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12.应收票据科目设置

解析12.应收票据科目设置

应收票据是公司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公司通过应收票据进行赊销时,要进行销货、收取票据、计息、贴现、收款等活动。“应收票据”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可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应收票据”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科目编号1121。

表3-1 1121应收票据

图示

应收票据按是否带息分为带息应收票据和不带息应收票据。带息应收票据是票面注明利息的应收票据,其利息应单独计算;无息应收票据是票面不注明利息的应收票据,其利息包含在票面本金之中。(https://www.daowen.com)

应收票据的到期价值要根据票据是否带息来确定。若是不带息票据,到期价值就是票面价值即本金。若是带息票据,到期价值为票据面值加上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

票据到期价值=票据面值×[1+票面利率×(票据期限÷360)]

上式中,利率一般以年利率表示;票据期限则用月或日表示,为了计算方便,常把一年定为360天。

例1:东方公司收到一张面值为1000元,期限为90天,票面利率为10%的商业汇票,到期价值为:1000×(1+10%×90÷360)=10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