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

医疗保障

【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县医疗保障局内设局办公室、基金财务与信息统计股、基金监管与待遇保障股3个股室,下设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行政编制7人,实有7人,其中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3人,科员3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8人,实有17人(副科级干部1人)。人员变动情况:调入1人,招录2人。

【参保管理及基金运行】 以扩面征缴、基金监督等工作为重点,加强社保经办能力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较好地发挥了安全网、稳定器和调节器的作用。参保扩面完成较好。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4.93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数1.94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52.99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医保基金运行平稳。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42173.84万元,基金支出39018.83万元(其中:住院补偿基金28073.59万元,门诊补偿基金6673.58万元,大病理赔4271.66万元);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402.32万元,基本支出3565.82万元。

【待遇保障】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2020年全县城乡居民共有202.60万人次享受医保待遇,其中门诊190.66万人次,发生门诊医疗总费用12368.27万元,报销6735.82万元;住院11.94万人次,发生住院医疗总费用45923.37,累计报销35474.26万元(基本医保报销28073.59万元,大病保险理赔4209.42万元,医疗救助2355.40万元,兜底保障835.85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2020年全县城镇职工享受特慢病门诊待遇1.11万人次,基本医保报销402.44万元,大病理赔49.82万元;享受住院待遇5591人次,发生医疗费用4581.02万元,基本医保报销3163.38万元,大病理赔410.84万元。

【基金监管】 全县严格执行市级统筹,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格按照基金管理办法,始终坚持审核、复核、会审、审批、拨付等工作流程,层层监督把关。2020年通过系统智能审核并扣回违规费用76.32万元。强化定点医药机构监管,加大对欺诈骗保、不规范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确保基金安全运行。2020年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宣传月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折页5000余份,宣传海报500余份,播放宣传片和宣传广播200余场次。召开、医保经办机构、两定机构警示教育暨集中约谈会议3次。组织人员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共检查医药机构86家,限期整改54家,通报批评43家,暂停协议3家,暂停基金结算4家,收回违规资金163.44万元,处罚238.42万元。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监管约束能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

【经办服务】 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医保服务事项全面入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参保信息变更、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等27项公共服务事项,将转诊转院备案权限下放至县级两家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同时持续扩大异地就医范围,简化异地就医备案申报手续,督促指导县内5家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异地就医结算端口改造,全力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简化特慢病申报流程,以二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为依据,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并取消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每次带药量限制,医保部门按照药品说明书的最大用量和参保人在自然年度内每个药品的开药总量进行监控和管理。通过多种举措,全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疫情防控】 及时拨付新冠肺炎专项救治医疗费用,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2020年,拨付县级2家定点医疗机构新冠肺炎专项救治医疗费用共计300万元。落实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等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自2020年2月起,对参保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阶段性减半征收,减征期限5个月。共为122家参保企业减征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423.47万元。开展紧缺医用物资募捐活动,共募捐到戊二醛消毒液12桶,3%过氧化氢(双氧水)528瓶,碘伏949瓶,75%医用酒精492瓶,一次性口罩600个,一次性橡胶手套481双,一次性鞋套400双,一次性卫生帽300个,棉签2600包,消毒灵片100瓶,碘伏消毒液喷雾剂70瓶,碘伏棉球11瓶,物资已全部捐赠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储备处。

【医保扶贫】 履行行业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重保障全覆盖。2020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门诊待遇92.87万人次(含慢特病门诊),报销3519.69万元;享受住院待遇6.97万人次,发生医疗费用23898.87万元,各项医疗保障制度报销21179.2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统筹报销16783.20万元,大病保险理赔1718.47万元,医疗救助1842.44万元,兜底保障835.13万元,实际补偿比例88.62%,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各项医保待遇得到保障,有效地防止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

【党风廉政建设】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理论和党纪法规学习,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头雁”作用;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集中约谈会,积极创新政治学习方式、激发政治教育活力,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领导班子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压实机关监督责任。重点管好“关键少数”。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带头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压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注重用制度管人管事,针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研究制定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推动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

(供稿:刘显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