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集约节约用地

2.1 集约节约用地

现有民居多为经济困难家庭和空巢老人所有,通过集中化居住和功能置换,将这些村民就地安置生活居住便利处,并腾退为村集体建设用地,通过以宅基地入股、以房入股等方式使房主和村集体实现共赢,通过乡村旅游等产业开发逐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尽快改善村民的生活居住环境。同时加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方便旅游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