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方案的选优

第三节 独立方案的选优

独立方案是指被比较的各方案现金流量是独立的,不具有相关性,任何一个方案的采用与否都不影响其他方案是否被采用的结果。因此,独立方案的选择事实上不需要进行相互比较,只需要考虑各方案自身的经济性,即检验自身的绝对经济效果是否能够通过评价标准。如能通过评价标准的方案,就认为它在经济效果上是可以接受的,否则应予以拒绝。多个独立方案的评价方法与单一方案的评价方法是相同的。

一、无约束条件下的独立方案选优

在无约束条件下,一群独立方案的选优是比较容易的,这时评价要解决的问题,是评价指标能否达到某一评价标准。因为对于经济上彼此独立的常规(即逐年净现金流量只有一次由负值变为正值的变化,且流入总额大于流出总额),用净现值法、净现值率法、内部收益率法等任何一种方案进行评价的结论都是一致的。例如:某方案的NPV(ic)≥0,NPVR(ic)≥0,IRR≥ic,则该方案在经济上就认为可以考虑接受。

但是在若干可采用的独立方案中,如果有约束条件(比如受资金限制),只能从中选择一部分实施,就出现了资金合理分配问题,通常要通过排队(独立按优劣排序的最优组合)来优选。对于一组独立无约束的组合的决策,决策的结果可能是全部被接受、某些被接受和全部不被接受。因为各个决策是否被接受只决定于决策本身,而与其他的取舍无关。

二、约束条件下的独立方案选优

如果资金不足以分配到全部NPV>0的时,就形成所谓的资金约束条件下的优化组合问题。对于这类问题,比选的目标没有变化,仍然是要达到收益最大化,即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在有资金约束的情况下选择组合,使总体收益达到收益最大化。常用的在资金约束条件下独立方案的比选方法有两种,即互斥组合法和排序法。

(一)互斥组合法

互斥组合法是工程经济分析的传统方法,它是指在有资金约束的条件下,将相互独立的方案组合成总投资额不超过投资限额的组合方案,这样各个组合方案之间的关系就变成了互斥的关系,利用前述互斥方案的比较方法,就可以选择出最优的组合方案。

当个数较少时这种方法简便实用。但当独立数增加时,其组合方案数将成倍增加。例如3个独立仅组成8个(23=8)互斥方案,而8个独立即将组合成256个(28=256)互斥方案。由此可见,当数较大时使用这种方法是相当麻烦的。但是,这种方法可以保证得到已知条件下最优的组合(即方案)。

(二)排序法

排序法是在一定资金限制下,根据各方案的净现值、净现值率等的大小确定各方案的优先次序并分配资金,直到资金限额分配完为止的一种方案选择方法。具体的做法如下:

(1)根据ic分别计算各方案的净现值、净现值率等,如果各方案的使用寿命不同,为保证可比性,一般以使用寿命最长的寿命为研究期。

(2)技术方案的净现值、净现值率等从大到小排序。

(3)在资金限制条件下,按各净现值或净现值率等的大小(选择组合),计算出各组合的累计投资直至累计投资额等于或略小于资金限额为止,这时的组合即为应选择的优化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