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建筑方案设计

7.2 建筑方案设计

注重研究村民的生活习惯、农业生产需求以及地域特色要求,体现功能性、环境性、社会性和美学性并重。新建农宅结合当地传统建筑风貌和现代简约风格特征,以组团式布局为主,充分考虑建筑朝向、日照间距、邻里空间关系等设计要求,并兼顾与保留农宅的风格协调。尽可能使用传统材料、传统工艺,保持村庄原有特征。能够满足基本生活所需,合理布局功能空间,同时满足现代生活所需。

(1)原宅基地改建、翻建户型

此类宅基地面积按照实际控制,户型朝向为坐西北朝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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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户型一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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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型一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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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户型二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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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型二效果图

(2)新批宅基地户型

新批宅基地面积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控制在270平方米以内,此户型设计面积266平方米,户型朝向坐北朝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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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批:户型三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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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型三效果图