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与同
传统社会的战争与国家的战争有何异同?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注意传统社会的战争和国家的战争并非没有中间地带的两极。由小型社会到大型社会,战争也会跟着出现一连串的变化。一个社会越大,军力就越强大,军人数目也越多,因此很难全数隐藏起来,也极少采用突袭或埋伏狙击,更倾向于与敌人正面交锋。如果是政权集中、阶级分明的大型社会,领导人就会更强势,国家军队也会有各种等级的军官,还有军事委员会、总司令等。小型游群的战士则人人平等。中型社会(如达尼族的古特卢联盟)的领导人力量薄弱,主要是用说服来促使别人行动,而非利用权威使人遵从他的命令。中央集权的大型酋邦如发生战争,则和小国的战争相似。即使社会规模从小到大有一连串的变化,我们还是可以比较小型传统社会的交战方式与庞大国家的交战方式。
这两种社会的一个相似点,是都会通过结盟来壮大势力。如前一章所述,达尼族的威利希曼-瓦拉卢阿同盟也会和其他部落结盟,以对抗维达亚及其同盟。参与二战的国家也分别组成两个联盟,其中英、美、俄属于同一阵营,而德、意、日则是其敌对阵营。现代国家也许可以凭借优良的军事科技和领导力来制服敌人(如以色列打败阿拉伯联盟),而传统社会既无科技也无领导力,因此更重视结盟,拥有越多盟友则越可能取胜。
另一个相似点是,所有的社会不论大小,人们既会徒手与敌人厮杀搏斗,也会使用远程武器歼灭敌人。即使是一小部分法尤人在屈格勒家旁边打斗,他们也会用弓箭,而达尼族的维达亚人既会投掷长矛,也会近距离地用矛刺死威利希曼的韦亚克希和杰诺克马。一个社会越大,科技越进步,武器的射程就越远。虽然罗马士兵还是会拿剑或匕首与敌人搏斗,但他们的远程武器包括弓箭、标枪、弹弓、石弩,射程最远可达半英里。到了一战,德军已研发出一种名叫“大贝尔莎”的远程火炮,其可在68英里以外轰炸巴黎。现代的洲际弹道导弹更可绕过半个地球。尽管如此,现代士兵与敌人近身肉搏时仍会使用手枪或刺刀。
随着现代远程武器持续发展,战争变成只要按一个钮即可歼灭敌人(如通过按钮发射炸弹、炮弹或导弹)。士兵或军官看不到敌人的脸,因此可克服面对面杀人的恐惧(见图25)。但在所有的传统战争中,战士不是从几十码外拿起弓箭瞄准敌人,就是眼睁睁地看着敌人拿刀刺向自己(见图24)。传统社会的人从小就开始学习打斗和杀戮,但现代国家的人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都是,杀人是罪大恶极的事,直到他们长大成人,被征召入伍,才必须依照上级的命令对敌人开枪。难怪在两次世界大战的士兵中,多达半数的人刚上战场时无法拿枪射杀另一个人。传统社会的人在作战时可毫无顾忌地杀人,现代国家则用高超的军事科技克服杀人的心理障碍。
在传统战争和国家战争的各种差异中,有一种涉及杀戮心理。现代国家的士兵即使和敌人面对面,也互不相识,此前也无任何嫌隙。反之,在传统小型社会,战士不但熟识本社会里的人,连敌对阵营的人大都也叫得出名字。这是因为小型社会经常结盟或通婚,大家多半互相认识。如第三章所述,达尼族的战士不但会互相叫嚣,还会指名道姓地辱骂对方。读过《伊利亚特》(Iliad)的读者应该还记得希腊和特洛伊的首领开战前总会指名叫阵,如赫克托耳和阿喀琉斯。因此,个人之间的复仇多半是传统战争的主因,例如敌人杀了你的亲戚或朋友,而现代国家战争则通常与个人仇恨无关。
另一种心理差异涉及自我牺牲。在传统战争中根本没有自我牺牲这回事,现代战争却歌颂自我牺牲。现代国家的士兵在统帅的命令下代表国家与敌人厮杀,不管是与敌人正面交锋,还是冲向敌军防御的铁丝网,都可能牺牲宝贵的生命。还有一些士兵甚至愿意舍身救战友,如用自己的身体盖住手榴弹,使其他在战壕内的弟兄得以逃过一劫。在二战期间,几千名日本士兵或出于自愿或在日军将领强迫之下组成神风特攻队,以樱花弹和回天鱼雷等武器,针对美国海军舰艇进行自杀式袭击。这种行为是这些士兵从童年就开始接受崇尚尽职、服从、为国牺牲的教育的结果。就我所知,新几内亚传统部落战争没有这种牺牲自我的做法:每个战士的目的都是杀死敌人,让自己活命。例如1961年5月11日,威利希曼阵营入侵维达亚,用箭射伤一个叫胡怀的人。胡怀的同伴把他丢下,自己逃跑,没留下来救他。6月10日,维达亚人抓到一个来自威利希曼、名叫韦亚克希的男孩,韦亚克希的三个同伴一样只顾自己活命,拔腿就跑。
