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太行山山前平原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及预算调整等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太行山山前平原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及预算调整等问题的通知
冀国土资发〔2013〕 12号

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针对我省太行山山前平原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示范建设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示范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条件。已批准的项目设计要严格执行,确因自然条件无法成井、因其他渠道投资建设导致个别道路与原设计不符的,可对机井位置及其配套的灌溉系统和输电线路、道路布局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工程量基本不变。示范建设项目预算的调整,不得超出已批复的项目总预算。

二、严格示范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程序。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项目设计变更方案并提出项目设计变更申请,省土地整理服务中心参与变更设计并出具意见,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批准。

三、明确示范建设项目预算调整程序。市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统筹组织辖区内示范建设项目预算的调整工作,并按规定联合向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报送项目预算调整申请文件及相关资料。经批准后,省财政厅将会同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示范建设项目预算调整批复。(https://www.daowen.com)

市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报送相关资料包括:

(一)调整前的项目呈报书、项目设计书(含项目预算书及明细预算)、立项通知书、项目预算批复、项目评审意见书、规划设计图册、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勘测定界图册等。

(二)调整后的项目设计变更调整方案(含调整后的项目预算书及明细预算)及批准文件,项目设计调整后的项目设计图册及相关资料。

四、做好项目设计变更备案。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应将项目设计变更批准文件及时报省国土资源厅。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