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三生”空间

4.2 “三生”空间

以保护自然生态资源为基础,以保障和改善村民生活为根本,以产业发展为引导,划分村域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并明确各类空间以及管控措施。

(1)生态空间

根据《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流经我区流域面积大于1000平方公里四条沟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流经我区流域面积小于1000平方公里以下47条沟河道7条支渠6座水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等,羊坊滩村村域内苦水河、羊坊滩一沟、羊坊滩二沟以原始沟河道岸线范围延伸30米为管理范围,本次规划划定为生态空间。羊坊滩村划定生态空间总面积247.63公顷,其中,河(沟)道管理范围总面积137.15公顷。现状地类包括水域58.46公顷,湿地22.3公顷,水浇地165.21公顷,其他土地1.05公顷,林地33.2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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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三线”划定图

(2)生产空间

生产空间划定过程中,应首先考虑落实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其次结合村庄的产业现状及未来发展需求,确定用于农业生产的耕地、园地、草地、其他农用地等的范围和规模,并合理纳入其他产业发展空间的范围和规模。本次规划划定生产空间面积558.83公顷。

(3)生活空间

遵循因地制宜、有序集中、体现特色的基本原则,严格落实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的规模和布局;做好产业发展引导及用地规划,充分保障新产业新业态空间需求;统筹安排居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等各类用地,合理划定生活空间。本次规划划定生活空间面积69.39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