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收入、税金与利润
一、销售收入
销售过程是企业再生产过程的重要一环,是产成品价值的实现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企业一方面要把生产出来的产品(劳务)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提供;另一方面要按照销售的数量和价格,从购货单位收回货币资金。
销售收入是企业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所取得的货币收入,它是工程项目财务收益的主要来源。销售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收入包括销售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其他销售收入包括材料销售、资产出租、外购商品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以及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销售收入是项目建成投产后补偿成本、上缴税金、偿还债务、保证企业内生产正常进行的前提。它是进行利润总额、销售税金及附加税和增值税估算的基础数据。销售收入的计算公式如下:
需要注意的是,销售收入与企业的总产值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总产值是指企业的产品、半成品和在产品等按某种价格计算的价值的总和,是生产阶段效益的反映,它不一定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即企业不一定取得了实际的货币收入;而销售收入则是产品经过流通阶段后转化为货币形态,是企业真正的经济收益,是企业现金流入的一个重要项目。
二、税金
税金是国家凭借政权的力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的一种方式,是国家筹集财政资金的主要渠道,也是国家对经济活动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的税收种类有五大类: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特定行为税和资源税。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进入产品成本费用的税金有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以及进口原材料、备品备件关税。从销售收入中直接扣除的有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而利润中还需要扣除所得税。工程经济中常用的主要税种有以下几类。
(一)流转税类
流转税是对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提供劳务销售和营业额征税的各个税种的总称。流转税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对商品的交易和进口普遍征收增值税,并选择少数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对不实行增值税的劳务交易征收营业税。
1.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货物的销售额、进口货物金额、应税劳务收入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在工程经济分析中,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可以不包括在销售税金及附加中,也可以包含在销售税金及附加中。如果不包括在销售税金及附加中,产出物的价格不含有增值税中的销项税,投入物的价格中也不含有增值税中的进项税。但在销售税金及附加的估算中,为了计算城乡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时还需要单独计算增值税额,作为城乡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基数。增值税是按增值额计税的,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2-46)中,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2.营业税
营业税是指对商业和服务性行业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是对工商盈利产业以营业额征税的各个税种的总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都应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项目共九个,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以及销售不动产。
计税方法是按计税营业额和相应的税率相乘,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因而式中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即含税营业收入。
3.消费税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某些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主要是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高能耗、高档消费品、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等)、稀缺资源消费品等。消费税是价内税,并且与增值税交叉征收,即对应税消费品既要征收消费税,又要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普遍征收的税种,而消费税只针对规定的消费品。消费税在生产和进口环节征收,进入流通领域不再征收消费税。消费税的计算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计算公式如下:
4.城乡维护建设税
城乡维护建设税是国家为了加强城乡的维护建设,稳定和扩大城市、乡镇维护建设的资金来源,国家对缴纳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依据而征收的一种附加税。
城乡维护建设税以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同时征收,计算公式为
5.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为了加快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而开征的一种附加费。根据有关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教育费附加的缴纳人。教育费附加随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教育费附加的计征依据是各缴纳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征收率为3%。其计算公式为
6.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从事自然资源开发或生产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税目主要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黑色金属矿原矿、其他非金属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其课税目的在于调节因资源条件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促进国有资源的合理开采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资源税采取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计算公式如下:
如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如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单位税额根据开采或生产的应税产品的资源状况个人而定,具体办法按《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执行。
(二)所得税类
所得税是指以单位(法人)或个人(自然人)在一定时期内的纯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各个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率一般为5%~40%。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其适用于中国境内的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和组织。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组织,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外。
征税范围是指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所得。计税方法按下列公式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收入总额是指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和其他收入。准予扣除项目包括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其内容包括生产经营成本、各项期间费用、按规定缴纳的税金、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不扣除的项目包括资本性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的财务损失、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金)、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以及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费用支出。
