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关于公布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推荐单位名单的通知<br />国海岛字〔2013〕 127号

国家海洋局关于公布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推荐 单位名单的通知
国海岛字〔2013〕 127号

沿海省、 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局属有关单位,其它相关单位:

为了满足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工作需求,进一步提高《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论证报告》编写质量,我局在沿海省级海洋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单位资历、设备配置、技术条件、管理能力等相关条件,认真审查、筛选,确定增补40家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推荐单位。现将增补后的《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推荐单位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推荐单位,负有对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技术审查的重要责任。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认真编写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和论证报告。凡因技术审查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编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推荐单位名单

国家海洋局

2013年3月14日

附件

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推荐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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