传统社会的战士和国家的士兵也有差别。所有国家的军人都是全职的专业士兵,一次可在战场上待多年。平民生产的粮食,不但可养活自己,也会供给士兵。一般而言,国家的士兵都是专业军事人员(如现在的美国),为了扩充人数(主要在战时),国家也可能招募非专业军事人士,如志愿兵或义务兵。反之,所有的游群和部落战士(包括大多数的酋邦战士)都不是专业军事人员,如第三章所述的达尼族战士。他们平时以狩猎、畜牧或务农为生,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战斗时间一般只有几小时到几周,然后就必须回到家园,才不至于影响生计。因此,传统社会的战士不可能长时间待在战场上。这也导致欧洲殖民国家在对抗部落和酋邦时具有很大的优势。有些非欧洲族群可在短时间内集结全力,对抗来自欧洲的入侵者,但长期作战耗损太大,最后只能臣服,如新西兰的毛利人、阿根廷的阿劳干(Araucanian)印第安人、北美洲的苏人(Sioux)及阿帕切(Apache)印第安人。
现代军事历史学家常会评论传统部落战争“效能不佳”:几百个战士厮杀了一整天,最后只有一两个人死亡,甚至可能无人伤亡。原因之一是传统社会没有大炮、炸弹等杀伤力强大的武器。其他原因则与部落缺少专业军事人员以及强有力的领导人有关。传统社会的战士没有接受集体训练,不能执行精密、复杂的作战计划,就连同步射击都做不到。而同时发射弓箭的杀伤力远大于依次发射。如果发射的只是一支箭,敌人躲过的可能性就极大,可若万箭齐发,敌人则在劫难逃。除了阿拉斯加的因纽特人,大多数传统社会(如达尼族)都不曾练习同步射击。传统社会的战士也几乎没有纪律和组织,尽管在战斗之前已排好队伍,但只要一开打就会陷入混乱。再者,传统社会的战争领导人无法以军法管束战士,要战士服从命令。1966年达尼族之所以发生大屠杀,可能是因为古特卢领导无力,无法制止北部的战士杀戮南部联盟的人。
传统战争和国家战争有两个最大的差异,其一就是全面战争和有限战争的区别。国家和大型酋邦大都倾向于打有限战争,只摧毁敌方的作战能力,无意损毁敌人的土地、掠夺其资源,也不想伤害广大的老百姓,毕竟他们入侵的目的是侵占敌人的土地、资源与人民。美国人通常认为全面战争是美国内战期间(1861—1865年)才出现的战争概念。当时的北方军将领威廉·谢尔曼提出焦土政策,对南方发动全面战争,不惜动用一切资源歼灭敌人,不论是作战部队还是平民,都格杀勿论。他向海洋进军(从亚特兰大到大西洋),一路摧毁南方的房舍、工厂、磨坊,炸毁桥梁,破坏铁轨,掠夺粮食,破坏农田和农业机械,杀害牲畜,焚烧棉花,逼迫南方耗尽资源,重创南方士气。谢尔曼如此解说自己的战争哲学:“战争是残酷的,你无法使之变得文雅……我们今天所要对抗的不只是敌方的士兵,还有他们的人民。不管男女老少、贫贱或富贵,无人可以例外……我们无法改变南方人的心,但我们可以让战争变得极其恐怖……让人厌恶战争,以后世世代代都不想再陷入战争。”然而谢尔曼并没有杀死南方平民,投降或被捕的南部邦联士兵也免于一死。
从国家战争的标准来看,谢尔曼的做法并非特例,他也不是发动全面战争的始祖。其实,几万年前游群和部落已采用这种作战方式,如人类学家在塔尔海姆发现的大屠杀遗骸。国家军队之所以会饶战俘一命,是因为它们有能力养战俘、保护战俘并让其工作,也可防范战俘逃跑。对传统社会来说,战俘没有利用价值,因此其不会让战俘活命。战士们也知道他们要是被打败或被活捉,一定会被杀,所以奋勇作战到最后,绝不投降。直到大约5000年前,美索不达米亚出现了城邦,才有收容战俘的历史记录或考古学证据。那时,他们会将战俘的眼睛挖掉,以防止战俘逃走,而那些战俘也只能从事依靠触觉的工作,如纺纱或农作。有几个采用定居方式、经济已经分工化的部落及由狩猎-采集者组成的酋邦也会将战俘当作奴隶,如美国西北太平洋海岸的印第安人和佛罗里达的卡鲁萨印第安人。
然而,规模不及美索不达米亚城邦的美国西北太平洋海岸的印第安人和卡鲁萨印第安人仍会歼灭没有利用价值的敌人。对达尼族、佛尔族、阿拉斯加因纽特人、安达曼岛人等部落而言,作战的主要目的是夺取敌人的土地并歼灭全部的敌人,不论性别、年龄,如1966年6月4日达尼族的大屠杀事件中,就有几十个妇女和儿童遭到杀害。有的传统社会则在杀死敌人中的成年男子并用棍棒打死婴儿之后,带走可生育的女人,如努尔人袭击丁卡族时的情况。努尔人也会把已断奶的幼儿带回去当自己的后代抚养。雅诺马莫印第安人一样会放过敌人阵营的女人,把她们带回去当老婆。
传统社会打全面战争通常必须动员所有的人。如达尼族在1961年8月6日发动的战争,参战者就包括6岁大的孩子。相比之下,国家战争只派专业军事人士上阵,因此参战人数只占成年男性的一小部分。以拿破仑在1812年率领大军入侵俄国为例,士兵总数约60万,从19世纪国家战争的标准来看这已非常庞大,但仍不及当时法兰西人口的1/10(有些士兵来自其他联盟国家,非法兰西人)。即使是现代国家的军队,作战部队的人数也远不及支援部队。以美国为例,前者和后者的人数比例为1∶11。从整个社会的作战能力来看,达尼族大可笑傲19世纪的拿破仑与今天的美国。达尼族在1966年6月4日发动了大屠杀,一口气焚毁几十间草屋,并偷走敌人的猪,这样的行动不禁让人联想到谢尔曼“向大海进军”时的所作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