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呈现减少趋势,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将主要用于除宅基地外的建设用地,预留3%作为建设用地机动指标。选取村庄较为集中的、适合发展产业、公益事业或商业服务业的地块作为预留用地,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划定范围;留有1%指标,用于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和零星分散的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行台账管理,落地后的建设用地性质、规模和范围等信息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