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酒”考

一、关于“清酒”考

先秦说论者,首先列举的文献就是《周礼·天官下》:“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他们解释说:

《周礼》有“辨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的记载,标明了“清酒”这个品种。因此,说西周时期已有了蒸馏酒,并非不可以探讨(司徒鼎《从山西汾酒看蒸馏酒史》)。

只有经过蒸馏,酒色才可能清澈,成为真正的“清酒”。如果这一设想成立,则蒸馏酒的历史,可上推到周朝。因为《周礼》有“辨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的记载,标明了“清酒”这个品种。……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的诗歌总集《诗经》中,也有用清酒祭祀的诗句,如“祭以清酒”,“清酒既载,骍牡既备,以享以祀”等等。……综上所述,周朝已经有了蒸馏酒之说,并非毫无根据。[4]

按:三酒的区别,从功用来说,就是:“事酒,有事而饮也;昔酒,无事而饮也;清酒,祭祀之酒”(郑司农笺)。从过滤与否来说,事酒(新酿酒)与昔酒(陈酒),皆汁、糟混合,去糟存汁则为清酒。显然,清酒只是经过过滤程序、但未经蒸馏加工的酿造酒,绝非蒸馏酒,不能作为西周蒸馏酒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