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4 水务市场建设与管理

3.5.4 水务市场建设与管理

3.5.4.1 城市水务市场建管对象

城市水务市场是指在水资源统一管理,水的资源管理与开发利用产业管理相对分离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安排下,建立起的管理水权(指水资源使用权能)、排水权交易市场,以及针对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水处理与回用等产业链的工程建设、设备设施制造、水生产与销售服务市场。在水务产业链市场通过特许经营和招标投标等多种与市场经济机制相适应的方式来配置建设权、经营权。所以,在水务市场交易的是水权、排水权和建设权、经营权。水务管理就是对涉水事务的水权、排水权和建设权、经营权的统一管理和监督管理。

3.5.4.2 现有法规依据

虽然我国已从法规上规定了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水管理经济制度,这些经济制度是建立水市场的基础。但是在法规上没有允许交易水权、排水权的依据,只是在部分地区有进行其交易的试点。而涉水事务建设权、经营权的市场化运作,从《城市供水资质管理》(建设部26号令)、《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158号)、《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利用外资暂行规定》(建综[2000]118号)、《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建城[2002]272号)、《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 (产品)目录》(国经贸委,2002年)、《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家经贸委[2000]1015号)、《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计价格 [1998]1810号)和《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计投资[2002]1591号)等政策法规的规定中,可得到除城市供排水管网建设外的其他涉水事项的建设经营允许进行市场化运作的指导性意见。

3.5.4.3 城市水务市场建立与管理的内容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WTO 规则,按照水法规精神和结合国际上城市水务管理的先进经验,建立保障实现良性发展与运作的城市水务市场,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建设与管理内容。

(1)水权与排污权交易市场。结合“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以及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水权属管理权限出发,水资源水权与排污权交易市场,应按三级市场来建立与管理。

1)一级市场。建立国家级以流域为基础的水权、排污权分配与交易的一级市场。

2)二级市场。建立以流域为基础的省级水权、排污权分配与交易的二级市场。

3)三级市场。建立以省级为基础的地区级(地市级)水权、排污权分配与交易的三级市场。

建立水权与排污权交易市场,使水权、排污权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流动起来,达到调节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以及集体与个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保障、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水、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力开展。

(2)水务建设与经营管理市场。城市蓄水、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回用等工程的建设与运营应通过多种方式来实现,可以由政府、企业、民营、个体或国外企业等参与建设和投资,以及经营活动。发挥各方面治水兴利的积极作用,依靠的是建立相应的水务建设与经营管理法规、政策、制度和运作机制,依靠的是政府宏观管理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力量,保证城市水务的正常建设与运营。

城市用户用水和节水的管理是在政府宏观监管下,通过实施一系列提高用水效率和促进节水能力建设的管理法规、政策、制度、规范、标准和运作机制来实现。如建立用水节水设备设施和工艺的准入、淘汰制度,价格政策和税收调节政策等。

解决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节水。温家宝指出:“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建设节水社会,应该作为水利部门的一项基本任务。”“节水和治污,是解决水资源合理配置和永续利用的两个重要问题,也是加强水资源管理的两个关键环节。”“节水是一场革命。”节水的核心是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它不仅会引起用水方式的变化,而且会引起经济结构的变化,以致引发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国务院对水利部的“三定方案”规定其职责之一 “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反映了节水的重要性。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不高,用水浪费严重,节水意识较差是基本现状。国家对节水的高度重视,在前述内容中已作了相应的介绍,2002年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了 《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名单,以加大节水为重点的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促进节水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该目录包括换热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化学处理设备,海水、苦咸水利用设备,节水监测仪器和水处理药剂等六类产品,对开发、研制、生产和使用列入目录的设备,并给予积极的鼓励和税收优惠扶持政策。全国节水办编制了《全国节约用水规划纲要》,发出了《关于全面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经贸委等五部委联合颁发了 《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家经贸资源[2000]1015号),提出了工业节水的总体目标,明确了工业节水的工作重点,并就抓好工业节水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全国以省为单元开展了用水定额的编制工作。根据我国水价偏低,严重违背价值规律,严重影响节约用水的情况,近年来全国广泛开展了水价调价工作,有力地促进了节水工作的展开。

节水同样需要采取政策、法规、经济、技术和宣传教育等综合性手段来促进和保障节水的实施,使节水不仅成为人们自觉的行动,并成为消费资源,成为生产和社会活动的生存方式,成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核心内容。

所以,实施城市水务系统一体化管理需建立起包括水权、排污权与建设权、经营权在内的水务市场。政府实行对水权、排污权的直接管理,包括制定交易规则和交易程序,以及交易的范围,交易价格实行由政府管制下的市场定价机制来确定。水务建设与经营市场应在政府监督下,更多地依靠市场的力量来运作,调动社会治水兴利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