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40.库存商品科目设置

解析40.库存商品科目设置

“库存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商品验收入库时,应由“生产成本”科目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对外销售库存商品时,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在建工程等领用库存商品,应按其成本转账。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企业的产成品,也通过“库存商品”科目核算。科目编号1405。

“库存商品”科目可按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https://www.daowen.com)

表4-5 1405库存商品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