所得税额的基本税率为33%,但对于民族自治区地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校办企业、利用废物为主要原料的企业等可以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率为30%,另加3%的地方所得税。
为了鼓励外商投资,国家规定对设在经济特区、经济开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的外商投资企业减征所得税;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在获利的初期免征和减征所得税;对外国企业的某些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还规定给予免税、减税的优惠待遇。
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除适用于居民个人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等所得以外,还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所得税率一般为33%。
4.土地增值税
由于国家建设投资等原因而使土地增值,使得转让方在转让时获得增值收益,国家对这部分收益征税,这就是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的收取采用四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公式为
计算土地增值额时的扣除项目有: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金额;②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③房地产开发费用(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④转让房地产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⑤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超额累进税率及速算扣除系数如表2-1所示。
表2-1 土地增值税简便方法税率、系数表
三、利润
(一)利润的构成与计算
利润是企业纯收入中扣除应纳税额后的剩余部分,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财务成果,是劳动者新创造价值的一部分,也是企业经济活动目标的集中体现。它能够综合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各方面的情况。企业产品产量多少、产品质量的优劣、产品成本的高低,多种经营情况,以及技术和管理工作的水平等,都可以通过盈利(或亏损)集中地表现出来。
根据企业财务核算和分析的需要,项目利润可分为营业利润、利润总额、税后利润(又称净利润)三个层次。
1.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是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是销售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各种流转税及附加税费后的余额。这一指标能够比较恰当的代表企业管理者的经营业绩。计算公式为
其中
2.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是一定时期实现盈亏的总额,是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综合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销售过程将商品卖给购买方,实现收入。收入扣除当初的投入成本以及其他一系列费用,再加减非经营性质的收支及投资收益,即为企业的利润总额。计算公式为
3.税后利润
税后利润又称净利润,是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的余额。企业的利润总额是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新价值,其中一部分由国家以税收形式无偿征收,作为国家的财政收入,另一部分就是企业的净利润。税后利润计算公式为
(二)利润率
利润率就是产品利润额与某一基数相比较的比率,用来反映该产品获利的程度,它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效果的重要指标。按照比较的基数的不同,可有几种不同的利润率。
1.产值利润率
产值利润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利润总额对总产值之比。通常以每百元产值提供的利润表示,即
2.销售利润率
销售利润率是指一定时期内销售利润与销售收入之比,即
3.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是指一定时期内销售利润与销售成本之比,即
4.资本金利润率
资本金利润率是企业的利润总额与资本金总额之比。资本金是企业吸收投资者投入企业经营活动的各种财产物资的货币表现,即
(三)利润的分配
利润分配是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投资者的决议,对企业净利润所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顺序和结果不仅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护,还关系到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地发展。
利润分配就是企业将实现的税后利润在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具体表现为在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及股东之间分配利润、股利等。
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的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即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利润的分配,可按下面的程序进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金。一般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分为两种:一是法定盈余公积金,在其金额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前,按照可供分配的净利润的10%提取,达到注册资本的50%,可以不再提取;二是法定公益金,按可供分配的净利润的5%提取。
(2)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应付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向投资者分配。
(3)未分配利润,即未作分配的净利润。可供分配利润减去盈余公积金和应付利润后的余额,即为未分配利润。
(四)建筑企业利润的特点和增加利润的途径
建筑企业利润的多少,受到企业内外两方面因素的影响。由于建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技术经济特点,建筑企业的利润受外部因素的影响较大。如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基本建设投资规模,会影响到建筑业任务是否饱满和生产能力是否能得到充分发挥;国民经济其他各部门的生产状况,特别是为建筑生产提供材料、设备的部门的供应保证状况,会影响到建筑企业是否能按计划组织正常秩序的生产;物质技术资源的价格、运输费和职工工资水平及其变动等,将直接影响建筑企业的利润。
建筑企业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应当着重通过调动企业内部的积极因素,首先是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消化外部不利因素,并进而创造良好的内部条件,实现和提高企业利润。具体途径可有如下几个。
(1)降低工程成本。一方面,要提高劳动生产率、材料利用率和机械设备使用效率,努力减少和消灭各种浪费损失,降低人力和物质技术资源的消耗,以降低直接费;另一方面,要节约各种管理开支、降低间接费。降低成本是增加利润的最主要来源。
(2)提高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的利用效果。如搞好物质技术供应、降低材料库存、减少流动资金的占用、加速周转、杜绝积压等。
(3)增加产量,提高质量。增加产量可以增加计划利润,同时还可以提高企业生产能力的利用效果。提高质量可以保证生产的正常秩序,防止返工浪费,同时还可以在建筑产品优质优价政策兑现后直接增加利润。
(4)降低其他经营的成本。包括降低附属企业产品的成本、对外劳务和其他多种经营的成本等。
(5)减少营业外支出。
四、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的关系
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税金及利润的相互关系如图2-2所示。
图2-2 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的关系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