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才教育

(一)通才教育

通才教育一般译作通识教育,是根据“General Education”“Liberal Education”的思想翻译转换而来,也有人将前者译作“一般教育”“普通教育”,将后者译作“自由教育”“博雅教育”等。现代中国大学教育的语境下,最先提出“通识”一词的是钱穆先生。他于1940年在《改革大学制度议》中提出“智识贵能汇通……一门学术之发皇滋长,固贵有专家,而尤贵有大师……今日国内负时誉之大学,其拥皋比而登上座者,乃不幸通识少而专业多”。

通识教育虽自民国草创,但中国古代典籍中表达了类似的意思。孔子说“君子不器”,意为教育培养的人不能像器具那样只有一种功用,主张君子修学,要博学多闻,才艺广泛。《中庸》用“学问思辨行”表述学问通达的五个步骤,其中“博学之”是“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的基础。古人认为只有博学多识,才能融会贯通,周全地思考,形成清晰的判断力,用学习得来的知识和思想来指导实践,在处理具体事情的过程中通权达变,相较于近代专业教育清晰的培养目标,不难看出通识教育是有一定的思想渊源的。

当时的教育部规定:“大学教育应为研究高深学术,培养能治事治人的创业的通才与专才之教育。”事实上,教育求远效,而政党求近功,二者在目标和方向上就有不一致的地方。再加上抗战的形势紧迫,经济上不允许开展研究生教育,所以,尽管有上述规定,政府希望在本科阶段就进行大量的专业训练,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重专精”“期速效”“重视技术的训练与专家的养成”,实践中更倾向于“专才”的培养,偏向职业化,主要目的是希望能在短期内取得成效。

在这一点上,西南联大与教育部及政府的看法都存在一定的分歧。朱自清主张“大学教育应该注重通才,而不应该一味注重专家”;潘光旦指出,就算是工学院也应实行通才教育,才能使学生在未来成为各自领域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而不是只有一艺之专的匠人;钱端升提醒陈立夫,大学是学习和研究学问的地方,一般不讲授实用知识;出身工科的梅贻琦认为,教育部为了实用而牺牲人文学科的做法是引火烧身,大学教育应该对学生进行“通识教育”,作“知类通达”的训练。梅贻琦在1941年4月发表于《清华学报》第十三卷第一期的《大学一解》这篇文章中,引儒家经典《大学》中“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这句话阐述了自己对于大学教育的见解。他认为教育部“通专并重”的提法虽然“可以略救近时过于重视专科之弊,然犹未能充量发挥大学应有之功能”,所以,他认为在大学期间,“通专虽应兼顾,而重心所寄,应在通而不在专,换言之,即须一反目前重视专科之倾向,方足以语于新民之效”。在梅贻琦看来,人的事业只是其生活的一部分,社会生活的意义大于社会事业,事业虽然“足以辅翼人生,推进人生”,但并不意味着“全部人生即寄寓于事业也”。梅贻琦详细地阐述了这个问题,他写道:“通识,一般生活之准备也,专识,特种事业之准备也,通识之用,不止润身而已,亦所以自通于人也,信如此论,则通识为本,而专识为末,社会所需要者,通才为大,而专家次之,以无通才为基础之专家临民,其结果不为新民,而为扰民。此通专并重未为恰当之说也。大学四年而已,以四年之短期间,而既须有通识之准备,又须有专识之准备,而二者之间又不能有所轩轾,即在上智,亦力有未逮,况中资以下乎?并重之说所以不易行者此也。偏重专科之弊,既在所必革,而并重之说又窒碍难行,则通重于专之原则尚矣。”

1943年,潘光旦在与梅贻琦合著的《工业化的前途与人才问题》一文中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他认为与其他程度的学校教育相比较,大学教育“最大目的原在培植通才;……(大学的)最大效用,确乎是不在养成一批一批限于一种专门学术的专家或高等匠人。”

在通才教育思想的指导下,西南联大尽管承受着各种压力,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却始终坚持自己的办学方针。通才教育重视增加学生知识的广度与深度,使学生兼备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拓展视野,发展学生的潜质与精神气质,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健全独立的人格。毫无疑问,通识教育的实施需要有广泛的课程提供支持。为此,联大的教学活动采用学分制,大量开设选修课,同时在学生选课和教师授课的过程中充分体现学术自由的原则。西南联大采用的是学年学分制,灵活的选课制与学分制是联大最有效的教学管理模式,对教与学双方都有制约作用,促进了对教师和学生的有效管理,是联大实行通才教育及实现学术自由的重要保障。

