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2 取水许可制度

5.3.2 取水许可制度

取水许可制度是体现国家对水资源实施权属管理和统一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调控水资源供求关系的基本手段。实行这一项制度,就是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即水资源使用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