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其他土地综合开发规划

8.3 其他土地综合开发规划

(1)积极开发宜林土地,改善生态环境

规划期内,将羊坊滩组零散的其他土地开发为林地。开发后,可增加林地面积3.4公顷。(2)适度开发宜耕土地,增加后备耕地资源

规划对苦水河沿岸集中分布的其他土地,以及村庄集中耕地内零散分布的部分其他土地开发为耕地,开发规模为38.9公顷。开发后,可增加耕地面积38.9公顷。

(3)合理开发宜园土地,增加生产空间

按照产业发展规划,对村庄内部零散分布的其他土地开发为园地,开发规模为1.48公顷。开发后可增加园地面积1.4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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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土地整治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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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土地整治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