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53.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企业所得税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原则上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除国家税收规定外,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包括资产准备、风险准备或工资准备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存货跌价准备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例1:东方公司2011年12月31日装饰材料产品的账面成本为100万元,装饰材料产品的预计可变现净值为80万元,2012年12月31日装饰材料产品的预计可变现净值为70万元。2013年1月6日东方公司将装饰材料产品售出,装饰材料产品售价为70万元,货物已发出,货款已收到,以上售价均不含增值税。
(1)2011年12月31日东方公司装饰材料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20万元,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 200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装饰材料产品 200000
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计提的200000存货跌价准备不得税前扣除,故2011年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2)2012年12月31日装饰材料产品市场价格继续下跌,2012年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万元,大于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应补提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 100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装饰材料产品 100000
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计提的100000存货跌价准备不得税前扣除,,故2012年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2013年1月6日产品销售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借:银行存款 819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装饰材料产品 7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19000
结转成本:(https://www.daowen.com)
借:主营业务成本——装饰材料产品 1000000
贷:库存商品——装饰材料产品 1000000
借:存货跌价准备——装饰材料产品 30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装饰材料产品 300000
因为计提存货减值准备产品已经销售,存货跌价准备已经转回,故2013年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综上所述,在存货价格持续下跌时,2011年~2013年共计调整应纳税所得额=200000+100000-300000=0(元)。
例2:东方公司2011年12月31日装饰材料产品的账面成本为100万元,装饰材料产品的预计可变现净值为80万元,2012年12月31日装饰材料产品的预计可变现净值为90万元。2013年1月6日东方公司将装饰材料产品售出,装饰材料产品售价为110万元,货物已发出,货款已收到,以上售价均不含增值税。
(1)2011年12月31日东方公司装饰材料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20万元,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 200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装饰材料产品 200000
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计提的200000存货跌价准备不得税前扣除,故2011年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2)2012年12月31日价格有所上升,2012年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小于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应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
借:存货跌价准备——装饰材料产品 100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 100000
按照税法规定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2012年度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3)2013年1月6日产品销售时,依据存货准则的规定,应结转的存货跌价准备,并且以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借:存货跌价准备——装饰材料产品 10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装饰材料产品 100000
按照税法规定产品销售时,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在进行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综上所述,在上述情况下,2011年~2013年共计调整应纳税所得额=200000-100000-1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