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4 水资源统一规划、 利用、 保护的原则

3.4.4 水资源统一规划、 利用、 保护的原则

地表水与地下水是水资源的两个组成部分,具有互补转化和相互影响的关系。水资源包含水量与水质两个方面,共同决定和影响水资源的存在与开发利用价值、潜力,具有密切的依存关系。开发利用任何一部分都会引起水资源量与质的变化和时空再分配。充分利用水的流动性和储存条件,联合调度,统一配置和管理地表水和地下水,可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由于水资源及其环境受到的污染日趋严重,可用水量逐渐减少,已严重影响到水资源的持续开发利用潜力,因此,在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供水规划及用水计划时,水量与水质应统一考虑,做到“优水优用,劣水劣用”,对不同用水户、不同用水类型、不同用水目的,应按照用水水质要求合理供给适当水质的水。规定污水排放标准和制定切实可行的水源保护措施,发挥水务管理在配置水资源中的能动作用和管理维护水资源环境持续利用的主要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