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住房改造措施

6.3 住房改造措施

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前提下,针对不愿搬迁,原址建设、修缮的农户不强拆强建,可保留现状,村庄优化通过局部整治到分单元控制,再到整合村庄,以实现整体布局。后期房屋翻修或翻建时,规划引导村庄集中建设,零散住户不得在原址翻建。

(1)搬迁

规划将部分布局零散农房建筑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村庄建设用地整理等措施以集中安置和插花安置相结合的方式,搬迁至相对集中的村民居住区。海子村三队、六队共搬迁零散住户44户,插花安置在海子路以南(六支路)及腰带路两侧。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出的建设用地指标进行易地交易,获得的资金反哺村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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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安置房效果图

(2)拆迁重建

海子村共有117户房屋建筑质量较差,规划将该部分农户农房建筑整体拆除,就近重建,合理布局,逐步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用于插花安置。

(3)改造修缮

村庄建筑质量一般的农房建筑外观较为简陋,缺乏特色,建筑风格混乱。针对该类住房进行建筑风貌引导,拆除影响美观的乱搭乱建部分;对建筑构件损毁的部分进行修缮;针对院落随意搭建占地过大,进行局部拆除。本次涉及改造修缮的农户共32户。

(4)房屋保留

为充分尊重民意,对历史原因导致的宅基地面积超标以及“一户多宅”等问题,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进行分类认定和处理。对村庄质量较好的房屋建筑,本次规划不进行拆除,同时禁止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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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修缮前后对比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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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后街景意向图(六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