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7 防汛与抗洪管理

3.5.7 防汛与抗洪管理

我国是个多暴雨洪水的国家,历史上洪水灾害频繁。洪水灾害给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甚至会打乱整个国民经济建设部署。因此,研究防洪对策,对于可能发生的大洪水事先做好防御准备,并开展对雨洪水的滞蓄利用,如蓄水、补源等,也是水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防洪规划方面,编制江河、湖库和城市的防洪规划,制定防御洪水的方案,落实防洪措施,筹备防洪抢险的物质和设备。

在防洪工程建设方面,按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建设江河流域和城市防洪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加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力度和防汛通信设施配置建设,做到遇险能够及时通知,避免人员伤亡。

在防洪管理方面,要防止行洪、分洪、滞洪、蓄洪的河滩、洼地、湖泊被侵占或破坏,按照“谁设障、谁清除,谁破坏、谁赔偿”的原则,严格实施经济损失赔偿政策。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落实责任。

在严防洪水给人类带来灾难的同时,应在充分研究暴雨洪水规律和准确预测预报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雨洪水,做好水库的及时拦蓄、地下水的回灌补源等工作,增加水资源可利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