西南联大的本科教务通则内容非常详尽,包括入学、注册、选课、转系、成绩计算、旷课、请假、休学、退学、毕业、学位、试读、留级、操行成绩等规定。例如教务通则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本大学采用学分制,但学生在校修业期限至少四年。”教务通则还具体规定了学生在修业期间必须修满132个学分,此外党义2学分,体育8学分,军事训练6学分(教务通则第三十条)。不计党义、体育和军事训练的学分在内,已经修得33个学分的编入二年级,修得66学分的编入三年级,修得99学分的编入四年级(教务通则第三十一条)。

前面我们曾经说过,西南联大的师资队伍阵容强大,联大讲坛上的每一位教师都有相当的水平,这使得联大开设的选修课门类众多,内容丰富,极大地激发了学生们学习的积极性。联大的选修课或是按照当时的需要来开设,或根据国外学术的新发展而增设,或是教授们研究的新成果,几乎年年都开出很多新的课程。联大八年内所开设的1600多门课中有大量的选修课,各有特点和创见。供研究生选习的课程更是直接反映了科学上的新发展,其教学水平在国内高等学校中处于领先地位,接近国外著名大学的水平。

每学年开始的时候,由教务处公布各系开设的课程单,注明教师姓名、学分数、上课时间、地点,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酌情选修。在西南联大,那些因为比较专门而选修人数不多的课程,哪怕只有几个同学选修也照样开课(如朱自清先生的“文辞研究”,选课者仅一二人)。因此,“每当学年伊始,教务处公布全部课程,无数的课程单把好几堵墙壁都贴满了,真是壮观!学生们一连几天,在课程表前挤来挤去,记下自己要选的、想听的课程”。联大的相当一部分选修课不受院系的限制,学生们可以选本系的课,也可以选其他系的,还可以跨学院选课。只要上课时间不冲突,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后就可以正式选修,两周之内还可以退选或改选。这些措施保证了学生对学习内容的选择具有很大的自主权,照顾了学生的个人兴趣和个性心理特点,有利于因材施教,同时也反映了学校民主办学的作风。

根据教务通则第十三条的规定,除法商学院法律系及工学院各系以外,不连党义、体育及军事训练的学分在内,学生们“每学期所选学分以十七学分为准,不得少于十四,亦不得超过二十”。学生中有很多人都是按照这一规定学分数的上限来尽可能地选课。同时,联大的学者们多数胸襟开阔,主张“有教无类”,课堂都是开放的,校外的青年也可以来校听课,课堂讨论时旁听的学生也可以提问或发言,这使得不少课程旁听的人数比选课的人数还要多。如钱穆讲授的“中国通史”,选课者不过数十人,旁听的学生人数却多达百人,不但室内座无虚席,教室的门窗之外也站满了人。

西南联大的多数教授达成了一种共识,只有知识面丰厚扎实,才能在比较“博”的基础上求专求精,因此联大十分重视基础课的教学并专门设有一年级学生课业指导委员会。一、二年级注重打基础,主要开设必修的基础课,如大一国文、大一英语、中国通史、西洋通史、两门社会科学、一门自然科学等,学生的机动科目较少;三、四年级则大大增加选修的科目,大量的选修课所提供的通识教育为学生们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广阔的基础,即使是理工科的学生也能在求学期间学到丰富的文史、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同时,人文精神的熏陶使联大出身的大批学子在学成之后,义无反顾地放弃国外优裕的生活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回到祖国。

由于重视基础课的教学,联大年轻的助教和讲师们难得有机会教共同必修课,因为这些基础课程往往由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知名教授承担授课任务。有些必修的基础课则由几个教授同时开或者轮开或分段开设,各有自己的体系和侧重。如钱穆、雷海宗、吴晗讲授“中国通史”,汤用彤、金岳霖、贺麟讲授“哲学概论”,朱自清、闻一多、沈从文等讲授“大一国文”,闻一多、游国恩和罗庸曾在同一年里各自讲授“楚辞”,经济系主任陈岱孙讲授“经济学概论”,化学系主任杨石先、生物系主任李继桐分别讲授“普通化学”“普通生物学”,郑华炽讲授“普通物理学”等,既促进了教师之间的良性竞争,也可以更好地激励学生独立思考。

联大对学生的要求十分严格,根据教务通则第三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学生考试“不及格者不给学分并不得补考,凡不及格之课程概以零分计算”,必修课不及格的必须“于次年该课开班时补习之,隔年补习者,不给学分”,“凡有必修课程次年经补修仍不及格者应令退学”,也就是说,学生考试不及格时只能重修后补考,补考仍不及格则被勒令退学。有的系还规定,一年级结束时如果某一两门基础课的成绩达不到某个标准(70分或65分不等)则不能进入该系的二年级继续学习。体育课是一门必修课,每学期两个学分,体育课的总学分不够时同样不能毕业,有的学生工作以后还必须每周回校补上体育课直至成绩合格才能领到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