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抗震规划

10.3 抗震规划

抗震设防标准确定为6度设防。规划村内活动广场、停车场等作为紧急疏散场地,疏散半径小于500米,人均固定疏散场地能够保证2平方米,临时疏散场地保证1.5平方米。村庄内部的主次道路均为疏散通道,要保证村庄内部道路震时畅通。加强抗震防灾宣传工作,提高村民抗震防灾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