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宅基地增减挂钩

3.2 宅基地增减挂钩

本次规划以居民点集聚建设为总要求,部分居民点整治改善保留发展,积极推进宅基地置换和有偿退出模式。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和废弃闲置宅基地,以迁建改造和原址改造相结合的方式,将新丰村现有10个组(队)进行布局优化调整为9个组(队),提高利用率。规划动态调整对空心率较高,但规模较大的庄点,不建议直接搬迁撤并,而是应该征求村民意愿后,逐步有序引导村民进城或搬至中心村。本次规划整村搬迁共计3个村庄。对村域内分布零散的特殊用地(坟地),零散老旧、空置宅院进行整理。周边为耕地的均可复垦整理为耕地。条件较好的原址以改造相结合的方式,“插花”安置搬迁村民。保留宅基地按照原来规模使用,多于宅基地标准部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有序退出。

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通过鼓励农户自愿有偿退出或复垦为耕地,整合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进城农民闲置资产。将闲置建设用地整治与增减挂钩项目相结合,通过宅基地腾退复垦,本次规划由村集体对175户138亩闲置宅基地和房屋收储后拆迁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130亩,实现了闲置宅基地的再利用,将闲置的130亩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到县域范围内流转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