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 “自己”回指的综合解释模式

2.1.3 “自己”回指的综合解释模式

句法的以及非句法的理论模式都还不能对“自己”(长距离)回指问题作出完整的解释。近来有学者提出,综合解释模式(包括句法、语义、语用、语篇等因素)才是解决“自己”回指问题的正确途径(如:Pollard & Xue,1998,2001;胡建华,潘海华,2002;Koornneef,2008)。而遵循综合解释模式的学者对“自己”以及“自己”的指称也有着不同的界定。

Pollard & Sag(1992),Reuland(1993),Xue,Pollard & Sag(1994),Huang & Liu(2001)等学者将“自己”划分为局部反身代词“自己”和长距离反身代词“自己”,认为前者受句法约束的制约,而后者受语内传递(logophoricity)等语篇-语用因素制约。Huang & Liu(2001)将这种“自己”回指的解释模式称为混合模式(mixed approach)。

Pollard & Xue(1998,2001),Hu & Pan(2002)也在“自己”回指的研究中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的作用,但是与混合模式不同,他们不赞成将“自己”划分为两种。例如,Hu & Pan(2002)用NP显著性的计算模式来解释“自己”回指现象,并指出无论是长距离还是短距离“自己”,都由统一的原则——显著性原则来约束,而NP(名词短语)显著性的计算涉及句法、语义、语用、语篇等多种因素。Pollard & Xue(1998,2001)划分了反身代词的句法性用法和非句法性用法,并指出只有一种反身代词,其在指称中受句法和语篇因素的双重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