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生产空间划定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以现阶段“三调”成果为基础,修正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成果的范围、边界,确定为村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保护面积不少于78.99公顷。
一般农业空间。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空间和村域建设边界以外的农业生产适宜区和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及宜耕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区等区域所对应的“三调”初步成果认定为耕地、林地、园地(含可调整园地)、坑塘水面(含养殖坑塘)、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沟渠等地类分布区划为一般农业空间,面积670.12公顷,其中华西村322.74公顷,团结村347.38公顷。一般农业空间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共同构成农业空间,面积共749.11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