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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3〕 7号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附件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7号),扎实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在总结后评估工作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国土资源部研究制定了《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遵照执行。

请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按照《规范》的有关要求,配合部做好本局主要执行的规章后评估工作。请各省(区、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和解放军土地管理局结合实际情况,参照《规范》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后评估工作的开展,并配合部做好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工作。

2013年1月28日

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规范(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7号),促进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以下简称后评估)的规范化、标准化,保障后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实效性,制定本规范。

1.总则

1.1基本原则

后评估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公众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

1.1.1客观公正

评估应当全面了解和科学分析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的情

况和效果,从不同主体出发进行多角度分析,形成客观的评估结论。不得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人为过滤,不得预设评估结论,或者根据预设结论收集信息资料。

1.1.2公开透明

后评估应当通过网络、报刊等多种方式,公开后评估的立项、参与方式、评估方法、评估结果等信息。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事项除外。

1.1.3公众参与

后评估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为公众有效参与提供便利条件。针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适用范围和特点,分别听取执法人员、行政管理相对人、专家学者和其他社会公众的意见,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应当认真研究吸收,并以适当方式反馈。

1.1.4注重实效

后评估应当重点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果进行分析评价,包括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1.2后评估内容

1.2.1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

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权利义务设定和程序制度设计等内容进行评价。

1.2.2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

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制度创新等内容进行评价。

1.2.3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成效

对执法人员、行政管理相对人等相关方的理解和认知情况、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内容进行评价。

1.2.4其他

后评估内容可以根据后评估对象的特点具体化。

1.3后评估标准

1.3.1合法性

1.3.1.1程序合法性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立法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立法权限和程序,不得出现越权制定、无权制定等情形。

1.3.1.2内容合法性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的基本原则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

1.3.2合理性

1.3.2.1法理性合理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当符合公平、公正原则;规定的措施应当适当、必要,体现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1.3.2.2事实性合理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内容的设定应当与所规范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影响程度等相匹配。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应当遵循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比例原则。

1.3.3执行性

1.3.3.1协调性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与同位阶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同一事项的规定相衔接。

1.3.3.2规范性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语言表述应当准确、规范,逻辑结构严密、合理,便于理解和执行。

1.3.3.3可操作性

从行政主体的角度,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各项措施应当明确、可行,程序设计应当正当、简明、高效。

1.3.3.4可接受性

从行政相对人的角度,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各项措施应当便于理解和遵守,实施机制应当合理、顺畅,相关配套制度应当完备、协调。

1.3.4实效性

1.3.4.1预期性实效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应当能够有效实现预设的管理目标。

1.3.4.2非预期性实效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预期以外的公众反应、实施成本、实际效果等影响。

1.3.5其他

后评估可以根据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特点,将上述标准具体化。

1.4后评估方法

1.4.1文献综述

通过网络、报刊等多种途径,收集拟评估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资料与信息,并对获取的信息分类汇总,对相关问题的不同观点和实践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形成文献综述。

1.4.2问卷调查

调查问卷应当针对行政机关、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相关群体等调查对象的不同特点分别设计,通过网络、报刊、信函等多种形式发放,收集不同类别主体的态度、观点和评价。调查样本要保证必要的数量,适当确定不同类别主体在调查对象中的比例。

1.4.3座谈和访谈

制定详细的座谈或者访谈提纲,采取召开座谈会或者走访等方式,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人员、执法人员、行政管理相对人、专家学者、中介机构人员等进行座谈和现场访谈,深入、详细地收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方面的信息。

1.4.4实地调研

赴典型地区开展考察和调研,发现、判别并记录观察到的实际情况,形成实地调研报告

1.4.5专题研究

对反映比较集中、存在争议较大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剖析制度层面、执法层面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题研究报告。

1.4.6统计调查

通过访问统计信息公开的网站、查阅有关统计年鉴等方式,搜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数据信息。

1.4.7综合分析

将多种渠道收集的信息和数据按照一定的规则转换成清晰、规范的数字和代码,采用专业分析工具,建立计量分析模型,发现后评估对象中相关因素的特征、变化规律和不同因素之间的关联规律。

1.4.8其他

后评估可以结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特点和工作中的实际情况,选取上述两种以上方法组合使用或者采取其他适当的方法。

2.流程

2.1沟通协调

起草或者主要实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司局要积极参与后评估工作。后评估项目承担单位要主动与有关司局进行沟通协调,认真研究吸收有关司局的意见。后评估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与有关司局建立定期沟通与协调工作机制。

2.2成立后评估小组

后评估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成立后评估小组,具体负责后评估工作。后评估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征求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或者主要实施司局的意见后,邀请有关司局、社会组织、研究机构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学者参加后评估小组。后评估小组人员确定之前,应当征求政策法规司意见。

