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阶段划分
(一)国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阶段划分
根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编写的《工业可行性研究手册》的规定,投资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机会研究阶段
机会研究的主要任务是选择项目,寻找最有利投资机会,对拟建项目的投资方向提出建议,并提交可行性研究的项目建议书。
机会研究又分为一般机会研究和建设项目机会研究。前者分为三种:地区研究、分部门研究、以资源为基础的研究。后者是在一般机会研究的基础上,将设项的建设项目转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
机会研究比较简单粗略,主要依靠同类项目投资及运营的笼统估计,初步分析投资效果,而不是依靠详细的分析。如果机会研究证明该项目可行,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可行性研究工作。该阶段的估算精度为±30%,所需研究费用约占投资总额的0.2%~1.0%。所需时间为一个月左右。
2.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是介于机会研究与可行性研究中间的一个阶段,是在机会研究的基础上,对项目初步估计,作专题辅助研究,进一步判断建设项目的生命力。它的主要工作是:
(1)分析机会研究的结论。
(2)对关键性问题作辅助研究。
(3)判断投资机会是否有前途,并决定是否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
(4)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该阶段的估算精度为±20%,所需研究费用约占投资总额的0.25%~1.25%。所需时间为1~3个月。
3.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阶段亦称详细可行性研究。是投资建设项目的关键,为项目决策提供技术、财务、经济等方面可行性分析的依据,重点对工程项目进行财务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分析评价,经过多方案比较选择最佳方案,确定工程项目的最终可行性和选择依据标准,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该阶段的估算精度为±10%,所需研究费用,小项目约占0.8%~1.0%,大项目约占1.0%~3.0%。所需时间为3~6个月,或者更长。
4.项目评估与决策阶段
建设项目评估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进行的,其主要任务是对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评价意见,最终判定该项目投资是否可行,并确定最佳投资方案。
通过项目评估阶段,应解决如下几个问题: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评价,即该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必要,生产规模应多大;②项目建设和生产条件的评价,即项目应建在何处,采用何种技术、工艺、设备和设计方案;③项目的技术评价,即该项目是否具备或能够具备必需的技术条件和技术能力(包括设备、工艺、人员等),它们通过什么方式获取;④项目的效益评价,即项目的企业财务效益和国民经济效益如何,不确定性怎样;⑤进行项目总评价。
以上四个阶段,各个阶段的研究内容逐步深入,投资与成本估算的精度要求逐步提高,研究工作的时间和费用标准逐步增加,承担研究的机构和人员构成也都不同。另外,在可行性研究的任何一个阶段,只要得出“不可行”的结论,就无需继续进行下一步的研究工作。可行性研究的工作阶段和内容也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要求和复杂程度的不同,进行适当的调整和简化。
(二)国内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阶段划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在项目发起阶段所进行的投资项目必要性的论述、建设条件与资金筹措的分析、经营前景和盈利情况的评价等,都相当于投资机会研究。在我国基本建设程序中规定的报批项目建议书阶段所进行的有关投资项目的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相当于机会研究和初步可行性研究。在基本建设程序中规定的编制与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所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则是指详细可行性研究。
根据目前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我国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主要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项目建议书阶段,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第二阶段是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详细可行性研究。
1.项目建议书阶段
我国项目建议书主要是根据长期计划要求、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鉴别项目的投资方向,初步选定工程项目,着重分析此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初步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因此大体上相当于国外的机会研究阶段和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建议书的技术经济分析深度应大体相当于国外的初步可行性研究。
该阶段应提交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并附有市场初步调查报告、建设地点初选报告、初步勘查报告等文件。
2.可行性研究阶段
这一阶段要求以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详细的数据资料为依据,进行全面系统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经过多方案比选,推荐最佳方案。
该阶段应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有市场调查报告、厂址选择报告、地质勘查报告、资源调查报告以及环境影响调查报告等。
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步骤
我国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进行的。首先由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国家长期计划提出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列入前期工作计划,接着由建设单位或项目主管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委托咨询设计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接受委托的工程咨询公司或专业设计院,一般要组成一个工作小组,负责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可行性研究的具体步骤如图13-1所示。
图13-1 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步骤
(一)筹划准备
在项目建议书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或企业)即可委托工程咨询(投资咨询)公司对拟建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双方签订合同协议,明确规定可行性研究的工作范围、目标意图、前提条件、进度安排、费用支付办法及协作方式等内容。承担单位在接受委托时,需获得项目建议书和有关项目背景和指示文件,摸清委托者的目标、意见和要求,收集与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基本参数等基准依据。
(二)调查研究
进一步明确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现实性。主要进行市场调查和资源调查。市场调查要调查社会对产品的需求量与预测;资源调查是对原材料、燃料、水、电、交通运输、地质、建材、生产设施等自然与社会经济进行调查。为选定建设地点和工艺技术方案提供确切的技术经济分析资料。
(三)方案选择和优化
对可供选择的技术方案和建设方案进行分析比较,选择最佳方案。论证技术上的可行性,确定产品方案、生产经济规模、工艺流程、设备选型、车间组成、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等建设方案。在优选方案中,对一些原则性问题和有争论的问题,要与项目主管单位讨论。
(四)财务分析和经济评价
对所选定的建设方案进行财务预测、财务效益分析和国民经济评价。从估算建设项目的总投资、总成本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销售利润入手,进行项目的盈利能力分析、清偿能力分析、费用效益分析和敏感度分析、盈亏平衡分析、风险分析,论证项目在经济上的合理性和盈利性,还要提出资金筹措意见,制订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
(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在对建设项目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后,证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即可编制详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1个以上的项目建设可行性方案和实施计划,提出结论性意见和重大措施建议,以供决策部门作为决策依据。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由建设投资部门正式上报审批。按照国家规定,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各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全国性工业公司负责预审,报国家发改委审批,或由国家发改委委托有关单位审批。重大项目和特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预审,报国务院审批。小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隶属关系由各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各全国性专业公司审批。如经过进一步工作后,发现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原则性错误或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依据或社会环境条件有重大变化的任一种情况,应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和复审。拟建项目经过可行性研究,证明没有建设的必要时,经过审定,可以决定取消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