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24.应收利息科目设置

解析24.应收利息科目设置

应收利息是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一年内到期收回的利息。一是企业购入的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在会计结算日,企业按规定所计提的应收利息;二是企业购入债券时实际支付款项中所包含的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也是对分期付息债券而言的,不包括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

“应收利息”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企业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应收利息”科目可按借款人或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科目编号1132。“应收利息”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https://www.daowen.com)

表3-8 1132应收利息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