后评估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支持后评估小组开展工作,落实经费和人员,做好指导与监督。

2.3有关司局提供材料

起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司局应当及时向后评估小组提供有关背景情况、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书面材料;主要实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司局应当及时向后评估小组提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取得的主要成效等书面材料。

2.4形成文献综述报告

后评估小组应当广泛收集评估对象出台的背景资料、实施前后的总体情况,并进行归纳分析,形成有关评估对象实施情况的综述报告。

2.5确定重点评估问题

后评估小组应当在充分听取起草或者主要实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司局意见、完成文献综述报告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关键环节,研究确定后评估的重点问题。重点评估问题一般不超过5个。

2.6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围绕重点评估问题,后评估小组起草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经后评估项目承担单位同意后,报政策法规司。政策法规司应当组织相关司局和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后评估小组应当根据研究论证的情况对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包括评估目的、评估内容和标准、评估方法、评估步骤和时间安排、经费预算和组织保障等。

2.7开展调研设计

后评估小组根据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文献综述报告,确定数据采集的对象和途径,设计评估指标体系、调研提纲、座谈或者访谈提纲、调查问卷及调查统计表,选择不同类型的区域开展同口径调研。

根据实际需要,后评估小组可以开展预评估工作,将初步拟订的调查问卷和调查统计表等在较小范围内试用,依据反馈的意见对调研问卷、调查统计表等进行补充与调整。

2.8培训工作人员

政策法规司和后评估项目承担单位应当适时组织对后评估小组人员进行有关评估内容、标准、方法、程序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2.9汇总分析数据信息(https://www.daowen.com)

后评估小组应当按照《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表》(见附件1)中的评估内容,对问卷调查、统计数据、座谈访谈、实地调研获得的数据信息资料进行汇总并建立数据库,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管理、统计和社会分析等方法,从不同角度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2.10初步形成后评估结论

后评估小组对收集和处理的信息资料进行研究论证,初步形成后评估结论后,起草后评估报告,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绩效作出评价,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2.11成果论证

后评估小组应当将初步形成的后评估结论征求相关司局的意见,在认真研究吸收相关司局意见的基础上,对有关结论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后评估小组应当采取召开专题会、研讨会或者座谈会等形式,对初步形成的后评估结论进行论证。根据论证的情况,对后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发现存在重要信息缺失、重要的利益相关主体未参与,或者结论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等问题的,应当进行补充评估。

2.12快速评估

根据工作需要,对年度后评估计划以外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的,可以参照本规范中的相关程序进行快速评估。

3.成果形成和运用

3.1后评估报告

后评估工作基本完成后,后评估小组形成后评估报告。后评估报告的格式应当符合附件2的要求。后评估报告中的后评估结论具体分为以下5类:

3.1.1制度措施完善,实施效果良好,建议继续保留。

3.1.2制度措施合理,实施效果良好,但制度效力层级较低,建议上升为法律规范。

3.1.3制度措施合理,实施效果不好,建议制定配套规定。

3.1.4制度措施存在一定的问题,实施效果不好,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3.1.5形势发生较大变化,不宜继续执行,建议废止。后评估小组经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或者主要实施的司局沟通,报请相关司局的分管部领导同意后,将后评估报告送政策法规司和相关司局。相关司局应当认真研究后评估报告中的相关建议,提出改进措施。

3.2绩效报告

政策法规司每年应当在全面总结各项目后评估报告的基础上,研究起草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绩效报告。绩效报告内容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后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相关政策建议、整体结论,以及各项目的后评估报告概要等。

政策法规司形成绩效报告后,应当征求相关司局的意见,相关司局应当提出明确的意见;政策法规司根据相关司局的意见修改完善绩效报告,报部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3.3改进管理建议书

后评估小组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行为不规范的,应当认真梳理并报部相关司局。相关司局应当认真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商政策法规司制作改进管理建议书(格式见附件3),报部审定后送有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3.4成果提交时间

后评估小组应当根据年度后评估计划和实施方案的时限要求按期形成后评估报告。

3.5与立法工作的衔接

后评估报告提出制定或者修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建议的,相关立法项目优先纳入国土资源部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3.6与规范性文件制定或修改的衔接

有关司局申报规范性文件发文计划时,办公厅应当会同政策法规司对以往同类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情况进行审查。凡未按要求对以往同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的,申报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得列入发文计划。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急需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司局可以根据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对以往同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快速评估,评估结论作为发文的依据。

附件:1.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表

   2.后评估报告格式要求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XXXXXX的函(格式)

附件1

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表

一、合法性后评估表

图示

图示

说明:1 .A 类指标评估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具体评估内容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据、主体、权限、程序及与上位法的协调性,计量方法为系数分析法,合法性系数计算公式为:合法性系数A = A101 + A102 + A103 + A104 + A4105)/ 100。

