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村庄用地布局调整
2025年09月26日
3.4 村庄用地布局调整
(1)农用地整理
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水利建设等进行农用地整治,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永久基本农田划线区域,总面积329.98公顷(4949.70亩)。
(2)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结合农房改建、村内道路改造、公共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集中对散乱、废弃、闲置的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治。本次规划金沙村保留现状居民点(金沙村十一至十三队)整体片区提升改造(现状房屋建筑风貌提升改造、危房改造、配套基础、公共设施提升等),别墅区新增建设用地3.89公顷(58.35亩),作为别墅区未来发展村集体产业预留配套用地(住宅用地)。
现状居民点(金沙村一至十队)整体片区拆旧41.9公顷(628.50亩),其中复垦新增20.83公顷(312.45亩),原地新建新型农村社区21.07公顷(316.05亩),农用地调整10.26公顷(153.90亩),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用地及发展村庄集体产业预留用地。村庄建设用地指标节余为6.67公顷(100.05亩)。
(3)土地复垦
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以及搬迁腾退的宅基地进行复垦,使其达到可利用状态,并按照适宜性原则确定土地用途。土地复垦(宅基地腾退)新增面积为20.83公顷(312.4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