9人,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45人,少数民族干警9人,女干警29人,党员54人。

工作概况】 2020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006件,审(执)结4814件,结案率为96.16%。收案同比增长2.97%,结案同比增长2.18%。为彝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刑事审判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全年受理刑事案件461件,结案440件,结案率95.44%。判处被告人690名,同比增长39件128人。依法采信检察院量刑建议425件。全年适用速裁、简易程序判决案件176件,危险驾驶罪60件60人全部适用速裁、简易程序审理。依法打击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判处虚假倒卖口罩诈骗案件2件2人。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全年90%以上的刑事案件实行远程视频开庭。判决涉脱贫攻坚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判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40件96人。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判处非法捕捞野生鱼等刑事犯罪案件3件5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来审判恶势力团伙案件15件,判决被告人159人。其中被告人彭国万等10人恶势力团伙案件,涉及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奸等罪名6个,犯罪事实14起。主犯彭国万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该案审判期间,主审法官团队吃饭在食堂,睡觉在办公室,紧盯“六清”目标和时间节点,加班加点完成任务。从检察院提起公诉到法院作出判决,仅用了21天时间,从庭审结束到190多页的判决书制作完毕进行宣判仅用了21个小时。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判处5年以上重刑47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判处罚金15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0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71.74万元,没收汽车3辆,摩托车3辆,手机5部。

【调判结合,多元解纷,推进民事审判工作】 全年受理民事案件3235件,结案3114件,结案率96.26%。审结案件当中,调解撤诉案件2205件,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0.81%。民事审判站在全县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稳”任务的高度,积极审判好涉疫情、民生、重点工程推进和复工复产等方面发生的民商事纠纷,审判涉民工工资等劳动纠纷326件326人。审判涉及脱贫攻坚、宜昭高速建设等重点工程案件20余件。化解了领秀国际、怡良半岛、嘉裕公司等房地产项目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商品房买卖等纠纷。阻碍县城环形桥建设的“红楼”等周边房屋已交付等待拆除。全面推进民商事案件进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审,难案精审,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速裁团队办案占院机关民事一审案件的64.99%,简便快捷化解了大量民事案件,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四个基层法庭和奎香巡回法庭全年收案1864件,结案1816件,平均结案率97.42%。在中心法庭住所地以外的所有乡镇设立诉讼服务点,值班法官24小时接听电话,极大地方便了当地老百姓的诉讼活动。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度,推进“一站式”建设。远程立案、跨域立案、视频调解、电子送达、视频直播开庭等信息化运用逐步形成常态。数据跑路,无纸化办公。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站和值班律师进驻法院,全年通过委托委派等方式诉前调解纠纷156件,标的1550.75万元。联系公安交警、社保、医疗、保险公司等建立行业调解组织,多元化解民间纠纷的机制逐步形成。案件增幅从2019年的36.40%下降至2020年的2.97%,同比降低33.43个百分点,诉源治理、多元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推进疑难复杂案件审判,标的金额超过12亿元的格闹河破产重整案,历时五年时间,审判关联案件90件,涉及标的7亿多元。其中涉及5个多亿的银行金融债权,县法院指导角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依法确认调解效力。案件审理中,开会和开庭并用,谈判和裁判结合,理解和调解并行。既考虑对债权人债权的公平清偿,也考虑债务人经营的复苏。重整计划通过后,2020年6月,彝良县法院裁定终结破产重整程序。

【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全年受理执行案件1149件,结案1106件,结案率96.26%。收案标的44094万元,实际执行到位标的34018万元,实际执行兑现率为77.15%。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89人,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12人次,限制高消费543人次。网络司法拍卖31次,拍卖房屋27套,成交金额299.978万元。为外地法院办理委托事项251件。通过依法执行,推进毛坪水泥厂整体资产清理清算和债务化解,使两级法院3000多万元的执行案件得到执行,同时推动晨狮建材公司建设项目落地彝良。

【服务疫情防控,决战脱贫攻坚】 武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县法院及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体党员递交请战书,50余名党员加入县疫情防控突击队下沉一线,落实网格化管理。到扶贫挂钩村、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和外来人员排查工作。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涉疫情相关法律知识,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院机关和基层法庭积极做好诉讼服务提示,引导诉讼参与人优先使用移动微法院、云解纷等进行网上立案、送达、交费、调解、开庭等。刑事案件除了取保候审的以外,羁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全部实行远程视频开庭。全年通过云解纷和微法院立案387件,立案标的3867.08万元。全面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投入资金帮助社区清垃圾、建设施。

2018年10月,彝良县法院脱贫攻坚挂钩村从牛街镇调整到树林乡,54名干警结对帮扶树林村建档立卡贫困户591户2853人。1名院领导和7名干警脱产驻村,其中1人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通过不懈努力,包保的贫困户如期实现脱贫。院领导带领干警到贫困村给党员讲党课,普法进村寨、进家庭。干警们手把手教帮扶群众操家理务,改变生活陋习,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和子女教育观,杜绝早婚早育现象,教育引导群众将喂养的野生动物放归山林并进行法制教育,院党总支和挂钩村党总支进行对口联建,为他们配齐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施,建设树林村党总支活动室和便民中心,投入资金50余万元帮助解决人居环境提升、垃圾清运、安全饮水以及贫困户“两新”收交等工作。

【加强政治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坚持以党的建设统揽全院工作,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握各项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主动接受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各项工作自觉服务于县委中心工作大局。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共同推进。配齐配强各支部支委班子,党组成员和院领导以身作则,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院庭长办案规定,院庭长带头办理大案要案、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党员法官调配到审判工作一线。院庭长全年办案2432件,人均办案143件,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抓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把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和司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针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容易出现的廉政风险制定防范措施,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深入开展“两个坚持、三个规定”专题教育,结合张坚案深入开展“以案释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和孙小果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积极投身市委政法委开展的“忠诚、敬业、文明、规范”教育整顿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培养高雅情趣,净化社交网络,规范司法行为,促进素质提升和司法廉洁,2020年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纪违法行为。

畅通干警晋升渠道,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在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关心下,彝良县法院全年5人晋升职务,20人晋升职级,其中法官等级晋升1人,法官助理晋升10名,司法警察晋升4名,司法行政人员晋升5名。干部梯次结构得到完善,中青年干部断层现象得到改善。

【“两庭”建设】 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支持下,县法院新审判业务用房历经两年半时间,建筑规模12000平方米的审判业务用房项目竣工。新大楼设计合理、功能完善、信息化建设适应审判工作需要,“六专四室”“三区分离”同步建成。牛街法庭建设项目已完成用地规划审批等手续,即将启动招投标。荞山法庭用房已进行选址,土地使用权以及规划设计等工作正在推进。县政府安排发界安置点公房作为毛坪法庭办公用房,来年可以实现搬迁。

【表彰奖励】 4月,刑事审判庭集体、王艳个人分别被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三等功;党总支、老干党支部分别被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评定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袁旭、杨禄俊被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评定为优秀共产党员,熊刚喜被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评定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供稿:王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