   2. 对于每个单项,如各专家打分分别是R1,R2 ,R3…… Rn;专家意见数为n,则该项指标得分=(R1 + R2 + R3…… +Rn)/ n。

二、合理性、执行性和实效性后评估表

图示

图示

图示

图示

图示

说明:1. 合理性、执行性和实效性类指标采取加和分析法,评分值分别为30 分、35 分、35 分,三项总分100 分。B 类指标评估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具体评估内容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理性和协调性,指标总和计算公式为:B = B101 + B102+ B103 + B104 + B105 + B106 + B107 + B108 + B109 + B110 + B111;C类指标评估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性,具体评估内容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可执行性,指标总和计算公式为:C= C101 + C102 + C103+ C104 + C105 + C106 + C107 + C108 + C109;D类指标评估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实效性,具体评估内容包括执行机关的执行能力情况、执行过程情况,以及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实施程度及实施效益,指标总和计算公式为:D=D101 +D102+D103 +D104+D105+D106 +D107+D108+D109。

   2. 合理性、执行性和实效性类指标总体得分计算公式为:总分= B + C+D;规章、规范性文件评价的总体评分为合法性系数与合法性、执行性‘实效性三类指标得分之和的乘积,计算公式为:总体评价分= 合法性系数A(B + C+ D);

   3. 后评估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法性、合理性、执行性和实效性指标进行细化,对分值和权重进行适当调整。

   4. 对于每个单项,如各数据来源主体(专家,执行机关、部门或人员)打分分别是R1,R2 ,R3… …Rn,数量来源主体(专家,执行机关、部门、人员)意见数为n,则该项指标得分=(R1 + R2 + R3… …+ Rn)/ n;如各份调查问卷该问题的得分分别是R1,R2 ,R3…… Rn,问卷份数为n,则抽样样本统计得分=(R1 +R2 +R3 …… +Rn)/ n。

附件2

后评估报告格式要求

一、报告内容与结构

(一)封面

包括报告标题、指导单位、承担单位和完成时间。

(二)扉页

包括报告标题、指导单位、承担单位、实施时间、后评估小组人员名单、报告执笔人。

(三)报告内容摘要

包括后评估的重点问题、后评估采取的主要方法、后评估的结论和建议。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

(四)报告目录

包括主报告的章节标题和附件标题及对应页码。

(五)主报告

1.后评估对象,即所评估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的简要情况。

2后评估所采取的标准、方法和技术路线。

3.后评估工作的开展情况。

4.后评估对象规范评价,包括合法性、合理性、执行性和实效性等方面。

5.后评估对象实施情况评价,包括主要制度和措施的数据信息、分析,重点问题的分析论证,执行成本、社会反应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6.后评估结论。

7.后评估建议。

(六)附件

1.后评估对象文本。

2.后评估依据的法律规范文本。

3.工作实施方案。

4.后评估小组制定的工作文件。

5.后评估对象实施的文献综述报告。

6.调查问卷、访谈提纲、统计表格等调查材料。

7.专题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单项或者汇总的调查及分析报告等阶段性成果。

8.座谈会、论证会意见综述报告。

9.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表。

10.其他相关材料。

二、文字要求

(一)语言表达

后评估报告的编写应当做到语言规范、简洁、准确,内容具体、明确、详略得当,资料数据充分、翔实,分析论证客观、严谨,对专业性强的术语应当作简要说明。

(二)字体字号

评估报告题目字体统一为二号小标宋、正文设三级标题,标题序号依次为一、(一)、 1.。一级标题字体为三号黑体,二级标题字体为三号楷体,三级标题与正文字体为三号仿宋。

附件3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XXXXXX的函(格式)

(省)国土资源厅:

在对_________后评估过程中,发现______(单位)_____的管理行为不符合___(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名称)_____的相关规定。根据《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7号)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将改进管理建议书送你厅,建议你厅督促____(单位)______严格执行(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名称)的规定,按照改进管理建议书的建议改进工作,并在____年____月___日前向部反馈改进情况。

附件:改进管理建议书(格式)

年 月 日

附件

改进管理建议书(格式)

关于(管理事项),(部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名称)已经有明确规定:________________。

在部组织开展的对_________后评估过程中,发现XXX单位关于(管理事项)的具体管理行为与(部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名称)的规定不一致(或者,XXX单位没有严格按照(部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名称)的规定开展(管理事项)工作;XXX单位出台的(文件名称)的相关规定,与(部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名称)的规定不一致)。建议XXX单位严格按照(部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名称)的规定,开展(管理事项)工作(或者,建议XXX单位严格按照(部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名称)的规定,规范(管理事项)的具体管理行为;建议XXX单位严格按照(部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名称)的规定执行)。

你厅应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认真督促XXX单位整改,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