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生态保护修复

9.3 生态保护修复

(1)修复目标

以建设生态村庄为目标,开展生态农业村、生态养殖村建设。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把农业生产纳入生态链中,实现资源消耗废物排放的最小化。

(2)修复措施

对村域范围内重点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加强管护人员队伍建设,落实管护责任,完善管护设施,建立健全监督监管机制;建立草原管理制度;实行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快牧草加工调制技术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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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