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监察厅印发《对以设施农业名义进行休闲观光开发等非农业建设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
冀国土资发〔2013〕 36号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定州市、辛集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
现将《对以设施农业名义进行休闲观光开发等非农业建设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河北省监察厅
2013年8月20日
对以设施农业名义进行休闲观光开发等非农业建设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坚决遏制以设施农业名义进行“休闲庭院”建设等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对以设施农业名义进行休闲观光开发等非农业建设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新格局的要求,以土地和农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维护土地管理秩序为目的,严厉打击各类以设施农业进行休闲观光开发等非农业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对全省在建和已建设施农业项目进行一次地毯式清查,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对确属设施设施农业的,按照国土资发〔2010〕 155号规定进行规范,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并进行监管对于不属于设施农业的,按违法占地依法进行处理,同时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进度安排(https://www.daowen.com)
此次对以设施农业为名搞休闲观光等非农建设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从2013年8月31日至11月15日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清查摸底(8月31日至9月15日)。各县(市、区)成立领导小组,进行动员和部署,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培训,组织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行政区内设施农业用地进行全面彻底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将排查情况登记造册,由检查人员及带队领导签字。
第二阶段,制定整改方案(9月15日至9月25日)。各县(市、区)对排查出来的存在问题的设施农业用地进行分析归类,在不突破规定的附属设施用地比例和总量的前提下,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措施,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清查结果和整改方案报市国土资源局。
第三阶段,整改方案实施(9月25日至10月15日)。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经过整改符合国土资发〔2010〕 155号文件规定标准的补办设施农业用地批准手续。对不属于设施农业的又不进行整改的或整改后不符合要求的,按照违法占地进行处理。
第四阶段,完善制度(10月15日至10月25日)。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土资发〔2010〕 155号要求,制定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的具体制度,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责、监管要求及责任追究。今后,设施农业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配套的仓库和管理生活用房用地原则上集中使用,不允许在农业生产设施范围内分散建设管理和生活用房。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10月25日至11月15日)。各市监察、国土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各县(市、区)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走过场、整改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各市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形成正式报告,11月15日前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监察厅。
市、县清查整改完成后,省里将适时组织检查和抽查,对组织工作不落实、走过场,对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对其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对此次行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作为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突破口,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按照建立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要求,乡镇、街道办事处、监察、国土、规划、建设、农业、电力等部门联合行动,采取综合措施,集中时间做好整改查处工作。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各市要全面掌握县(市、区)清查整改情况,对走过场和进度迟缓的地方进行督导。各级监察机关要及时跟踪了解检查整改情况,会同国土资源部门督促地方加强整改,认真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督促建章立制;对不作为、推诿扯皮的,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依纪法追究责任,保证整治行动按时保质完成。
(四)加大宣传,提高效果。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宣传设施农业的有关政策,对设施农业用地进行正反两个方面的宣传,使整治行动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